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友,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

2023-04-16 19:40:04 53阅读

辽宁交友,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

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没有亲自行凶,法律怎么判这个问题,如果故意杀人罪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罪相关规定来看,无非有三种判决可能性:处死刑、无期徒刑、长期有期徒刑。

我来说一点不一样的观点;大部分人认为都应该判洪某死刑!确实,从我个人主观的角度出发,我也希望判他死刑!但是,他也有可能判无期徒刑,或者二十年以上。因为他就像提问者说的,毕竟没有直接参与行凶,他是幕后指使者,这就很难直接判死刑了。

辽宁交友,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

洪某是唆使章某、曹某在云南把李倩月杀害,从南京把李倩月骗到云南勐海县,整个作案过程可以说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而且主谋洪某案发后把自己伪装成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反而还报警声称自己的女朋友不见了,这构成了混淆警方视听、刻意隐瞒犯罪事实罪。情节比较严重。

关于洪某幕后指使凶手杀害女友李倩月的案子,本人通过搜索指使他人行凶案件如何判刑了解到:指使他人杀人,这种一般称为教唆犯,与杀人者按故意杀人罪共犯解决。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像洪某这种比较严重的教唆他人犯罪情况来看,很有可能是判无期徒刑,也有可能是死刑!

注:以上所有观点只代表个人针对此案的一些主观分析和意见,搜索了一些关于指使他人行凶者如何判刑的问题,和查询了网络律师的一些答案。不代表任何官方意见,一切以最后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为什么现在网上会流行一些东北话?

东北话能广为流传,这要归功于你本山大叔,正是因为赵本山的小品,及赵家班的小沈阳、宋小宝、小沈龙等人的走红,东北话才在全国范围乃至整个网络流传开来。东北话能这么“时髦”,在于它的朗朗上口,它的幽默性,真的,没有一种方言有东北话这么有魔性~通俗、简单、易懂,字里行间都透着浓浓的地域特色,就像网上的段子说的 : 一个宿舍,只要有一个东北人,不出半年,全都“东北人”,全都给你带“跑偏”。

网上地域黑子总黑东北怎么着,东北人怎么着,其实哪的人都有好有坏,在全国范围来看,东北人其实是最好交的,简单直接,你给他两句好话,他都把心扒给你看,当然,东北人中也有一部分素质低劣,说人话不办人事的,这个相信全国哪个省份都有吧?有点跑题,言归正传,东北话能广为流传,也因为东北人能闯荡,随着他们的脚步遍及全国各个角落,也把魔性的东北话像撒种一样撒向全国四面八方。

时代越来越进步了,也希望东北人越来越进步,把东北话推向全国的同时,也把东北人坚韧顽强,不屈不挠的乐观精神和正能量传播到四面八方,而不是总被黑,总被误解,总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东北人,拿出好的样子来,让全国人民瞧瞧!

古代为何会出现「典妻」「租妻」等现象?

典妻,也称典婚,民间俗称“借妻生子”,指丈夫将妻子作为私人所有的物品以一定的价格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典当、质押、租借给别人。这是我国古代是野蛮的婚俗之一。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秦汉孕育期

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卖妻的记载,而到了汉朝时仍沿袭了嫁妻之俗,即前夫与后夫之间进行类似于商品交易上的物权转移,“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二、南北朝萌芽期

南北朝开始出现质妻之俗,质者以妻质钱,约期回赎。当时中原战乱频繁,赋役繁重,老百姓生活孤苦,无以为生,所以质卖妻子的人数不胜数,站满了道路两边。

三、唐朝形成期

唐代中期,民间已经有了以人易物的典贴之俗。即以男女质钱,约定还期,如果不还则充当奴婢。虽然唐朝曾颁布法律明文禁止,但民间迫于生计,质卖妻子的风俗习惯反而蔓延开来。

四、宋朝成熟期

宋朝时典妻蔚然成风,世人都习以为常。时间长为典,时间短为雇。南宋时,这种风气盛行,甚至蔓延到上流社会中来。

五、元朝立行期

元朝在前代典妻婚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转嫁和买休卖体。元朝时期战乱频繁,社会千疮百孔,老百姓特别是江南地区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典卖妻女的现象比比皆是。不但如此,元朝还立文规定承认了典雇他人妻女的合法性。

六、明朝盛行期

到了明朝,鉴于典雇妻妾之风日盛,朝廷的禁令比历朝更加严格。但到了明后期,天灾人祸,百姓生活悲苦,再次盛行开来。

七、清朝恶性发展期

清军入关前后,所到之处大肆掠夺,强抢他人妻女处处皆是。民间典卖妻女之风也盛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后来更放宽对典雇妻妾的量刑,等于变相鼓励,甚至扩展到社会中上阶层,至此,陷入长期的恶性发展时期。

典妻、租妻婚俗能在民间长时间流行并形成固定的习俗和规则,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

第一、拥有社会基础、传统文化与法律支持

在古代社会,夫为纲,妻为常,女人讲究三从四德,夫权是封建社会宗法的思想和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继承并强化了以夫权为主的伦理秩序,并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基础。

与封建伦理相辅相成的是传统文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封建社会恒古不变的道德标准,没有生育后代的男女就会遭到蔑视而不容于社会和家族。

历朝当权者虽然在法律上一直禁止将妻子或子女作为典卖的标的物,但由于赋税太重,普通老百姓大多无以为生,只好变卖妻女。在生存与违法之间,生存显得重要得多。何况统治阶级对这种做法虽然屡颁禁令,但没有明文加以否定,反而以种种理由在不同程度上给予了支持与默认。

第二、统治者的专权和民间溺杀女婴习俗造成婚姻配置的不平等

统治阶层大肆在民间选女入宫以充斥行宫,加上各王公贵族、官僚富豪等皆妻妾成群,造成大量平民阶层男性因财力匮乏而无力解决配偶问题,孤独一生,这造成了男女婚配比例的极大失调。

另外,人们因养女嫁人成本无归,所以多不愿养女,在女性备受歧视的社会环境下,民间一直存在溺杀女婴的恶习。重男轻女的思想加大了性别比差异,造成男多女少的社会局面,进而影响了人口的正常繁衍。

第三、女性地位的丧失导致典妻婚俗的产生

由于夫权至上的建立和巩固,男子在生产关系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妇女逐步沦为最底层,成为男子的奴隶和附庸。特别是宋代程朱理学的形成和发展,强化贞节观念,无不使女性社会地位一再低落,自然就成为各种利益牺牲的对象。

男子用钱币租用或雇佣女性为临时妻子的婚姻方式,之所以能盛行历朝历代,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当时女子都是以父权、夫权利益的需要而存在,服务于男权社会,这也是典妻、租妻习俗得以流行千年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典妻、租妻这一民间习俗,蔓延中国大地千百年之久,历代都设有禁令却屡禁不止,直到新中国的成立,才最终退出历史的舞台。

中国哪个地方的人最和善?

在我所去过的城市中,我认为杭州的人们最和善!

杭州目前也算是发展很好的城市了,直追北上广深,那里的人们收入也相对较高。但是人家并没有,所谓高级人事的架子,与人相处时,也不会有处处高人一等,颐指气使的感觉。

也不会像暴发户那种,一朝有钱,遍到处炫耀,优越感爆棚,不把他人放在眼里。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杭州的服务行业,对待客人都让人感觉是非常真诚的,不是表面敷衍,强颜欢笑!

当然,这些都是我个人的观点,跟我接触的人事物的范围也有关系,难免也会以偏概全。大家可以一起来讨论交流!

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把学习当作乐趣,那乐趣真的就是无穷了。

可以学学声乐,学学朗诵,学学摄影。

现在疫情又有新的变化,出去旅游也不是太合适。

可以报一个网校班,在家就可以学到你想学的各种爱好,有老师指点,有很多共同爱好的同学跟你一起学习,你也不会觉得孤单,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世界,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在学习中获得很多乐趣。

当你开启学习之路后,你甚至根本没有时间去跟人家聊天、闲话。

更不会觉得无聊,非常充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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