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口供,许先生和前妻的儿子能继承来女士遗产吗

2023-02-03 14:30:03 61阅读

夫妻的口供,许先生和前妻的儿子能继承来女士遗产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夫妻的口供,许先生和前妻的儿子能继承来女士遗产吗

所以说来女士死后,他的财产是由于现任合法丈夫来某某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7月23日10时经警方审讯,突破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许某某并没有说自己是为了钱财而杀害来女士,但同样也犯了第一条,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所以许某某丧失了继承权。

但是他不需要继承,因为财产里本身就有他一份,他们结婚有孩子的时候还没有遇到拆迁,后来过了好些年拆迁才来到,拆迁是按人头分配,每人平均60平,来女士,许某某,和他们的小女儿,一家三口,一共分得两套房子总共180多平。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属于正规合法途径获得,在刑事案件中,正常情况之下是不会没收个人财产的。

即使大女儿上诉要求赔偿,并要求给予妹妹抚养费用,这些开支顶多也就100万左右,按杭州的房价,一套60平的房子应该值200万左右吧,剩下这些就是由许某某的儿子和妹妹分了,而且据说还有7位数存款,倘若真的要分,许某某的儿子还是能分到几十万的。

最后总结

许某某的儿子

但依我个人看法许某某的儿子是不会来分这个钱的,据说这个孩子29岁了,29岁的孩子应该是血气方刚,要脸要尊严,他不可能不会上网,不会看不到网上的声音,所以我认为他为了保住面子和尊严,都会选择把这些钱留给这个妹妹,不会为了几十万被人瞧不起一辈子。留给妹妹,既得面子又得人情,一举两得。而他也很无奈很无辜,自古以来有一句话叫“养不教父之过,”可是就是没有“父之过是子不教的道理,”而因为他父亲杀人,现在很多网友都带绿色眼镜看他说什么“有其父必有其子,”之类的话。别人家的孩子坑爹,许某某家却相反,爹坑儿子,这也证明了古人没有胡说“父债子还,”真的应验了。

来女士大女儿

财产必定跟妹妹分,但他只能拿到财产的1/6,这些财产的2/6属于小女儿自己本身拆迁所得,剩下4/6,2/6属于许某某那边,而属于来女士的只有2/6,她跟妹妹平分,也就1/6。如果他上告许某某,可能会多得35万左右,因为赔偿大概也就90万,70万属于来女士死亡赔偿,20万属于小女儿的抚养费 ,70万回来又跟妹妹分。而我个人觉得她也不会上告,虽然有杀母只恨,但我觉得他们的感情根深,从采访中有说过那么一句“我爸爸妈妈平时感情很好的。”而许某某在接受采访中也说过那么一句“打电话给我的大女儿。”从这两个“我”字,看到了家庭感情融入一体。

他们的小女儿

可怜的孩子,最无辜最可怜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她,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12岁的她失去了亲爱的妈妈,也即将失去爸爸,要变成孤儿,最不能接受的现实是因为妈妈是被父亲所杀,这种阴影一辈子都甩不掉。

而她在哥哥眼里,是因为她妈妈我父亲才会这样。

而她在姐姐眼里,是因为她爸爸我妈妈才会这样。

她的监护人该是谁?

认同观点的看官爷,美女给个赞,帮忙转发一下,谢谢。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观点,至于来女士和许某某的财产,许某某的儿子有没有权利资格继承,如何分配继承,应以官方通报公布为准。

夫妻为什么叫两口子?

男女婚配,称结为伉俪或夫妻,而现今更多更口语化为“两口子”。两口子是夫妻二人的合称,带有些许亲昵的色彩。不少人认为所谓“两口子”,就是说夫妻是两张嘴在一起吃饭,其实,这“两口子”之说不止一个版本,还有几段小故事。

传说故事一:

有人考证,称“两口子”的说法,出自晚清《燕京杂录》文里的一则笔记。

说的是有两位府衙录簿,挣得同样的薪水。一个是单身,另一个新娶了妻子,虽是衙门当差,但薄禄仍不够新婚置办开销。于是,这其中的光棍汉特别讲义气,拿出一半工资赠与同事花费,并附字条写道:“些许碎银钱,笑纳勿推辞;我只单口汉,君乃两口子。”在旧时“子”兼称男女,意即“你们两个人”。由之,两口子不再泛指随便的两口人,成为夫妻俩的确指。

传说故事二:

清乾隆年间,山东省出了一个才子叫张继贤,偶识本地恶少石万仓的妻子曾素箴。二人一见钟情,遂私下偶有往来。可曾素箴的丈夫石万仓是个嗜酒成性的人,一次因酗酒过度而一命呜呼。

好好地一个大活人没了,石家人就怀疑石万仓是被曾素箴害死的。于是告到县衙,说曾素箴因奸情杀死亲夫。县官一听便将张继贤和曾素箴两人判为死罪。

这案子传到了乾隆皇帝耳朵,在阅案时,乾隆帝无意中看到张继贤的供状文笔不凡,十分惊讶,并查阅到此案有些不实,传二人后又发觉张不像奸夫曹也不像恶妇,遂起同情心,免他们二人一死。因此,乾隆皇帝御批将张发配到卧虎口,将曹发配到黑风口。这两个“口”均在山东微山湖地区,可见乾隆一番良苦用心。况且发配的两地相距不远,可以互相往来,张、曾二人喜出望外。

发配后二人心心相连又相互挂念,三天两头抽空见面,经常来往于“两口”之间,老百姓都羡慕的称他俩为“两口子”。

“两口子”渐渐被流传下来,后来,人们就用“两口子”泛指“夫妻俩”了。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如果女方谎称报警,因案情重大,公安会立即出警,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收集证据,询问受害人,现场堪查,及时收集固定各种证据,当然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都不会放过,根据案情会初部定性,最后作出有罪或无罪推定。

强奸案件比较特殊,如果受害人认定为强奸,关健证据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大部分情况从案发现场就可初部认定,如有打斗现场,伤害痕迹等。

另一种情况的确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纯属子虚乌有,谎报假案。

报假警带来的法律后果严重,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受到刑事追究。

图片来自网络

亲眼见到戴脚镣的在押或服刑人员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我朋友、2007年底

那是05年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认识了同是一个县城的同事,我们都在酒店工作,由于离家比较远,都在酒店住宿。虽然不在一个岗位,但一有时间就在酒店后面那条小吃一条街上拼酒😂他单亲,父亲在他9岁早亡,母亲改嫁,由大姑带大。还好姑姑很疼爱他。哥们儿自己也挺有性格,虽然个头不高,但也对得起早进入社会的这段时间,没在社会上白混。

事情的改变出现在07年初我们离开酒店后。在家里的安排下,我进入了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他则自己找了一个大型洗浴,做了洗浴里的小弟。

由于哥们儿嘴甜,办事能力强,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很快就当上了主管。去过洗浴的朋友都了解,洗浴的柜子除了客人能打开外,有权限的洗浴领导也能开,这是为了避免客人把手牌丢了无法开箱的原因。

有的人都是这样,有了权力,动起歪脑筋。在那段时间,哥们伙同几名小弟拿了客人的东西,由于下手的都是喝完酒去的客户,大多也都比较熟识。所以没有东窗事发,但纸里包不住火。大概过了几个月,有客户报了警,哥们儿被带走了。他倒是挺仗义,把所有事儿都抗下了,但也落了个8年的有期徒刑!

判刑当天我去了,也是他家人通知的我,看到他穿着行刑的衣服、带着手铐……内心也是五味杂陈。当时也怪他,但回过头来想想,他也不是为了自己,他得到的钱也给家里用了不少。可能是年轻人,看到花花绿绿的时世界后,急于求成所犯下的错吧!

现在他早就出来了,我结婚前带着媳妇儿去看过他,也算对自己内心有个交代!现在我也只能做到我能力范围内的去帮他。哥们儿在里面这么多年也想明白了,现在自己自食其力跑美团,每天也在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着……

希望大家能给这些人一些谅解与包容[ok]毕竟包容才能大家一起和谐[赞]

这是何等心态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对待自己的妻子?

这个案子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舆论关注,大概是因为被爆出来的经过太过于离奇。来女士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莫名其妙的就失踪了,还巧妙地避开了所有的监控,结合来女士丈夫的口供,怎么看,这都不像是一桩失踪案,更像是一桩灵异事件。

来女士失踪的时候更是什么东西都没带,仅穿着一件吊带睡衣就走了,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

毕竟俗话说的好:事出反常必为妖。

可是就在18天之后,整个事情却发生了神反转,某网友留言说:检查一下来女士家中的用水情况,没想到这句话成了案件的突破口,来女士失踪时家中一天用水2顿,这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连续奋战25小时,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期间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同时,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研判,锁定嫌疑人系来女生丈夫,审问时,其丈夫也供认出自己杀害来女士的全过程

许某是趁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害,用绞肉机搅碎,然后支开女儿后,投至化粪池中

也从邻居口中证实来女士和自己的丈夫在事发之前曾经有过激烈的争吵。

许某是外地人,也问来女士借过钱,来女士是因为借钱给他和自己的前夫产生了分歧,所以后来索性就直接离了婚。

离婚之后的来女士就又重新和他走在了一起,两个人共育有一个女儿,就是如今的小女儿,

这次争吵的原因是来女士家里拆迁赔了两套房子,一套180平方,另外一套120平方的正在装修。

而她的丈夫则希望来女士能把那套120平的房子给他和前妻所生的儿子,因为他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没有房子住。

他认为他和来女士已经结婚了,那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来女士自然不同意,可就是这套房子引起来的争端,最后葬送了来女士的生命

来女士肯定至死也想不通,自己爱了几十年的人,竟然是一个无情的刽子手

为了钱竟用“极其残忍”恶劣的手段杀害自己同床共枕十几年的妻子,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许某儿子的女朋友也不敢嫁过来吧,

小女儿今后如何面对这样的父亲,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十一岁女儿又何去何从,未来也会对婚姻产生恐惧感吧

杀死来女士之后,他又企图混淆警方的视线蒙混过关,面对镜头的时候丝毫没有负罪感

案件水落石出后,邻居连夜搬离,不敢住在这里了,出了这样的事情,老乡房子都租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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