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遭四人入室抢劫庭审证词,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

2023-02-04 02:15:03 138阅读

新婚夫妻遭四人入室抢劫庭审证词,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

女人没有昏过去,或者没有被绑住手和脚,只要不配合,强奸过程根本就无法进行,这方面,成年人都清楚。

新婚夫妻遭四人入室抢劫庭审证词,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

明白这一点,遭遇上述情形时,女人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争取把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坏人要完成强奸过程,至少得先完成三件事之一:

〔1〕将女人打昏。

〔2〕捆绑女方的手和脚。

〔3〕使用其它方面的暴力威胁,让女方放弃挣扎。

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第一时间该怎么办?

这是难度系数最大的选择题,怎么选都是错的,选择配合则失去了贞洁,选择反抗可能会失去了生命,至少会被殴暴力伤害。

基于此,女方并没有机会做选择,只能是权衡轻重。正确的做法是,与其等着对方把自己打昏,还不如自己假装昏过去。

在确认无法挣脱的情况下,应对其它方面的暴力威胁,也只有暂时顺从了。

事实上,突然面对这种情形时,能够理性地思考的女人肯定是万里挑一。

严格地说,能做到这一步的女人,顶级魔头都惧怕她三分,更何况是懦弱无能的采花贼。

如果是临阵磨枪,100%的女人都会手足无措,讨论如何理性对待,根本就是一个伪话题。

基于此,从小就树立根深蒂固的认知,无论遇到什么情形,务必把生命放在第一位,遇到问题时才会做出正确的条件反射,而不是大家夸夸其谈的理性思考和理性应对。

写在最后: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应对办法。

欢迎留言讨论!

你知道哪些不经意间触犯刑法被判重刑的案例?

你去看守所问这个问题会有一大帮人哭着拉你的手抢着诉说 我知道的给你先说一个

河北农村的房子都是平房 房连房一排一排的 平房的好处是能晒粮食

赵二和钱四是邻居 这个赵二游手好闲 好贪小便宜 两家关系虽是邻居关系也不怎么样 这年秋天村里都掰了玉米棒子在房上晾晒 钱四老是觉得自家的棒子少了些 就暗暗做了记号 后来上房一看果然记号有变 确定赵二偷了他家玉米

钱四就留心了 这天听到房上有动静飞速上去 只见赵二正拿簸箕撮他家的玉米 赵二看见被钱四发现又脑又愧 居然不停手说是赵二偷了他家的棒子他要拿回去 钱四也气混了 上去阻止赵二 赵二就夺抢 两人在房上就干开了架 聚集了村里很多人在看 谁知钱四的老婆报警了 警察来了把赵二带走了 本来认为没什么事 可谁知后来

赵二被定性入室抢劫 十年起步 不得缓刑 最后判了十二年半

抢劫是刑法里比较重的罪行 不讲数额大小 三年起步 不得缓刑 入室抢劫性质更为严重 直接十年起步

这是真实事件 赵二 钱四均为化名 切莫对号入座

女子拽住男子称强奸?

邻里之间出现了纠纷是很正常的事情,说实话,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不能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双方一起去找村(居)民委员会或相关的司法机关解决。

而当事男子,在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后,称与其纠纷的女子丈夫不在家,酒后强行到别人家里去理论,而且还穿着不得体、并进入别人的卧室的行为是及不恰当的。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女子告他强奸(他虽然没有强奸女子的意图),其实也怪不得别人。那么这样的事儿闹到了法院后会怎么判呢?

首先,女子告男子强奸罪,可能不会成立,因为从事实来看,男子并没有强奸女子的意图,而且女子也没男子强奸她的确凿证据。

在这个事件中,男子和女子之间,本身存在纠纷,男子酒后寻思报复,非法闯入他人住宅,并与女子发生争执推搡,这个证据(事实)却比较充分。据此,我认为认定男子的行为是"寻衅滋事"比较妥当。

寻衅滋事情形(危害)严重的情况,也是一种犯罪。该男子衣着不得体,酒后闯入他人住宅,还和别人发生冲突,显然情形就比较严重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事实上,如果女子告男子强奸罪成立,最多也只能按强奸未遂处理,那么对其的刑罚,可能也就是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但告别人强奸,其实别人也有点儿冤,而且证据也不足。不过,这个事件按寻衅滋事罪来处理,就证据确凿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其实该男子受到的刑罚,实际上也差不多。

有什么至今未破且鲜为人知的诡异案件?

有一个离奇的失踪案,这是一件十分诡异的事件,许多人还把它和“超时空穿越”、“神秘的外星人”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彭加木离奇失踪案。尽管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由于他的失踪、生死存亡疑点重重。

再加上事情的地点场所,发生在神秘莫测的“死亡之海”罗布泊。这么多年过去了,其中很多现象无法用科学知识去解释,就连官方都只能草草敷衍了事,对外宣传彭加木不幸遇难。但是关于彭加木到底是怎么失踪不见的,仍然还是会引起无数民众的遐想。

“彭加木事件”综述

1964年3月5号到月底,彭加木第一次到罗布泊考察,他采集了水和矿物标本。还对罗布泊地区元素成分进行了测量,并且有所很大的收获。1979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这是彭加木第二次到罗布泊考察。彼时还有电视栏目《丝绸之路》摄制组,打算去罗布泊实地场景拍摄,就是聘请彭加木作为领队的。

到了1980年5月份,也就是彭加木第三次,也算是最后一次迈入罗布泊,这次他带领一支共计9人的科考队出发。于5月底顺利进入罗布泊西北方的营地,沿途还收集了很多矿石,写下了很多的科研资料。但是也就是在这次罗布泊的考察中,彭加木也不幸失踪了。

当时天气十分炎热,科考队一行人走的很慢,而且此时汽车的汽油已经快用完了,带的水也只剩下最后一点。而且由于饮用水装在铁桶里,被炙热的太阳高温暴晒,饮用水都有一股难闻的铁锈臭味。人是根本不能喝下去的!科考队员的处境很艰难,陷入汽车缺油、人们缺水的状况!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彭加木在当天晚上九点半发报,给当地马兰基地“720”前沿指挥部,发出了救命的电报求援:“我们现在队员处境很难,缺水和缺油,食物也不多了。剩下的水和油,只能维持短短一天,希望得到指挥部的救援。”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也就是6月17号上午九点钟,指挥部给彭加木回电,并且同意了他的援助请求,指挥部要求彭加木方提供营地坐标,以及老乡的地形特征。

科考队员立刻回电,报告了他们所处的坐标位置。但是此时彭加木想法突然改变了,他认为科考队不能坐等指挥部来,应该自己先开车,去远一点的地方自己找水喝。为此彭加木和科考队的队友们,闹矛盾还争吵了好久。彼时彭加木认为:“等到指挥部用飞机运水送过来,要花费巨资七千元。实在有点昂贵,代价有点高。而如果自己出去找到水源,那就既能够不麻烦指挥部,而且也十分便捷。”

但是彭加木的想法是这样,其他的队员却并不是这么想。他们认为既然电报已经回复了,并且得到了指挥部的同意,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冒险出去找水。”不过固执的彭加木,还是一意孤行出去找水了。17号下午13点整,科考队的司机去车里拿衣服,发现了一张彭加木留下来的草稿纸,上面他用铅笔写着:“我往东去找水井,彭,六月十七号,10:30。”

彭加木在写下纸条之后,就独自一人、毅然决然的走向深不见底、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里去寻找水源。但遗憾的是他这次的离开,就再也没有能够回来了。科考队员们在彭加木出去五个小时,仍然没有回来时,就只好沿着他留下的脚印按图索骥,但只在土丘上发现了一张糖纸,一个有人坐下留下痕迹的烙印外,其他都一无所获。

彭加木到底就此失踪,之后数次寻找都是无果

以上就是彭加木失踪的全过程,之后国家为了寻找彭加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接连派出了四次人员大规模的寻找。但是由于罗布泊恶劣的环境、以及被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肆虐外,始终都是没有任何进展。后来彭加木只能被官方承认已经死亡。尽管之后在罗布泊发现了多具干尸,但是在法医仔细鉴定后,均不是彭加木的尸体。

这本来是一位为了国家科研事业献身的科学家,我们原本应该对此产生敬畏之心。但是后来事情传的越来越玄乎,加上几次搜寻没有结果,于是各种关于“彭加木失踪”的流言、臆想版本都出现了,主要的观点如下几点:

01:彭加木阻止了向军队救援,因此被队友生恨而谋杀

这种说法传播度比较广,主要说法是因为彭加木身患癌症,因此对于生死都比较释然了。但是同行的其他队员都比较年轻,还有自己的家庭需要抚养,他们都想要活下去。彼时他们那群人,都迫切想等待部队的援救,但是彭加木固执且阻止他们,一直想要凭借一己之力找到水源,阻挠了队友向部队求救。

于是彭加木和队友们矛盾颇深,其他人为了活下去,一起密谋杀害了彭加木。并且统一口供、伪造了犯罪现场,还捏造出彭加木神秘失踪,消失不见的事实。这种观点我是不认可的,尽管科考队员们有时候意见不同,但是那种工作中建立的浓浓战友情。其实是感情非常深厚的,而且就算真的是蓄意谋杀,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他们都能够克制住心理压力?默不作声把事实扛在心里吗?我觉得应该很难吧。

02:叛逃去了苏联、美国等地

这个说法源自于当时中苏决裂,两国关系并不很好,而且彼时新疆的伊犁地区,还有很多的边民逃亡苏联。彭加木懂得不少学识和资料,他有逃亡到苏联的打算。于是在人烟稀少的罗布泊,被苏联的直升机给接走了。这个说法其实经不起推敲,因为罗布泊地形复杂,苏联的飞机是很难来到这里的。

至于彭加木去到了美国,这是在1980年10月份,香港《中报》里面的一则新闻。内容大概是一个叫“周光磊的中国学者,在美国华盛顿的一个餐馆吃饭时,在和朋友聊天的时候,看见了消失已久的彭加木。”

文章内容写得有鼻子有眼,仿佛和真的一模一样。但是之后经过调查,以及求证彭加木妻子夏叔芳女士,发现这件事情并不是真实的。因为彭加木一家人,并不认识这个所谓的“学者”周光磊。

03:流传最奇幻的猜测——双鱼玉佩

这个观点十分荒诞,但是被传得神乎其神。据说是彭加木在罗布泊考察时,偶尔发现了一个超现代遗址,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奇物玉佩。这个玉佩有一个十分厉害的功能——镜像复制!玉佩那时候把彭加木的一条鱼,完整的复制了出来。

而且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其中一条鱼死后,另外一条在7小时后也会死亡。这也是这个奇物玉佩,被称之为“双鱼玉佩”的原因。之后就连彭加木自己本人,也不小心被复制了出来。在人迹罕至的罗布泊无人区,出现了成百上千个彭加木。当时为了避免引起恐慌,政府只能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并且对外宣传彭加木失踪了。

04:被植物病毒感染,以及其它神秘的解释

据说彭加木在考察途中,找到了一个超前的秘密基地,里面先进程度超过人的想象力。但就在彭加木打算出发、迈入地下基地一探究竟时。他不小心触碰到岩壁上的某种特殊植物,于是不小心感染了奇怪的病毒。这种病毒潜伏期很短,发病时让人神志不清,如同生化危机里面的丧尸般癫狂。部队为了大局,于是偷偷地把彭加木给处理掉了。

网上也传出过新疆罗布泊地区老乡,有爆发过丧尸围城的事件。当然这种事情是真是假不清楚,但是传的却是让人恐惧。此外还有很多种说法,比如彭加木是被外星人UFO飞船带走的、是穿越到了汉朝成为了王莽等等,这些都是关于彭加木失踪,所流传广泛的说法和解释。但是这些我认为都不现实,不可能是真的。

最后的一点猜想

现在距离彭加木失踪,已经过去了整整几十年。尽管对于彭加木案件一直在调查,他到底遭遇到了什么?这也一直是人们所好奇和津津乐道的。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我比较认同一种观点,彭加木遭遇到了流沙沼泽,踩上去不小心陷入沙丘的漩涡,并且最终被掩埋住。在地形复杂、人迹罕至的罗布泊,如果一个人陷入了沙丘坑中,想要找到是何等的困难呢?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猜测,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们还无法盖棺定论。但是我们希望有一天,“彭加木事件”能够水落石出。作为一个为国家植物研究事业赴汤蹈火、甘愿付出自己生命的先辈,他的精神真的值得我们歌颂和传承。

捉拿入室盗窃的小偷时遭到小偷的殴打?

小偷入室盗窃后被发现,放下所盗财物,竟然殴打屋主,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作为抢劫来定义呀?我个人认为是:可以定义为抢劫定罪和故意伤害罪!

可是题中所叙述的内容有些不合常理的地方,大家再看下描述:

有下面两点问题:1.说小偷目的并非劫财,不劫财进你屋干嘛?不劫财用得着逃跑吗?2.你怎么认定放下东西就是为了逃跑,难道放下东西不能是为了抢更多财物过来制服你再抢劫吗?

也就是说,题主所叙述内容只会减轻对小偷入室抢劫罪行认定,你等于在说小偷不偷东西停止作案后又和我发生冲突,导致我挨打了,这样还就将入室盗窃抢劫说成了两个人互殴,你幸亏没把小偷打伤,真打伤了,照这样说法你还得担责!

很简单,证词是“歹徒入室盗窃后,被我发现并本能的进行阻止,对方将手中财物放在一边,为了抢走财物直接动手将我打伤,见我倒地,慌忙中忘记所盗财物仓皇逃走!”这样小偷入室盗窃抢劫伤人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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