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窍门,丈夫或妻子的个人信用卡信用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窍门,丈夫或妻子的个人信用卡信用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债,但不排除特殊情况。
当然,特殊情况很难举证,也不多见,所以,正常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债的!
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后,能举证的就可以不算夫妻共债,不能的就是夫妻共债了。
举证较难哦!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
感谢悟空邀请。
你好,我是铭探调查。
既然已经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我相信大多数夫妻是很难坐在一起好好洽谈的。必然是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想让另一半将自己的财产一五一十老实交代成了难上加难的事情。由此,情况就一分为二了。
一、婚内财产由双方共同配置,同时双方彼此悉数皆知,到了离婚的时候,一方隐匿或者转移财产,或者变卖财产偿还“子虚乌有”的债务,以此达到转移的目的。这种情况,委托者需要提供信息的线索,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追溯“消失的财产”,或者自己调查核实债务的真实性。抓住此类转移关键有两点,第一,找到资产消失的事实证据,如房产被过户,大笔存款不知去向;第二,查出伪造债务,伪造赠予事实证据,或者是其他财产转移事由证据。二、如果双方收入比较高,资产比较多,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形式多种多样,离婚时,委托者根本对详细资产没有准确的概念,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也很难帮助到你。举例说,一方有意隐瞒,那么必然不会漏出明显的蛛丝马迹,委托者在缺少线索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挨家银行调取信息,也不可能全国甚至国外查询房产,更不可能核实名下股票账户,而且除此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种资产的存在形式。这种情况下,委托者需要衡量对方的收入情况,和家庭的支出情况,大体满足借贷平衡原则,如果出现较大差别,建议寻求专业调查公司的帮助。
针对题主问到的存款,现在有做资产调查的专业公司,您的问题可以求助他们帮助。存款举证的步骤很简单,首先需要您自己掌握有效的信息,将信息在举证期间提交到法庭,然后法庭开出调查令,核实财产情况,存在可能被转移风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冻结资产,直到宣判为止。
其他答案的重要观点,我帮你梳理一下。
第一、很多回答者说到了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这个最关键的在于你首先要有线索,线索从何而来,自己思考吧。
第二、有回答说到了调查公司得到的证据不受保护,其实错了,关于资产调查,即便调查公司给你拿到了证据,也需要法院的核实的,所以调查公司得到的证据,最终还是以“线索”的形式出现在了诉讼过程中。第三、至于线索从何而来,我相信委托者不会傻到把自己架在法律边缘吧。整个过程中,调查公司是站在正义一方,只要你委托的是正规办事的侦探公司,相信结局你会满意的。关于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到底合不合规合不合法,以及怎样甄别靠谱的侦探公司,请参考我头条号的其他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婚怎么样双方才公平?
我们理智地分析一下你现在面对的问题:
问题一,女朋友要求彩礼婚前买房。
她的目的你是懂的,担心以后离婚,为自己寻求生活保障,这一点,你应该理解。
在现在的社会,不是只有她这样,而是很多女生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或许家庭的影响,耳濡目染,再加上社会上离婚事件频发,对于还是一个学生,缺少生活阅历的她来说,对未来是有太多不确定感的。
她为自己多考虑有错吗?其实你也有为自己考虑的。
因为你想婚后买,现在这个社会,大家应该都知道最新的婚姻法了,所以你也是有私心的,并不想把这30万的彩礼,完全当成你女朋友的个人财产,这点你没说,但是肯定是这么考虑过的。
所以,这个问题上,你们都在各自衡量,彩礼的金额既然是你提出的,应该也在你的能力范围内,那以此来充实女朋友的安全感,又何尝不可呢。
问题二问题三一起说,女朋友介意毕业就结婚,她工作挣得钱你有一半,你以前挣得钱,她分不着。
这一点,我觉得她的想法完全偏离了结婚,而是已经被钱的问题给困住了。或许因为讨论结婚的问题,她已经开始焦虑。家里人谈论结婚,考虑的事情也都跟钱有关系,所以思维发散到所有跟你们有关的钱,都要拿出来算一算。
作为女生的我,不赞成这种想法,但是理解这种焦虑的感受。
每天脑子里被各种声音搅和得乱七八糟,结婚的喜悦与激动也都被冲淡了。其实这是一种压力的表现,是结婚带给她的压力,毕竟结婚是人生大事,婚前恐惧症,真的不是说说而已,负面情绪能让原本的小事被无限放大。
这个时候,其实她是需要你的疏导的,用你的耐心陪伴舒缓她的压力,不要只想着去反驳她,顺着她的思路去梳理,引导她向前看,建立她对你们未来生活的向往和信心。
以后你们共同努力,你挣得钱肯定越来越多,以前跟以后比起来是不是不值得一提呢。
问题四,说好的买房计划有变动,意见冲突
其实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上面的问题中提到过了,现在的她比较焦虑,很敏感,也许你只是建议性的一句话,她却会想到很多,直接认为你不想让她买房子,认为你反悔,哪怕你不是这么想的,但是敏感的她就是会多心。
这就是男生和女生的思维方式不同。一个问题,男生就事论事,女生则会由一个问题延伸出N个问题。
这种情况,如果你只是纯粹的建议,那就跟她好好说明你想表达的意思,彩礼既然给她了,就由她来规划,你的建议只供她参考,并不是要干涉她。想买房子就买,如果也认为你的建议是合理的,那按照她之前的考虑,只要婚前买好就可以,早一点晚一点都没有影响。
但如果,你的真实想法,就是不想把这份彩礼完全给她,你心里是介意的,觉得不公平的,那直接把你们的想法当面摊开了说吧。
打算结婚的两个人,想法还有所保留,各有各的心思,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结婚,需要的是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双方各退一步,哪怕最终是一方妥协,但一定是心甘情愿的,否则,就算结婚了,这也是一个心结,面对以后婚姻中的各种问题时,它就像一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会爆炸,生活会变得面目全非。
总之,四年的感情,不要轻易就放弃,还有努力的空间,就再去努力一次,也许你们就携手迈过了结婚这道大门,开启幸福的生活。
就算不成,也没有遗憾,可以洒脱的放下,重新踏上一段新的旅程。
今年得知前妻购买房产一套40万元?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
离婚时前妻告知你没有任何的共同存款,后来你发现前妻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产。如何去界定你有没有权利去起诉你的前妻,主要得看你前妻这套房产的购买时间究竟是何时。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前妻结婚之前独立购买的,那么你并没有权利去起诉她。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保持婚姻关系的时间内购买的,那么你确实有权利去起诉你的前妻。
而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离婚以后你前妻独立购买的,那么你同样是没有权利去起诉她的。
按照你提问中的说法来推断,我感觉你所谓的这套房产应该是你前妻离婚以后购买,而你怀疑她在离婚时隐瞒了你们俩的共同财产,然后用相关财产去购买了这套房产。如果我的推断是正确的,那么你起诉的难度其实是非常大的。
首先,你们离婚时是会签署离婚协议的,你的前妻提出了没有共同存款,你当时肯定也是认同的,而且你们夫妻双方自己有多少存款你不可能完全不知情,如果你当时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上诉,但你没有在当时选择上诉,现如今再去分析这些购房款可能是你们的婚内共同财产,这种想法其实是很难被获得支持的。
当然,如果你能够通过相关的途径证明你前妻所花费购房款的来源确实是你们当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也确实有可能得到一定的补偿。显然这种取证是很有难度的,一方面是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这些钱很可能是长期积累所得,想要详细地弄清来源于去向,其实是非常复杂的。
个人分析:
共同生活的两夫妻,一方想要通过一些特殊手段隐瞒4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其实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你的前妻有一些额外的特殊收入,否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从你描述的当时已经认可没有共同存款的情况来看,你们夫妻的经济条件应该也不会太高,理论上也很难存在这样一笔高额的存款。所以个人认为你前妻后来购买房产所交纳的资金很可能是通过其它方式获取的,应该不会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些事情过去就让它过去吧,重新开启崭新的生活才是关键,一日夫妻百日恩,何苦在这种事情上一直纠结呢。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夫妻期间债务离婚后法院判决是按照新婚姻法判定吗?
根据题目描述,题主所咨询问题应是: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债务导致男女当事人在离婚后被起诉,法院审理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如果题目所涉及案件在2018年1月18日之后被立案或者正在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如果题目所涉及案件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已经判决生效,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新的司法解释只是改变当事人举证方式,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搜集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例如原告应当搜集男女双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投资等情形,否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被告应当搜集借款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投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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