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单身,48岁一直未婚还有必要结婚吗
单身单身,48岁一直未婚还有必要结婚吗?
我举两个例子,1、昨天新闻看到一女子二婚嫁一老头,年长20岁,结婚20年。照顾瘫痪在床老公5年。老公去世,要求老公5五位子女给予5万养老费。五位子女只有一个愿意出1万。2、身边真实例子,我表大姨50头婚嫁一70老头,照顾老头及9岁孙子。老头孩子三个像防贼一样看她。怕她拿走老头退休金和破房子一套。中间心酸可想而知。
总结,宁愿做保姆。如果一个人寂寞,可以找个家庭好相处的东家,帮人带带孩子做做家务。最重要一点是有收入。现在保姆包吃包住约3500-5000一个月。做10年,养老金就出来了。嫁去给老头子免费睡,免费保姆,运气不好瘫痪了,倒屎倒尿。
人生苦短,为什么要如此作践自己?
男人到了30岁还没对象正常吗?
我觉得正常,我87年5月份出生。我觉得男人都是晚熟的,30之前又有多少人能够靠着自己的双手拼出有房有车的成绩,而现在的社会处处以这种物质去衡量一个男人。这点关系着男人30岁是否单身的一个因素,还没有谈到三十而立的“立”。有些男孩从闯荡社会开始慢慢来到30岁这个阶段,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立”字的真正含义(立字每个人各自有自己的定义),所以男孩回首一看,浑浑噩噩,跌跌撞撞,懵懵懂懂的一下子自己已经跨3了,可是还是没有太大的起色,我觉得这适用于大部分普通人。反正我现在单身,偶尔会很想谈恋爱,仔细一想又会害怕面对,但是我还是做好自己,该工作工作该娱乐娱乐。每个人都应该相信自己,就算一直单身下去一直跌跌撞撞的生活着,也要相信总有一天会好起来的,天道酬勤。祝每一位能努力的坚强的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应该怎样规划养老比较好?
第一,就是健康了。有一点你需知道,无论是在养老院还是家中,那些被折磨的最严重的,多数是“失去一定自理能力”的老人。因为“捕食者”们发现,老年病人很容易被俘获。这些病人往往有老年痴呆症或是生活不能自理,他们不能讲清楚发生了什么,或不被人们相信,因为大多数人认为,一个28岁的护工会想要强奸足以当他奶奶的人,这怎么可能呢?统计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不能自理的比例为9%左右。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老年痴呆症占8%,到了85岁以上时,比例将高于30%。而导致这些“重症”的原因,多数时候与你日常的生活方式紧密相关。基因优劣与突发意外很难自控,但“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拥有。我作为一个中年丁克,不能说很注意延年养生,但也是会去控制饮食以及每周三次去健身房“受虐”。当然我不光是为了健康,还有就是自己比较“臭美”。一定不是说我们拥有了健康的生活方式,那些“重量级”疾病就不会找到我们,但即使真有那么一天,哪怕你已做好“安乐”的准备,一个健康的身体也会让它来得晚一些。所以无论是养老院、抱团、旅居或是其他什么养老形式。只有身体好,脑子不糊涂,才有资本更好选择自己喜欢的晚年养老方式。第二,没有错,就是与你的经济实力挂钩了。总体讲,一定是越贵的养老机构越安全。听一个养老院的朋友说,养老院的护工要比幼儿园的更难招。因为会牵扯到更多相关的护理知识,特别是对于一些“失去自理”需要24小时陪护的老人,对于护理人员更是巨大的挑战。所以很多人宁可拿着更低的工资去当清洁工,去做饭店服务员,也不愿意来接受这样的培训和工作。所以想招到专业靠谱的护理人员,所付出的成本要比一个会照顾小孩的幼儿园阿姨大得多。而需要你花钱越多的机构,他们就越有钱雇得起最专业的护工、用得起最专业的设备、每个房间也都装得起360度无死角的监控、每顿餐也都用得起无污染的绿色食材,哪怕是多年后专门用于养老的智能机器人技术完全成熟,也一定是从高端养老院开始普及,因为必定很贵。所以想让自己的晚年更“安全”,那就多挣钱吧!
第三,严格说它不完全属于个人行为,那就是“强者”的庇护。比养老院与幼儿园更“危险”的地方是哪?—福利院和孤儿院。因为越孤独的弱者越易遭到“不公”与“欺辱”。而所谓“强者”或是叫“监护者”,TA可能是你的社会影响力、你的亲戚、你的朋友、你背后的机构,这些“强者“最大的作用就是告诉潜伏在别人心中的“恶魔”:惹他要小心,他不是一个人!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讲,能够在老年还可以拥有着震慑他人的“社会影响力”的人,恐怕没有。与亲戚的关系,我不愿太悲观,但一定也没那么乐观。我个人认为特别是对于丁克、独身者,到了老年,结伴而行,做彼此的“强者”,还是挺重要的。在这其中我能想到的是两种方式,他们是“小圈子抱团”和“大群体互助”。这里说的小圈子,它不会超过10个人。它是熟人社会里的守望相助。如何构建出熟人社会里的情感格局?几个原本陌生的丁克家庭或是独身主义者如何可以成为熟人?在社群中寻找或是线下的聚会互动,这些或许都是办法。但能够成为熟人,有两点我认为是比较重要的,第一就是:小圈子群体中的每个人,家境相似,经济差距不大。第二就是:情趣相投、有共同语言。作为丁克或单身,所具备的特殊性是我们更易抱团的优势之一。但也同样需要彼此在生活上有交集,可以“玩”到一块,而且彼此都不觉得累,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大家才能真正成为“熟人”,之后才是去充当彼此的“强者”。否则,只是为“抱团”而“抱团”,半生不熟的人聚在一起去彼此“互助”是经不起现实考验的。美国四个认识超过20年的夫妻,采取了抱团养老的晚年生活方式。“大群体互助”,在这里是指依赖于专属机构。这里指的不是政府,而是受政府监督的民营机构。例如有些丁克或独身民间的组织,我们都有着相同的诉求,属于一个大群体。当有天这类组织强大之后,有心人将它更加规范科学化的发展成一个机构,专注服务于我们丁克或独身人群。其中有一项就可以是为社员提供“强者庇护”服务。例如在社员患病时,有机构派去专人“监督”医护人员及服务人员。而派去的人员也是独身或丁克,是组织化的,是在严格的规章管理下的人。这样就免去了老人被虐待被偷盗的后顾之忧......目的为保障每个丁克或独身“情感”层面的关怀需求与对人身安全的需求。这也是对我们老年生活安全保障的一种解决之道。
男女未婚同居违法吗?
男女朋友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同居是不违法的,但是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个问题,同居不相当于事实婚姻,就算不小心怀了孕有了孩子也不属于夫妻关系。
我国自从1994年2月起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才算是夫妻关系,所以双方切不要认为同居生活了很久或者已经有了孩子就是合法夫妻。
第二个问题,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谁出资属于谁并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第一个问题已经说了同居再久也不属于夫妻关系,但是有很多小情侣可能同居生活了很久,财产也发生了混同的现象,但是如果两人走到分手的地步,那么这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谁能证明是自己出资购买的就属于谁而并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分配。
所以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是真心相爱,那么尽快办理结婚登记结成合法夫妻吧。
你们说32岁了还没对象是一种罪吗?
不因结婚而光荣,也不因单身而羞愧
看见你真个标题,想想确实好多人都这样想,但是,我要明确的说,这是错的,为什么要因为单身而感到罪恶。
还是我昨天晚上那句话:“没有什么年龄是必须应该结婚的年龄,只有,满心欢喜的想嫁给一个人,或者满心欢喜的想娶一个人,才是应该结婚的时候。”千万不要因为着急,因为别人都怎样怎样你就开始将就你的人生。
或许你因为父母慢慢的变老,你开始着急了,朋友都结婚生子,你开始着急了,然后你匆匆的找了一个自己都不熟的人结婚,然后一辈子也就这样过了,幸运的话过得好,不幸呢?好好努力自己,把自己变优秀,还怕找不到携手一生的伴侣吗,静静的等爱情的到来,若途中你遇到你想携手一生的人你也需要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