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婚词唯美古风(剩1套我想给我弟结婚用)
证婚词唯美古风,剩1套我想给我弟结婚用?
“你的就是我的,我弟弟就是你弟弟,弟弟结婚没房子,我们正好有一套闲着,给他结婚用不正好嘛!”
凌云家是农村的,虽然是女孩,但因为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所以也是享受了太多父母的关心和疼爱。
可是自从她三岁那年,弟弟凌波出生后,爸爸妈妈的爱就好像就整体转移了。凌云感觉,从那以后,父母的视线就很少在她身上停留了。
家里有了什么好吃的,也都是让弟弟先吃。弟弟想要的东西,不管凌云多么喜欢,也都要让给弟弟。爸爸妈妈总是说,你是姐姐,就得让着弟弟。
开始的时候,凌云也不习惯,甚至还经常觉得委屈。到后来,她也就慢慢习惯了,毕竟在农村,还有很多人觉得,男孩就是家里传宗接代的,重男轻女得人也很多。
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虽然凌云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但是初中毕业后,她还是选择了出去打工,把学习的机会让给了成绩很一般的弟弟。
每次发工资,凌云自己只留一点生活费,剩下的全都给妈妈贴补家用了。
弟弟凌波根本就不爱学习,天天就是在学校里调皮捣蛋的混日子,所以也就只能混到了初中文凭。
而这时候的凌云,因为踏实能干,年纪轻轻就已经当上了他们纸箱厂的车间主任,管理着手下五十多口人。
厂长谭大雨负责跑业务,所以凌云虽然是车间主任,但是也跟副厂长差不多,管理着厂里的大事小情。
谭厂长老家也是农村的,不过是凭着自己的勤奋努力,所以才在镇上开起了这一家小厂,也已经坚持十多年了。
儿子谭小龙,大学毕业后就去了厂里。想先在车间里实习一段时间,再跟父亲学着跑业务。
实习期间,谭小龙慢慢地就喜欢上了车间主任凌云,觉得她不但长得漂亮,还很能干。车间里所有的工序,只要缺人了,她都能顶上。
谭小龙一米八五的个子,又阳光帅气,还是厂长的儿子。所以他没费多大事,就追上了凌云姑娘。
作为一个农村姑娘,能嫁给一个家里开厂子的小伙子,那也是不错的选择。所以凌云的父母知道后,也都替女儿高兴。
凌妈妈甚至还让女儿暂时把工资都留着,给自己添置一些像样的衣服,省得婆婆家看不起。
谭小龙跟家里人说起的时候,父亲一听就同意,说凌云可是个好姑娘,你的眼光不错。
母亲一听儿子的描述,说我儿子喜欢的姑娘,肯定错不了。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所以凌云头一次跟着男朋友上门的时候,公公婆婆就把她带到了饭店吃饭,表示对她的认可。
把凌云激动的呀,差点就跟着男朋友喊了妈。准婆婆拉着凌云的手,左看看右看看老也看不够。
半年后,凌云就跟男朋友定了亲。婆婆很大气,不光给她买了各种金首饰,还给了她六万的彩礼。
公公还跟凌云许诺,说等他们结婚时,就给她买辆车。
凌妈妈一听亲家这么大气,也是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姑娘这回真是攀上了高枝,要做凤凰了。
当地的风俗,只要定了亲,两个年轻人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所以谭小龙跟女朋友,就住在了离工厂不远的,一套他们家原来住过的两居室里。
其实两年前,父亲就在城里的一个小区,买了楼上楼下的两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小区环境很好,离医院和学校也都很近。
他们早就装修好了楼上的一套,也都住进去了。毕竟住城里处处都方便,跟住镇上又强多了。
楼下的那套房子,就等着儿子结婚时再装修的。这回有儿媳妇了,他们打算半年装修完,再晾半年新房子就结婚。
凌云很满足,毕竟就算是住在镇上,也比他们老家的居住条件好很多。
弟弟凌波初中毕业后,因为年龄小,也因为懒,就一直闲在家里。父母整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也不着急让他找工作,反正有女儿一直贴补家里。
凌云跟公公商量,说自己弟弟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能不能让他来厂里工作。
公公一听是儿媳妇的亲弟弟,二话没有,说都是一家人,让他直接来上班就是了。
没想到凌波根本就不给姐姐要面子,来上班以后,不是今天有事,就是明天请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碍于儿媳妇的面子,公公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整天装聋作哑的干生气。
凌波来上班后,就住进了姐姐家,方正两居室的房子,还闲着一间屋呢。
谭小龙对他很客气,毕竟这是小舅子嘛,还是要多团结的。
凌波住进来以后,也没把自己当外人。不帮忙买菜做饭,也不帮忙收拾卫生,每天吃完饭就往沙发上一躺。
那点工资,基本上也就够凌波半个月花的。因为他经常出去买着吃,就连姐姐做的饭,都嫌不合口味。
没钱了,他就跟姐姐要,也不知道避着点姐姐的男朋友。因为他觉得,姐姐照顾弟弟就是天经地义的。
因为没结婚,所以就算是觉得小舅子过分,谭小龙也不说什么,只是经常劝小舅子应该多为未来打算。
凌波有个女朋友,是小学同学,是同学聚会时才联系上的。两个人的感情快速升温,但是女朋友却不愿意跟他结婚,说要等他在城里买了房再说。
凌波一听,说我在城里肯定买不起房子,但是我在镇上有套房子,就是买了好几年了,有点旧了,你看看行不行。
女朋友一听,在镇上有房也可以呀,总比跟着你回老家村里过日子强。
凌波赶紧回家跟姐姐商量,说你们结婚后,这房子就空下来了,就给我结婚用吧。不然的话,人家姑娘嫌我没房,不愿意嫁给我!
凌云一听,说这我可做不了主呀,房子的事可不是小事,我得给你打听打听再说。
凌波不依不饶,说你要是不想让我打光棍,就得把这房子送给我,不然你弟媳妇就不愿意嫁我。
临睡前,凌云就开始试探男朋友,说我们结婚后,就把这套房子给我弟弟住吧。要不然的话,人家女孩子不愿意跟他。
谭小龙一听这话。心里就有点不痛快,心说说这房子都是我父亲买的,写的也是他的名字,我可没有权利送给你。
凌云就不依不饶,说你父亲就你一个儿子,所以他买的房子,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弟弟也是你弟弟。所以我们既然正好有一套,为什么不送给弟弟,让他高高兴兴地娶个媳妇呢!
谭小龙不听,打断女朋友的话,说我不是不帮,实在是我无能为力。他要是想买房子,我倒是愿意帮他点钱。
凌云不依不饶,说父母都在老家,他们根本就存不下几个钱,也不可能给弟弟买得起房子。所以这事我做姐姐的必须得管,哪怕你先让我弟弟在房子里结完婚以后,再慢慢地搬走呢。
气的谭小龙直接摔门而去,还没过门呢,女朋友就开始惦记自己家的房子了,搁谁也受不了。
这事凌云没再提过,谭小龙也以为这事已经翻篇了。
大约十来天后,有一天谭小龙回家时,没见到女朋友,却听到小舅子屋里动静很大,像是发火的声音。
坐在门口换鞋的功夫,谭小龙就听到小舅子大声质问姐姐,说你不是答应我,这房子赶紧腾给我的吗,你们怎么还不搬走呢,我女朋友还天天催我呢!
谭小龙听了就很生气,又听到凌云烦啦啦地说,你以为房子的事那么容易吗,这毕竟是几十万块钱呢。你得容我慢慢来呀,哪能一下子就能要到手呢!
姐姐给你保证,这房子迟早都是你的,但是你要给我点时间,因为上次你姐夫都生气了,因为这事。
听着凌云给小舅子的保证,谭小龙差点就气蒙了,老婆还没娶回家呢,房子就先送出去了一套。
这凌云是想嫁给我吗,这摆明了就是想套路我家的房子呀,她一开始的目的就不纯呀。谭小龙心想,幸亏这事我发现得早,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谭小龙敲敲半掩的门,说你们的话我听了个大概,但是也基本听懂了。想要房子自己买去,别总惦记人家的。这个家是我的家,不是你们的家,你们一起走吧。
凌云一听男朋友的话,惊出了一身冷汗,说你怎么会这样想我呢。我是真心想跟你过日子的,不过就是希望弟弟也能有个住的地方罢了!
谭小龙不信,说你就是个扶弟魔,你的工资基本上都给你弟弟花,我不在意,因为那是你自己挣的钱。但是这房子,可是我父母辛辛苦苦挣钱买的,你们又凭什么总想不劳而获呢。
谭小龙说,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就开始帮你弟弟保持婚房了。我看你你不适合结婚,你适合给你弟弟当保姆。我家房子太小,装不下你们的大梦想,你们走吧!
说完,不管女朋友再怎么解释,谭小龙也不愿意听。他直接打了个搬家公司的电话,就躲进了屋里。
半个小时后,搬家公司的车就来了。跟车的,还有几个年轻力壮负责干活的小伙子。
凌云一边抹着眼泪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还自言自语,说明明多出来一套房子,给我弟弟结婚住住怎么就不行呢,我疼我弟弟有错吗……
总结:
题主问,男朋友有三套房,他爸妈一套,婚后我俩一套,剩下一套你想给你弟弟结婚用,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觉得男朋友家的房子,就算是剩下来一套,那也是人家辛辛苦苦挣钱买下来的。男朋友如果高风亮节,想送给你弟弟结婚也就罢了。
如果男朋友不愿意,想把那房子租出去或者卖出去,那也是为了贴补你们的家用,也是为了你们的小日子能越过越好。
作为一个女人,还没嫁过去呢,就开始惦记人家的房子,这可真有点说不过去。就算是男人心再大,也不一定能容得下你这想法。
毕竟现在的房子,再小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支出。男朋友家的钱,肯定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那房子,给是人情,不给是本分。不管给与不给,希望你都不要纠结,还是应该继续好好跟男朋友过日子,不然的话,小心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要是实在想把剩下的那一套房子送给弟弟,起码也得等你自己的身份,从人家的女朋友,变成人家的老婆再说!
我们公司有个三十几岁端茶的前台情商很低?
我不会娶这样的女的。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30几岁还做前台,说明她长相一定不错,保养的也很到位,人家肯定不会随随便便嫁人。要凑活肯定早结婚了。
第二,前台的工作,是一个迎来送往,与人打交道频繁的工作,说明她肯定有过人之处,如果真是情商低,要么她不想干了,要么她没看上咱,用不着跟咱玩儿高情商。
第三,人家本科月工资2500,楼主一定是觉得非常少,不够花甚至有点丢人吧?其实这得分情况,也许人家家庭条件好,不在意工资,只要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就可以了。也可能是她有自己的副业,现在的斜杠青年太多了,也许表面上惨不忍睹,也许实际情况让人羡慕不已。
就算以上两种情况不存在,她家庭一般,没有副业,就只有2500,那她也不一定看上你,因为以你对人的态度,人家可能也会认为你情商低,不值得交往。
所以不要随随便便去看不起一个人,如果实在看她不顺眼,大不了忽视而已,否则却会显得自己很小家子气。
她情商低就低她的,她工资少就少她的,一切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想开点儿,得罪了别人又给自己添了堵不明智啊朋友!
民国名人间有哪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关系?
民国时期的名人很多,其中,徐志摩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人物之一,他既是“民国四大才子”之一,也是“民国四大渣男”之一。而与之有关的名人,既有“民国四大美女”中的陆小曼、林徽因,也有名闻天下的钱学森、金庸、琼瑶等人。
1、表叔沈钧儒沈钧儒是著名的民主爱国人士,中国民主同盟创始人之一。沈先生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1905年留学日本。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6年与宋庆龄等发起并组织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来官至副国级。沈钧儒先生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的表弟。其实,徐申如也是浙江当时有名的实业家,创办了裕通钱庄、硖石电灯公司、捷利电话公司、双山丝厂等实业,并热心公益事业,出资修建铁路习艺所等。2、姑表弟金庸金大侠本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1948年移居香港。 “香港四大才子”之一,与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金大侠的母亲徐禄,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最小的堂妹,也就是说,徐禄是徐志摩的堂姑妈,徐志摩是金庸的表哥。3、表外甥女琼瑶琼瑶的父亲名叫陈致平,是一位大学教授,琼瑶的母亲袁行恕出身书香门第 。琼瑶与徐志摩扯上关系还是因为金庸:金庸的堂姐查良敏嫁给了琼瑶的三舅袁行云。也就是说金庸的堂姐是琼瑶的舅母。琼瑶既是金庸的表外甥女,也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4、表妹夫钱学森钱学森与徐志摩联系的纽带仍然是因为金庸。我们知道,钱学森的岳父是民国著名将领蒋百里,而蒋百里的原配夫人名叫查品珍,她18岁时与蒋百里订婚,后因蒋出国留学,直到30岁才与蒋结婚,婚后蒋百里又北上任职。再后来蒋百里与她离婚,娶了日本女子佐梅,生下蒋英,也就是后来钱学森的妻子。而终身未育的查品珍虽与蒋离婚,却始终以蒋家儿媳自居,并在蒋家侍奉婆婆。查品珍与蒋百里都是海宁硖石人,论辈份,她是金庸的远房姑妈。蒋英虽然不是查品珍亲生,但金庸先生一直将蒋英叫作表姐。也就是说,蒋英是徐志摩的表妹,自然地,钱学森也就是他的表妹夫了。5、原配妻子张幼仪张幼仪是不幸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不幸在于嫁给了徐志摩,幸运在于离开了徐志摩。张幼仪的家世也是非常显赫的,父亲张润之是宝山巨富,育有12个子女,其中一半成为了上海滩乃至全国的知名人士:老大张嘉保成为了上海棉花油厂的老板,被称为“上海滩油霸”;老二张君劢是中国现代史上颇有影响的政治家和哲学家,被称为民国宪法之父;老四张嘉璈曾任中国银行总经理,被称作“中国现代银行之父”;老九张嘉铸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是上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新月派诗人…1915年,因兄长的安排,张幼仪与徐志摩结婚;1918年生下长子徐积锴。后来徐志摩先后前往美国、英国留学,在此期间,认识了“民国四大美女“之一的林徽因,并为之神魂颠倒。1920年,当张幼仪前往欧洲与徐志摩团聚时,徐提出离婚。可是徐也确实是“渣”,一方面要离婚,一方面又让张怀孕了。快要生产时,抛下的张幼仪不得不前往柏林求七弟照顾,可就在这时,徐志摩追到柏林,拿出离婚协议带着张签字,这让张幼仪彻底死了心,毫不犹豫地答应离婚。如果说此前的张幼仪是一位传统的相夫教子型的中国女人,一切都听从丈夫‘委曲求全,那么离婚后的张幼仪则是一位获得新生的新女性,她明白一切都要依靠自己,从此开始了她的绚丽人生。1926年回国后,她先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后来出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终于成为在商场上长袖善舞的女强人。1988年,张幼仪在纽约去世。6、红颜知己林徽因林徽因,“民国四大美女”之一。1920年,在随父亲林长民赴欧洲游历期间,林徽因与徐志摩相识。一位是才子,一位是佳人,很快,二人热恋在了“康河的柔波里”。正是在这个时期,徐志摩向张幼仪提出离婚。为了讽刺他们二人的这段“恋情”,鲁迅先生还曾写过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由她去罢》:我的所爱在豪家,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但是此后,在林长民的干涉下,林徽因理智地选择了分手。四年后,当他们两次相见时,徐志摩已娶陆小曼,林徽因也已嫁给梁思成。7、第二任妻子陆小曼民间有句话:朋友妻,不可戏。但徐志摩却偏偏撬了别人的墙脚,抢了好朋友王赓的老婆、“民国四大美女”之一的陆小曼。王赓这个人不简单,可惜去世太早。他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留学,后来又进入西点军校学习,成为名将艾森豪威尔的同学。回国后进入北京政府陆军部。1922年与陆小曼结婚。1923年晋升陆军少将。1924年赴哈尔滨任警厅厅长。因为陆小曼不习惯东北气候,想留在北京,于是王赓委托好朋友徐志摩平时多照顾陆小曼。善良的王赓不曾想到,这是典型的引狼入室。过了不多久,二人很快就如干柴烈火,搅在了一起。1925年9月,王赓与陆小曼离婚;1926年10,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1965年4月3日,陆小曼在上海去世,享年62岁。8、老师梁启超“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这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说的话?你可能想象不到,这是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徐陆二人婚礼上的证婚词!当然,这里面是有故事的。1917年徐志摩在北京大学求学时,由原配妻子的兄长张君劢、张嘉璈介绍,拜梁启超为师,并且举行了隆重的拜师大礼,所以说梁启超是徐志摩正儿八经的老师。而上文提到的王赓也是梁启超的弟子,王徐二人是师兄弟。前面介绍过了,徐志摩在英国期间一度与林徽因纠缠不清,而林徽因后来又嫁给梁思成,成为梁启超的儿媳。徐志摩在与陆小曼结婚时,非常想请梁启超证婚,但因为上面这些故事,徐的内心一定是惴惴不安的,但在朋友的斡旋下,梁启超终于答应下来,于是,就有了前面这段惊世骇俗的证婚词。只是,不知徐志摩事后是否后悔请梁启超了?9、同学、好友郁达夫有人说,民国时期最风流的文人是徐志摩,最爱国的文人是郁达夫。确实,郁达夫是一位为抗日救国而殉难的爱国主义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的同时,他还积极参加各种反帝抗日组织,从事抗日救国宣传活动,最后,在1945年被日军杀害于苏门答腊岛丛林。但这两个人却在中学时就是同学,并且成为挚友。奇怪的是,这两人一个性格外向,热情似火,一个性格内向,沉默寡言。而当1931年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在济南党家庄失事后,前去给他办理后事的正是郁达夫。其实,与徐志摩有关联的名人远不止上面的9位,比如原配张幼仪的几位兄弟,比如中国近现代文教界代表人物,著名教育家、外交家、爱国民主人士厉麟似,等等,都与徐志摩有很深的交往。更多文章,敬请关注千年兰亭。假若要你拟一古文征婚启事?
若招人才夫婿,共览山河锦绣,满目春光融融,细柳扶风葱葱,悠悠婉转风情,千山沐雨无踪,若问日月无极,转教乾坤无终,至此绵绵岁月,风华依旧无限,四方明清独秀,几代朝暮千秋,徒落春黄杏子,桃李满园春色,想当年悔恨,谟谟无心难诉,谁听浮光掠影,谁览山河依旧,执笔可话春秋,不及水向东流!望一同珍惜,可有谁待!
如何以一己之力灭掉四国?
叶赫之花,容色绝佳,可兴天下,可亡天下,六次婚嫁,兴亡四部!说是就是这位传奇女子女真叶赫部的公主,女真第一美女:东哥!也有说她是天下第一美女!但东哥所亡者,乃满蒙四部(称四国,不是真的四个国家!)
首先回答题主的问题得从东哥的身世讲起:明万历十年女真叶赫部首领的女儿出生了。即叶赫那拉氏,这位叶赫那拉氏在历史上并没有留下真名(有说名为布喜娅玛拉,系小说家言),只有一些野史称其名为:东哥(可能是她的小名)。东哥出生后按当时习俗由萨满(巫师)占卜其的命运。一名老萨满预言说:“此女可兴天下,可亡天下”。由此叶赫部首领将东哥视为掌上明珠!
东哥长大后果成为了一位绝世美女,有"女真第一美女"之称,以美貌名扬女真各部。由于她的出身她的美貌,也注定作为叶赫部公主的东哥一生将成为政治砝码。作为部族联姻的工具东哥先后几次被许给不同的男性,一生不幸。
据史料因东哥所亡乃:哈达国(部),辉发国(部),乌拉国(部),叶赫国(部)
事情是这样的:东哥的父兄在东哥九岁时将她许配给哈达部歹商贝勒,然而这只不过一场红色婚礼(权游梗),在来迎亲的路上,歹商贝勒被叶赫部伏兵和哈达部的孟格布禄算计身亡。(孟格布禄因此篡夺了哈达部首领之位)。此东哥第一次婚姻即乱一国(部)
万历二十一年,东哥虚岁12岁,海西女真叶赫部及哈达、乌拉、辉发诸部因为忌惮努尔哈赤为首日益强大的建州女真的存在,叶赫部将东哥许配给乌拉部布占泰,结成姻亲(第二次婚约),共同进攻努尔哈赤!史称“九部之战”,布占泰在这场战争中战败并做了努尔哈赤的俘虏,而东哥的父亲布斋在这次战争中阵亡。九部之战四年后,叶赫部毁掉了与布占泰的婚约,遣使向努尔哈赤通好,还与努尔哈赤订立婚约,将东哥(16岁)嫁给努尔哈赤(第三次婚约)。布占泰失意之下,投靠努尔哈赤,并娶了努尔哈赤的女儿。
但东哥坚决反对,向哥哥布扬古贝勒说:“努尔哈赤乃杀父仇人,谁能够杀了他,我就嫁给谁。”于是,叶赫部毁掉了东哥与努尔哈赤的婚约,并以“杀努尔哈赤”的条件向诸部落公开为东哥征婚。
听说东哥征婚,哈达部酋长孟格布禄立即血气上涌,报名应征,订下婚约后(第四次婚约)遂于万历二十七年五月向努尔哈赤宣战。九月,孟格布禄兵败,向努尔哈赤投降。努尔哈赤找了个借口把他给杀了,又将富察氏所生的女儿嫁给了他的儿子武尔古代,万历二十九年以后,哈达部彻底被努尔哈赤吞并。此为因东哥所亡第一国(部)!
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辉发部的首领拜音达理贝勒背弃了原来与努尔哈赤之女的婚约,与东哥(25岁)订下婚约(第五次婚约),并与叶赫结盟。当年9月,愤怒的努尔哈赤出兵扈尔奇城,灭了辉发部,此因东哥所亡第二国(部)。
布占泰在娶了努尔哈赤女儿后,并不开心,对东哥念念不忘,竟失去理智用苍头箭惩戒努尔哈赤的女儿,并试图劫持东哥,因而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率众进攻乌喇,城破,布占泰仅以身免,逃至叶赫,乌喇部灭亡。此因东哥所亡第三国(部)!
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东哥(33岁),深恨努尔哈赤的她一边劝其兄布扬古联合明国,另一边联合蒙古夹击努尔哈赤!(好聪明的女人!如果大明的男人们有远见,和叶赫联手,就没有满清什么事了),而蒙古喀尔喀部达尔汗贝勒(巴噶达尔汉)长子莽古尔岱看中了她,向她的哥哥布扬古求娶。东哥出嫁之时已33岁(第6次婚约),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普遍的结婚年龄,因此被称为“叶赫老女”。努尔哈赤得知东哥嫁入蒙古后,十分气愤,想出兵攻打叶赫,半路抢新娘。但明朝担心努尔哈赤势力太大,开始与叶赫结盟,并派兵保护东哥。努尔哈赤有所顾忌,最终没有出兵,但他诅咒东哥说:“无论此女聘与何人,寿命不会长久,毁国已尽,构衅已尽,死期将至矣。”果然东哥嫁到蒙古后仅一年就因病去世了!
与东哥有婚约二十年却从没有得到她的努尔哈赤在佳人去后作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但。努尔哈赤是在东哥去世的那一年正式称汗建立后金的。三年后,后金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十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与明王朝决裂,其中“第四恨”即为明朝廷偏帮叶赫,使该部将本来许配给自己的东哥转嫁蒙古(“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此后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八月,努尔哈赤用此理由攻打叶赫部,并违背诺言杀了布扬古,叶赫部灭亡。(第四个因东哥而亡的国部)。
后续,传说东哥在临死前许下一个诅咒“我叶赫那拉就算只剩下一个女人,也要灭建州女真。”(更多的民间说法是东哥的哥哥布扬古死前所发的毒咒)不过,不可思议的是,清朝最终确实亡于叶赫那拉氏之手,最终签署清帝退位条约的就是慈禧太后的侄女——隆裕皇太后,也姓叶赫那拉。而慈禧当然也是叶赫那拉一族的人!(这也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