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婚宴,和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陌生姐姐或阿姨长期交往

2023-04-07 23:36:04 40阅读

丰台婚宴,和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陌生姐姐或阿姨长期交往?

遇到李姐的那年我二十五岁,她三十六岁。

那一年,我在单位老乡租了一间出租屋。

丰台婚宴,和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陌生姐姐或阿姨长期交往

搬进出租屋的那一天,我在楼道上遇到的李姐。

当时我正抱着东西走在楼道里,而李姐正好要下楼,于是我连忙靠边站下示意她先过,李姐点头致谢,便带着一阵香风与我擦肩而过。

这是我与李姐的初次相遇。

一天早上,我正要上班,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对门的房门也打开了,出来一个三十多岁,风姿绰约的女人,正是那天我在楼道里遇到的那个女人,也就是李姐。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和我住对门。

李姐看到是我,于是对我说道:“是你啊!原来你跟我住对门啊!那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李,你叫我李姐就行。”

我回道:“你好,李姐!我叫徐亮,你叫我小徐或者亮子都行。”

李姐说道:“那我叫你亮子吧!听着亲切!以后有什么事情你吱声,李姐这边还有点事,就先走了,拜拜!”

然后,她的身影随着一阵香风离去。

这是我与李姐的再次相遇。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彼此间的交际也就是楼道里见面时的问候以及随后的擦肩而过。

在我看来,我们只是住在对门离得比较近的两个陌生人,顶多认识彼此的那张脸罢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会有深入交往的那一天。

可是生活总是那个样子,老套的布局,老套的情节,而你又不得不在这个局里。

那天晚上,我十一点钟左右才回来,在离小区不远的地方遇到了正抱着一棵大树哇哇直吐的李姐。

那一刻的她,哪里还有往日的风采,长发凌乱,满身酒气,衣服上很多地方都粘上了呕吐物。

看她这个样子一个人是很难回到家里了,又不能把她扔在这里不管,于是我只能上前叫了一声李姐,并帮她轻轻地拍打背部。

对于我的呼唤和拍打背部,她并没有太多的反应,估计这个时候的她,神志都不太清楚了,她的呕吐行为也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罢了。

等她吐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咬牙背起了她。

来到楼上,我从她的挎包里找到钥匙打开了她家的门。

可进到屋里以后,我有点犯难了,我该把浑身脏兮兮的她放到哪里?

犹豫了一下,我把她放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这个时候另一个难题来了,就这样让她穿着一身脏衣服睡一宿,有点不太好,可我又不可能去帮她换衣服,更不可能帮她擦身子。

想了一下,我只能去找楼下的赵大妈帮忙,赵大妈在居委会工作,人非常好。

我来到赵大妈家的门前开始敲了起来,虽然这个时候会打扰到赵大妈,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很快赵大妈就被我敲醒了,我把情况告诉了她,她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

早上起来上班的时候,我从楼道里就听到了李姐的尖叫声,应该是早上起来发现衣服被脱了的事情。

不过我暂时不想告诉她是怎么回事,先吓吓她,让她长点记性,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大半夜地喝成那样,也不怕遇到坏人。

……

晚上下班回到家里,可能是听到了我开门的声音,李姐从她屋里走了出来。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说道:“亮子!谢谢你!我都听赵大妈说了!”

我说道:“没事!都是邻居,应该的。”

她又说道:“那你吃饭了没有?”

我说道:“还没呢!”

她说道:“那你来我家吃吧!我都做好了。”

说完不等我拒绝就拉着我来到她的家里。

餐厅的饭桌上已经摆上了美味佳肴,整整六个菜,有荤有素,色香味俱全。

我明白了,李姐这应该是特意为我做的,想要表达一下对我的感谢。

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她这样的一个漂亮女人居然会有着这么好的手艺。

那天晚上,我跟李姐聊了很多,关系也近了好多。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李姐原来是做销售的,有时候喝酒应酬是难免的。

她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她外表看似坚强,其实也渴望男人的守护。

……

在随后半年多的时间里,我和李姐的关系一天比一天亲密。

她家里有需要出力的地方她会找到我。

她晚上出去喝酒应酬的时候,如果喝多了,她会打电话让我去接她。

她逛街的时候,会拉上我做“苦力”,帮他拎包。

我不愿意做饭的时候,就会跑到她家里去蹭饭。

……

我们之间还多了一些小暧昧。

这个时候,我也不说不清我俩之间算是什么关系,邻居,朋友,还是别的。

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我们有了深一层的关系。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睡到半夜的时候,我突然被雷声从梦中惊醒。

我起身一看,窗外雷雨交加,还刮着大风,那阵势有点吓人。

我连忙把窗户给关上。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和李姐的声音。

我打开门,就看到李姐穿着一件睡衣站在门外。

还没等我说话,她就一边拉着我往她家走一边跟我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这场半夜突来的风雨把她家窗户上的一块玻璃给打碎了,现在雨水都给吹到屋里来了。

我来到跟前一看,窗户下的地板上已经到处都是雨水了,不过还好,那块玻璃并不是全碎了,只是碎了不大的一部分。

我找来一块塑料布和胶带就给堵上了,又把剩下的那半块玻璃给加固了一下。

当我帮李姐把屋里收拾完正要回去的时候,她突然拉住我说到她害怕打雷,不敢一个人待着,想去我家里跟我做伴。

我没有拒绝。

可是当我们来到我家里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很实际问题,我家里只有一张床,而且客厅里连个沙发都没有,这一会儿该怎么睡?

这个时候,李姐似乎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假装”满不在乎地说道:“你家的床那么大,咱俩一个人一半足够了,就凑合一晚上吧!”

然后很“自然”地抱着她的被子躺在了一边,然后拍拍床的另一半说道:“赶紧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呢!”

……

那天晚上,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从那天开始我们成了恋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姐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恋人之间的爱恋,有似姐姐般的关爱,可以说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一天晚上,我抱着她,认真地对她说到我要娶她。

我不在乎我们之间年龄上的差距,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只想一辈子跟她在一起。

那天晚上,李姐感动得哭了。

……

李姐对我更依恋了,只要有时间她会拉着我一起逛街,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出去游玩……

她高兴得像一个初恋的少女。

我本以为我们会永远地幸福下去。

可谁知道,一天当我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她离开了,只给我留下了一封信。

她说我可以接受她比我大那么多,可是她自己接受不了,她接受不了等我四十岁的时候,她已经五十岁了。

我正是男人黄金年龄的时候,而她已经是容颜不再的老太太了,她害怕看到那种场景,她只想把自己美好的一面留给我。

她说让我找一个跟我年龄相当的姑娘成家,但请不要忘了她,在心里给她留一个角落就行。

她说跟我相处的这些日子,是她最幸福的时光,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

她走了,悄悄地走了。

那段时间,我疯狂地找她,可她就像从来都没有来过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五年过去了,我有了新的女朋友,可在内心的深处始终有着一个她。

……

在我结婚的那天,有人送来了一份礼物,是一对情侣表,里面有一张写着祝福语的卡片,却没有落款。

看着那熟悉的字迹,我思绪万千。

我没有告诉妻子是谁送来的,只说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并在心里默默地说到那是一个会让我惦念一辈子的人,我会在心里一直为她祝福。

微信漂流瓶你们发生过什么事?

微信当时还没有完全普及,扣扣漂流瓶上认识了一个重庆女孩,当时我在深圳打工,她读大二,两个人相差两岁,然后互相加了扣扣,很少聊天,她在我扣扣里隐藏了快一年,直到有一次她给我发信息,我都不知道她是谁,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始聊天,慢慢的就开始恋爱了,每天她给我打电话最少都是一个半小时,甚至手机聊到没电关机。大三那年暑假,我到中山自己发展,也就是那年暑假,她到广东来找我,然后一起回了我的老家,一直到她大学四年毕业,最后又谈了两年,有了五年的感情,她让我去重庆发展,我也在重庆呆了一段时间,可是人生地不熟,到最后重新选择了广东,就这样,我知道结束了。半年以后,她家人逼着她相亲,相亲不到一个月闪婚,她婚礼的当天,给我打电话,哭着说她要结婚了,让我照顾好自己。我知道,她放不下我,其实我也放不下她,毕竟一起五年了经历了那么多。现在偶尔联系一下,只要她过得好比什么都好,深深的祝福她我曾经的最爱。

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是强奸罪。强奸罪所保护的是妇女的性选择权或性自由权。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男权社会导致大众的观念普遍认为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吃亏”的是女方(而不是男方),相比之下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事件是比较少的。事实上很多国家的刑法或司法实践早就不强调强奸中施害方和受害方的性别了。

德国1975年刑法典的强奸罪还是指“强迫妇女”,但1998年德国新版刑法典就只规定“强迫他人”了。法国1994年重订《刑法典》第222 条、223条将强奸罪的受害者明文规定为“他人”(意即包括男人和女人);意大利现行刑法也只是将强奸罪的受害者规定为 “他人”,而不再突出其性别角色。我国台湾地区《妨害性自主罪章》也将强奸罪的对象由“妇女”扩充至“男女”。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强奸”男性的事件并非绝无仅有(尽管比起男性强奸女性的现象相对较少)。因此将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犯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而给予打击,以法律手段保护男性的性权利是十分必要的。2018年美国亚利桑那州就曾爆出过女教师“性侵”班上男同学的事件。这位名叫萨莫拉的美国女教师被法院以“两项猥亵儿童罪”与“两项提供相关照片内容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21年美国一位名叫阿里尔·马登·里德的30岁女教师因强行15岁的学生发生关系而被控涉嫌三级强奸罪。英国一位名叫法蒂娜的25岁女教师也因为与14岁男孩发生关系被判入狱。与之类似的事在我国也曾发生过:2007年家住河北永年县的16岁男性周某应女性朋友邀请参加聚会吃饭。席间一起吃饭的除了周某所认识的这位女性朋友张某之外还有张某的两个女性朋友(年纪都在30岁左右)。

席间三名女子趁周某上厕所时在其酒杯中倒入“催情类药物”。酒醉后的周某被三名女子带到酒店实施了性侵,但可能是在酒精及药物的作用下导致周某后续发生休克,最终周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才得以脱离危险。周某就医期间其父母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三名女子也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但最终公安机关却未能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未能起诉定罪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刑法》未规定强奸罪包含女性对男性(男童)的性侵犯。

从上文对世界各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可以看出: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对强奸罪的定义都是强迫妇女发生性行为,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陆续将强迫妇女发生性行为更改为强迫他人发生性行为。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行为固然构成强奸,而反过来说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构成强奸,甚至进一步说男性强迫男性、女性强迫女性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构成强奸的。

这是从国外的相关法律规定上来看,而从事实上来看国外已有女性强奸男性被判刑的先例。在这方面我国的法律与其他国家有一点很大的不一样: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请注意这条只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但并没限定这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加害方是男是女。

换句话说如果女性强迫女性发生关系或女性协助男性实施对另一名女性的强奸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2013年7月24日名为谭蓓蓓的孕妇因为孕期无法与丈夫发生关系就用假装肚子疼的方法诱骗16岁女孩胡伊萱回家供丈夫白云江奸淫并在事后将女孩残忍杀害。2015年1月30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等罪名判处白云江死刑、谭蓓蓓无期徒刑。

在山西北部的一个小村庄有一家人的儿子小时候落下了脑瘫的疾病。一转眼30年过去了后母亲为了让儿子成家四处托人说媒,但谁家也不愿找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女婿啊。2019年这家人好不容易找着一个同样有残疾的女孩和儿子举办了婚礼。这两口子都是残疾人,所以婚后也一直没行夫妻之实。着急抱孙子的母亲一着急就在汤里下药,然后趁着女孩昏睡之时指示儿子强行与女孩发生关系。

2020年贵州某大学生小李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高消费向社会人员周某贷款购买名牌化妆品和苹果手机。贷款到期后周某多次骚扰催收令小李不胜其烦。无奈之下的小李把同学小雪介绍给周某认识以图抵消债务。小雪本来以为小李只是给自己介绍男朋友正常交往,可谁知小李却伙同周某在一次聚会吃饭时灌醉小雪。饭后周某就将小雪带到酒店实施了强奸。

2021年广东东莞女孩小梅和一同在工厂上班的女孩小何是情敌关系。小何的男朋友是小梅的前男友,因此小梅一直对小何怀恨在心。有一天小梅发现前男友与小何在宿舍里过生日。小梅一气之下伙同多名社会人员到宿舍里对小何进行打骂和语言侮辱,而且还以暴力手段逼迫前男友强奸小何并拍下爱情。小梅的行为与上文提到的谭蓓蓓、那位山西籍母亲、贵州大学生小李一样都构成强奸罪。

这几个案例中都属于女性协助男性对其他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在这几个案例中加害者都是女性,但她们的犯罪行为所伤害的也是女性。可如果是加害方为女性、受害方为男性这种情况在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中是不构成强奸罪的。这也就是2007年周某的案件中三名施害女性不能以强奸罪起诉的原因。《华夏时报》也曾报道过一名男大学生在诱骗下误入了一个卖淫团伙的巢穴后被胁迫同卖淫女发生了性行为。

事后该男生曾就此事咨询律师并得到答复称:对方涉嫌非法组织卖淫嫖娼罪,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刑法而言不适用强奸罪。这样的案例发生以后我国也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对刑法进行了修订。2015年我国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年满16周岁的妇女强行与年满14周岁的男性发生性行为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处罚,而年满16周岁的妇女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男性发生性行为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目前我国的刑法框架下女性奸污男性的行为的确尚无法适用强奸罪,但这绝不意味着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是纵容的。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尽管不会被以强奸罪定安,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构成猥亵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的。尤其是与不满14周岁的男童发生关系所构成的猥亵儿童罪是一种加重处罚的罪行。目前我国法律对侵犯未满14周岁的少男少女的行为都是加重处罚的。

能介绍一下自己身边发生的大案吗?

20多年前发生在陕西的连续奸杀案,恶魔王万明连续作案51起。

1997年4月12日,陕西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的18岁女青年贾某失踪,4天后,同村大妈无意间发现贾某尸体。

尸体在村外100米处,警察到达现场发现,贾某的死状非常惨,仰面倒在麦田里,双目怒睁,舌头外伸着。

从迹象来看,死者显然是被人扼颈而死。遗体衣衫不整,警方很快判断这是一起奸杀案件,下体被火烧过。

从作案手法来看,案犯可能是个极为变态且凶残的惯犯。现场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能走访排查。

在排查数个月后,此案逐渐陷入僵局。同年12月,同乡的太平村再发奸杀案,女青年以同样的手法被杀害。

两个案子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都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线索。两个月后(次年2月),南丰村又有女青年被害。

在之后的9个月间,西安周边竟发生8起奸杀或杀人未遂案件。经分析,这数起案件作案手法都不完全一致。

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奸杀案,另一类是单纯的强奸案,奸杀案中有受害者死亡的,还有侥幸未被掐死的。

这到底是一人所为还是数人所为?专案组一时没了头绪,连续10起恶性案件,月均为一起,社会反响很大。

该系列案最后被挂牌督办,专案组在仔细排查之后,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的受害者李某曾看到过案犯的模样。

警方立即根据李某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据描述,此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很大,应干过体力活。

在走访中,一位老人突然想起,他曾经在一个砖厂见过嫌疑人。警方立即赶到砖厂,发现嫌疑人已回老家。

在旬阳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嫌疑人宋某平被抓捕。经过一番突审,宋某平交待他做过六起案,但都没杀人。

为了验证宋某平的说法,警方对他的体液进行了鉴定,确认其中六起案件确实是宋某平所为,与其它不符。

本以为宋某平就是这系列案的嫌疑人,没想到这里面还另有他人。在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后,案件终有眉目。

有村民反映,在9月份的那起案发当天,他曾看到有人在现场逗留过,此人是郭杜镇杜永村人,名叫张某平。

经过摸底,张某平曾有猥亵妇女的前科,案发次日就外出了。于是,专案组决定采取蹲点方式抓捕张某平。

最终张某平在外逃两个月后,潜逃回家时被警方抓获。很快,张某平交代了2起案件,但不承认有其它案子。

其中一起因为天太黑,被害人没有看清他的脸,所以没有杀被害人。另一起他与受害者是同乡,所以灭口。

后经反复核实,张某平的说法得到证实。就在这时,长安祝村乡又发现奸杀案,19岁女青年刘某红被杀害。

与前几起的手法一致,奸杀被害人之后放火烧下体。由此可知,张某平其它案件的嫌疑被排除,另有其人。

向前追溯,早在1992年,西安雁塔区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件。1994年又发生过8起案件,其中6个人被杀害。

在1995年到1996年年间,还有6起强奸案件,其中3人被杀害。之后的两年内,强奸案高达45起,12人死亡。

若将宋某平和张某平犯下的8起案件除外,仍有51起强奸案待破,其中20人被杀害。

专案组的压力很大,好的一点是,这些案件都要共同特征,应是一人所为。案犯应是心理变态的胆大惯犯。

受害者中有8岁的小学生,还有70岁的老人,作案之后都采取侮辱遗体的手段,要么放火烧,要么塞异物。

受害者中有一半多人没有被杀,并非是案犯心善,而是案犯误以为被害者已死,停手后受害者捡回一条命。

比如,20岁的女青年史某如,不但看清了案犯的模样,而且还在案犯勒住她时,正好有人路过才捡回性命。

史某如向警方进行了详细描述,案犯操东北口音,个子不高,力气很大,满脸胡子,衣着普通,年龄40岁。

在警方走访排查的同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史某如在回家路上,竟看到昔日的案犯正在草丛中抽着烟。

顾不上多想,史某如迅速骑着三轮来到派出所报案,因为这是挂号大案,派出所立即派警力前往现场抓捕。

没用吹灰之力,嫌疑人被成功抓获,随后押送至西安八处。几天后,案犯交待他叫王万明,辽宁省盖州人。

当时在西安雁塔区某村做上门女婿,在搜查中,警方发现了史某如的三轮车,还有其他女性的钱包梳子等。

据王万明交代,西安老乡的51起强奸案都是他一人所为,至少杀过20人。经DNA鉴定,王万明所说的属实。

最终,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被判处死刑。其大哥因包庇罪,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令人没想到的是,王万明早在1981年(24岁)就因强奸罪被判过刑,后因再犯强奸案,被重判加刑至19年。

服刑三年后,王万明因身患肺结核而被转到医院关押,1986年王万明从医院逃走,4年后被阎良大哥收留。

直到后续的52起案件爆发后,王万明才逐渐浮出了水面,最终被迟来的正义所审判,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有没有穷得娶不到媳妇的北京本地人?

在北京基本没有穷的娶不上媳妇的男人,只有自命不凡貌似清高的单身“贵族”。

北京再穷的男人只要亮出“北京本地人”这张牌,就不愁娶不到媳妇,架不住还有比北京人更差一些的外地女人想要拿婚姻当跳板落户到北京的。

我们小区有一个残疾人,因为小儿麻痹双下肢走路特别费劲,他家是农转非父母在村办工厂上班收入不高。

本人因走路太困难,高中毕业一直没工作。26岁那年亲戚给他介绍了一位在京当保姆的四川女孩结婚了,女孩自从嫁到他家辞去保姆工作,踏踏实实做起丈夫的“保姆”,生儿育女过起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北京人现在没有条件太差的,,顶多是工薪阶层家庭有买不起房的,就算到了结婚年龄没有房,可以申请廉租房、买两限房。

怕就怕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男孩期望值过高,本地女孩找不到,外地女孩看不上,还自我感觉良好,给人一种清高假象,这样的男孩我身边也有,如今快奔四十了还在单身。

外地女孩嫁到北京最大的“遗憾”是没人给彩礼,想要彩礼的家庭,最好不要把女儿嫁到北京,否则收不到彩礼女儿就“白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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