丧偶女征婚,写了70余本畅销书拍卖梁思成遗作致富

2023-04-25 16:44:04 38阅读

丧偶女征婚,写了70余本畅销书拍卖梁思成遗作致富?

不知何时,大家对于一代大师级建筑学家,文学家,以及一个穷尽毕生心血为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先生——林徽因的评价。开始用上了“绿茶婊”这三个字,很长一段时间内,网络上的舆论铺天盖地,许多都是说林徽因“婊”的。

细究原因,似是从一本书开始的——《梁思成。林徽因与我》。而这本书的作者叫林洙,林洙何许人也?她是林徽因的爱徒,是梁思成学生的前妻。但同时,在林徽因去世七年后,她成为了梁思成的第二任妻子。

丧偶女征婚,写了70余本畅销书拍卖梁思成遗作致富

林洙本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子,高中毕业就考上了有“东方哈佛”之称的上海圣约翰大学,以及金陵女子学院。但因为学费高昂,没办法上。于是林父就想办法求到了林徽因那里去,请林徽因帮忙辅导林洙,好谋个事情做。林徽因一口就应了下来,但当时她已经被摘掉了一个肾脏,并有着严重的肺病。每天又要去学校上课,还要照顾孩子,一天本就没什么空闲。尽心尽力的辅导林洙,只能是挤压出自己的空闲时间。

她不但辅导林洙的功课,还在生活上对林洙颇为照顾,后来因病重无法再辅导林洙,甚至还委托丈夫梁思成在清华为林洙安排了一份工作。但林洙好似对这一切都视作应该,并未有什么感恩。

这份工作就是当著名建筑师程应铨的秘书,而程应铨在当时正在清华建筑系读书,被称为梁思成的接班人。也许是真爱,也许是心计颇深,林洙在与这位建筑系才子接触的过程中,渐渐产生了情愫。1949年的时候,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梁思成亲自为他们证婚。婚后他们的婚姻幸福,很快就孕育了一儿一女。但在后期,因为一场动乱的原因,程应铨被打成了右派,林洙也被牵连降级去做了图书管理员。

也许是迫于局势,也许是过于理性,在这时候,林洙与其离婚了。甚至她还禁止孩子与丈夫有任何的往来,避免被牵连。同时,林徽最终撑不住因病去世了。而林洙则是有预谋的走进了丧妻的梁思成的生活中。

林徽因去世七年后,林洙嫁给了梁思成,嫁给了自己的师公。前夫程应铨本就受不了自己的被冤枉,妻儿的离去。现今又见曾经的妻子成为了自己的师母,终于受不了打击跳水自尽了。

但林洙还是挺享受自己“建筑界第一夫人”的名号的,虽说与梁家格格不入,与林徽因留下的两个孩子也冰冷如陌生人,梁思成的心里又一直都有林徽因。但林洙还是坚持下来了,一直到梁思成去世。

但终究婚姻不如意,她林徽因学生的身份,与梁思成曾经学生的妻子的身份令她饱受舆论的苦楚。甚至在梁思成去世后,留给她的遗产仅仅只有一张四千元的存款证明,她终于崩溃了。

日后的林洙开始变得刻薄阴沉,将自己一切不幸的源头指向了林徽因。于是一个才华相貌,为人处世处处都不如林徽因的女人。开始欺负死人不能说话,写出一本不知真假的书对林徽因开始了明褒暗贬。

后又发现因为她的身份,说出的话可信度颇高,书卖的异常的好。于是就开始了她不停出书敛财的道路,自九十年代到如今。林洙名下的出版书籍多达70多本,而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一样的,挂羊头卖狗肉。

甚至她发现这有财可取之后,还不断的榨取梁思成作为一个建筑系学者的价值。不仅以梁思成遗孀的身份出版各种关于建筑的散文,甚至还将梁思成珍贵的手稿整理拍卖出高价。

不仅如此,她还到处接受访谈,时常提起林徽因,极尽阴阳话术明褒暗贬林徽因。后半生的林洙,成为了一个靠着骂丈夫亡妻支撑度日的可怜小丑,在各种场合抓着就骂。但对于自己的前夫和自己亲生的一双儿女,却很少提及。

说实话,在她的文字之中没读到什么文学素养,读到的只是一个永远在林徽因的光芒下长得异常茁壮的酸柠檬。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她的一生都与利益沾染上了关系。

成为了程应铨的秘书后就费尽心思嫁给程应铨,程应铨被打成右派便毫不犹豫划清关系。后又嫁给恩师丈夫梁思成,梁思成去世后就靠着这点关系大放厥词,拼命捞钱。一生蝇营狗苟,就是一朵莬丝花。

说出身边最惨的事?

我们老家管干爹叫保爷,我之所以拜我的保爷为保爷,是因为生我的那天他不知道,来我家借锄头。他是我出生以来家里来的第1个外人,按照风俗我就拜了他当保爷。

我的保爷跟别人不太一样,因为他是一个驼背,而且是一个非常驼的驼背,他能随时看到自己腰部以下的部分,就是那么驼。

听我妈妈说,保爷的驼背不是天生的,但到底是怎么来的她也不知道,因为保爷是从外面搬来的,不是我们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家。

保爷的驼背算得上是一种残疾了,但是他还是有一个很恩爱的妻子,我叫她保娘。他们很恩爱,生下了三个孩子,两女一男。

我没有见过大哥和大姐,因为他们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大哥活到了9岁,据说是因为上山打柴从悬崖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个时候保娘很伤心,大哥是他的第1个孩子,人家都嘲笑他,你爸爸是驼背,你以后也会是一个驼背。大哥很生气地反驳嘲笑他的人:我爸爸虽然是一个驼背,但是他比你勤快,他不打老婆。

大哥死的时候大姐才两岁,大姐的大哥也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很多年之后保娘还会时不时提起大哥说他那个时候很孝顺,嘴巴很利索,做事也很勤快。

大姐18岁的时候,经人介绍外嫁到隔壁村子。一年以后大姐生了一个儿子,有天她带着儿子回家探亲,可是就在回到家的第2天夜晚,大姐停止了呼吸。

大姐是突然带着孩子回家的,据说她也没有生病在路上也没有摔倒,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去世了。保爷和保娘经常叹息着说:你大姐算是有良心,临死之前也记得回来看我们二老一眼。

大姐过世之后一年,二姐嫁到了镇上一户人家。可是没过几年就有镇上的人陆续回来跟保爷保娘说:快去看看你家二妞吧,她都快被打死了。

保爷和保娘连夜就去了镇上,当他们看见二姐的时候,几乎认不出这是那个俏丽的二妞,二姐已经被打得不成人形,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头上还拖了条口子,身上全是淤青,就连脚都一瘸一拐的。

原来二姐不能生育。

保爷和保娘不忍二姐在这样的婆家受苦,于是就问二姐,如果你不想在这待了,那我们就支持你把婚离了。于是二姐把婚离了,净身出户。

幸好不久之后二姐又遇到了一个男人,虽然那个男人离过婚还有两个孩子,但是他对二姐很好,一直到现在。

二哥是30多岁的时候没的,那个时候二哥二嫂已经有了一个两岁多的女儿。二哥得的是癌症,由于没有钱治疗,保爷和保娘亲自守到二哥断气。二哥走后,二嫂就以打工的名义出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留下一个两岁多的幼女在家,于是保爷和保娘又负担起了孙女的养育工作。

三年前,保娘觉得不舒服就让保爷带着她去医院检查,这一查就查出个癌症出来。保爷和保娘相守几十年,几乎上大半辈子都天天待在一起。看着宝娘一天天衰弱下去,最开始是吃不下饭,然后整个身体没有力气下不了床,到最后咽气,每时每刻保爷都守着保娘。

保爷给保娘入殓,他坚持要自己给宝娘穿寿衣。按照我们那儿的规矩,穿了寿衣以后,要用香在寿衣上烧七个洞做记号。他一边烧洞一边说:你要记得这件衣服是你的,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钱给你买好吃的好穿的,到了那边,自己的这件衣服要看好,不要认错了。

烧好洞之后,他自己蹲在棺材旁边嚎啕大哭。周围的人无不落泪。

我的保爷,少年残疾,青年中年丧子,老年丧妻,如今孙女儿也工作了,他平时一个人在家,也不让我去看他。

听别人说,他这一生这么苦,就是因为收了我当干女儿,我把他的福气全都夺走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这么想,可是他对我一直都没变,一直都那么好。从小他就和保娘一样喜欢我,我们两家住得不远,每年他们家樱桃熟了,都会给我摘很多来。有几年我爸妈去福建打工了,保娘还时不时来照看我。我十岁生日的时候,所有人都忘了,只有保娘给我买来了新衣服,送来了好吃的…

有时候我也怀疑,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苦,难道真的是因为我夺了他们的运道和福气?

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邻居郝叔,早年妻子突发脑血管疾病离他而去,从此,郝叔就既当爹又当妈,拉扯着对儿女,艰难的过日子。

郝叔大的个是女儿,当时按照政策,间隔5年后准许生二胎,第二个为儿子。长女取名郝红,次子取名郝凯。

郝红读书特别行,初中到高中都在尖子班。本来可以读好学校,但见父亲如此艰辛,弟弟郝凯读书成绩同她一样的好,于是就不参加高考,去读了个护士学校,被县医院招为护士,一边工作,一边进修,后取得医生资格后,又考上了医院里的正式医生。

儿子郝凯一路青云,考上985重点大学。在姐姐的支持下读书。

郝红工作稳定后,在城里找了一个同单位的医生结了婚。

但是,丈夫李伟的父亲三年前一场车祸去世,其母亲退休在家,没事打麻将跳广场舞。

自郝红与李伟谈上了恋爱,双方认了门路,就开始往来行走。郝叔每次进次,就把自家地里种的爪果疏菜北上一背给亲家送去,逢年过节,还送自家家养的土鸡土鸭,腊肉香肠等。

李伟的母亲去两次儿媳妇郝红在农村的家,见田土肥沃,山青水秀,特别是自家饮用的泉水,清沏透明干净,爱得不得了,每次去,都会带几个空的矿泉水瓶,拉几桶回家。

后来,郝红结了婚,因考虑父亲一人在乡下孤单,又因种田种地,喂了鸡鸭猪等离不开人,两口子每周一有空,就回去陪父亲。

郝叔才50岁出头,干活不分白天黑夜,做了几亩田,收两三千斤稻谷,还喂了四五头猪,每年红苕都要挖一两万斤。

女儿女婿回来一次,每次都会在车上装上一袋大米和蔬菜。

后来,两夫妻生了个儿子,李伟的母亲每次都带着孙子,一同到郝叔家来过周末。

时间一长,两亲家心中有了爱的火花,到了农忙下种和收割时节,李伟的母亲就会带着孙子,留在农村一边带孙子一边帮亲家做饭。

郝红见了,觉得有人为父亲帮上一把手了,累一天的父亲回来能吃上热饭了,心中高兴。但李伟总觉心中不舒服。

李伟不是保守,想阻挡两人的交往。有几次两夫妻谈到此事,李伟总说不好管他妈,妈也是人,50多岁需要爱,但就是有些尴尬,怕被人说闲话。

当然,在农村,这是肯有人说闲话的,不过,多数人认为这没什么好说闲话的。很多人见两亲家一个在家干,一个在地里忙,一唱一和,还暗中议论,干脆结婚成一家人算了。

2015年,郝红与李伟的孩子要上幼儿圆了,为了成全老人,两夫妻找来医院的副院长和村里的村长做证人,为两个老人证婚,并办了几桌请双方至亲团聚了一下。他们说,这是让大家认识一大,今后碰上有个喊叫。

从此,两亲家结了婚,成了一家人,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在大家的眼里,没有分别,岳父变爸,婆婆变妈,亲上加亲,亲得不得了,一家人幸福和谐。

话回到正题,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其实,在我们这里的风俗里,儿女亲家,没有亲家母之称,男女均喊亲家。只有干亲(收干儿干女叫干亲)才叫男的为亲家女的为亲家母。

这是各地习俗,不影响亲戚关系。

但我认为,如果两亲家都是单身,搭伙过日子是可以的,不受法律禁止。因为恋爱自已,近亲才不能结婚,两亲家既平辈又无血缘关系。不过,我们要做一些调整。

即把搭伙过日子改为结婚过日子。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呢?理由如下:

搭伙是同居,不明不白下辈觉得尴尬。

搭伙过日子,在今天没有了"非法同居罪"的时代里,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而且目前出现了普遍性。

不过,我们要认识到一点,就是搭为非亲戚关系的,大家才不说闲话,如果是有亲戚关系的,就会被认为是偷情,或偷偷摸摸的行为,就有人暗中说闲话。

出现这种情况,下辈人,即女儿,儿子,女婿媳妇都觉得丢人,脸上无光。

搭伙的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我们国家如今不承认事实婚姻,凡一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在一起生活了。生活中有很多义务和权义,比如共同创造的财产分配,一方死后的财产继承,如属搭伙性质,都会丧失分配继承权义。

所以,搭伙过日子虽然不犯法,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把搭伙调整为结婚名正言顺亲上加亲。

两个单身的男女,没有血缘关系,只是儿女亲家,结婚不受法律限制,相反还受法律支持。周而,为避免下辈人相处尴尬,不让夫妻权利丧失,不让他人说闲话,结婚,就处理好了一切。

所以,我做出将"搭伙过日子"调整为结婚过日子。

结束语: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我的回答是不丢人。因为法律没有进行限判。

只是搭伙过日子,名不正言不顺,会让下辈人觉得尴尬,会使旁人说闲话,还会丧失很多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因此,为了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把搭伙过日子改为结婚过日子,这样亲上加亲,一家人幸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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