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制度,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内容特点是什么

2023-03-26 16:32:03 125阅读

婚丧嫁娶制度,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内容特点是什么?

感谢邀请。

概括来说,“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分封制,则是“宗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贯彻实施的核心举措。

婚丧嫁娶制度,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内容特点是什么

所谓“宗法制”,是指建立在父系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权力和财产继承的政治制度。

这种制度,强调尊崇祖先,特别是父系祖先;以血缘为纽带维系亲族关系;在宗族内部严格区分尊卑长幼;明确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在中国,宗法制至少萌发于商周时期。

甲骨卜辞,详细反映了商族及商王室对血缘的高度重视和对父系先祖的极度崇敬;也反映了族群内部的尊卑长幼的严格区分。

多数学者赞成,殷商实行的是“父位子承”的权力继承制度。商代,已明确了直系旁系之分、嫡庶之分、大宗小宗之分。宗法中的对偶婚成为常态,妻分嫡妾,子分嫡庶。这些,都明确地显现于卜辞之中。

最初,商代的女性先祖和女性长辈也占据较高的地位和受到高度尊敬,比如妇好。但从之后的第三四代王开始,女性的这种地位迅速衰微。这也表现了宗法制度的愈为强化。

商代的最大问题,是王位传承上执行 “父位子承”并不严格,于是出现了不少“兄终弟及”的情况。学者们比较一致地认为,这是酿成“九王之乱”的真正祸根,也是“前八后五”频繁迁都的最主要原因。

西周灭商后,吸取了殷商的各方面教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了最为典型和严密的宗法制度。

这一点,从《尚书》中周王的各种“誓”、“诰”和其他官方文件都可看出。

西周的“宗法制”,其最重要的特点,是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

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宗法制”的核心。周王为了保持血亲统治的纯粹血统,规定先王去世,由嫡长子继位;倘若没有嫡长子,则以嫡妻从嫁之女弟所生之子补充(这也是为了保持纯王室血统);假若仍没有这样纯血统的母弟,则退而求其次,从众妾所生之子中择年长者当选;年龄相同的选择贤者,贤能相同的由占卜决定。

此外,宗族内分大宗、小宗,都以正嫡为宗子,宗子具有特殊的权力,宗族成员必须尊奉宗子。

由嫡长子负责,将土地与官职分封给他的兄弟们。这就是“分封制”。

“分封制”,使一个“大一统”国家,变成许多个有血亲关系的兄弟小国。

这种分封兄弟国的制度,始于文王武王。

周武王死后,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也曾行权分封。

这里插一句,所谓“三监之乱”,就是武王传位于成王,武王的亲弟管叔、蔡叔借口周公违反宗法制度,图谋篡权而发动的叛乱。初时,也曾极有声势,由此亦可见,宗法制度在周初已经具有很强的号召力。

“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以“分封制”编织“政权网络”;以严格的等级制度实施权力控制。

在中央政权之下,是分封的各国。各国的首领为诸侯。诸侯之下,又分为卿、大夫、士等不同阶层。由此实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

这种“宗法制”,规定了各阶层的婚姻制度,所有通婚,必须按照严格的等级进行。

“宗法制”,还规定了祭祀制度。周天子可享七庙;诸侯五庙;公卿三庙;士一庙。先祖庙号,以“昭穆”的次序排列——自太祖始,始祖之后,父庙曰昭,子庙曰穆;孙之庙曰昭,曾孙之庙复曰穆。以此类推。

严格的祭祀制度,保证祖先崇拜强制性地奉行。由作为本宗始祖嫡系继承人的宗子,主持祭祀。

“宗法制”,亦规定了宗子的诸多特权——有权掌管本宗财产;有权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事务;对宗族成员有管教与惩罚的权力,甚至有生杀大权。

回过头来再说说“分封制”。

“分封制”,分封的主要对象和范围,是同姓亲戚,特别是兄弟。但也包括外姓亲戚,一般限于与周族通婚的外戚。除此之外,还包括前朝的遗老遗少。

这就是两句话——“封建亲戚”和“存世继绝”。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说:“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意思是靠分封亲戚,建立起保护周廷的屏障。

所谓“亲”,就是从兄弟开始排列的周族同姓。

史籍载,文王封十六子;武王封若干子,等等。

《荀子.儒效》曰:“(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五人”——属于同姓“亲”的五十五个;属于通婚“戚”的十六个。

从文献所知的同姓分封国有——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邘、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等等。

所谓“戚”,指周王室通婚之姓。史籍载,周族先祖弃的母亲为姜氏。后来与周王通婚的,除西方的姜姓外,还有北方的姞姓,周弃娶姞姓女为妻;东方的任(妊)姓;姒姓和祁姓。共有外戚五姓,也分封建国。

《论语》,曾称赞西周的“存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制度。这就是“存亡继绝”。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保存被灭亡的国家;第二,不让其绝后,嗣续香火,以安抚其民众;第三,举用前朝贤臣。

史籍称,武王克商后,即封神农之后于焦,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黎,封帝舜之后于陈,封大禹之后于杞,封成汤之后于宋。

小结一下——

西周的“宗法制”,以嫡子继承制为主轴;以“分封制”织网;以严格的等级制为基石;使族内大宗与小宗、本族与外戚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整体,依靠对封邑、采地、禄田的统一占有和分层控制,已实现国家统治以及对农奴的剥削。

“宗法制”与“分封制”既为枝干,又互为表里。

春秋时期,西周的统治已经岌岌可危。到了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更难以为继。各诸侯国为争霸而变法图强,主张削弱宗族势力,趋向于废除分封制。秦国在则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

于是,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逐渐衰落了。

如何理解礼法?

《商君书·更法》:“及至禹、汤、盘庚、武丁 ,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礼法是古代社会的法律依据,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所谓"礼法"是指行礼的章法、程式。礼必须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包括行礼的时间、场所、人选,人物的服饰、站立的位置、使用的辞令、行进的路线、使用的礼器,以及行礼的顺序,等等,这就是礼法。《仪礼》一书,就是先秦各种礼仪的礼法的汇编。

礼、法的这种一致性,这种“自身能合的内在性质”,这种“‘人治’的共同本质”,更导致了儒法合流,即以礼入刑,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明刑弼教。

礼法是传统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等级观念和纲常名教是其两大支柱,全部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行为都被纳入礼法规范.礼法的设计、宣传者是社会精英,礼法施行的客体是全体社会成员,礼法的推行者则是政府的行政和司法官员。

从秦汉至明清 ,无论朝代如何更递 ,中国社会的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都处于一种超稳定的状态。

这种社会的超稳定系统的存在不得不归结为作为宗教精神般的儒家礼法思想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土壤之中。

它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格和心理内核 ,另一方面也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礼法文化。

你感觉应不应该提倡婚丧嫁娶全国各地都统一规定礼金?

对于婚丧嫁娶之事,我认为全国各地早就应该规定统一的礼金标准,而人们自己树立正确的三观理念、正确的婚丧嫁娶理念,也显得十分必要。

一、目前,全国各地婚丧嫁娶的收礼标准差别很大,城市与农村的收礼标准差别也很大。但总的来说,攀比收礼、攀比送礼和婚嫁“彩礼”的标准,都在加速度地上涨,大有越演越烈之势。

在这种背景之下,试想,对于一个月入三千多元的人来说,每月除了背负要还房贷、车贷的重大压力之外,有时又要突然额外负担礼金、负担聚到一起的几家婚丧嫁娶的礼金,就算给每家送200元的礼,也会雪上加霜,形成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且,尤为严重的是,在这种“收礼送礼”和索要巨额“彩礼”的不良社会风尚的驱驶下,人们的“三观”正在急剧地被扭曲,正在变化、出现一些人不愿意看到的现象,比如人与人之间有的只是利益交换,而缺少了温馨真情;人与人之间只是盲目攀比,而缺少了科学合理的、符合自身实际的“昏、丧”观念,等等。

像这种不良社会风尚,如果不加以限制、不及时刹车,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它会逐渐地严重阻碍社会文明发展的进程。这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而是一种毋容置疑的必然结果!

而要“刹风刹车”,使以上这种“收礼送礼”巨额“彩礼”的不良社会风气得以有效扼制,那首先就得政府出面,通过广泛宣传和行政干预等措施,按照地域差别、城乡差别的实际经济状况,对各地有区别地制定各种统一的“收礼送礼”标准:既要规定收受送礼的礼金标准,更要规定婚嫁“彩礼”的礼金标准——若有违犯,则应进行适当的惩罚,以为戒律。

百姓百姓,各有各心病,唯政府行为,方可逐渐使之趋向统一。

二、事实上,人们树立正确的嫁娶、丧葬的理念,同样显得十分重要。

1.嫁娶礼金标准太高,至少有以下几大弊端:①买卖婚姻性质,首先体现了对女子人格的不尊重。而且,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男子会把女子看成自己的“附属品”,因为他为她花了那么多钱。②女方过于看重金钱,往往会忽略了男方的一些弱点。比如男方有可能就是一个吃喝嫖赌等百毒俱全、不求上进的人,或者就是一个巨贪子弟、一个毒贩子弟(一般人没有那么多钱),或者就是一个具有潜在的重大疾病的人——诚如此,你得重金嫁女,无疑就是把女儿推到水深火热之中了!③对于一般人家而言,由于房贷车贷,再由于还要给女方家那么多的礼金,那么,这会造成男方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一旦婚娶成家,面对巨额经济债务,“新媳妇儿”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吗?凡此不再一一列举。

所以,女子婚嫁“索要”礼金,还是少一些、适当一些为好。最重要的是成家以后,能否具有幸福的婚姻生活,能否很好地发展家庭经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婚迎嫁娶,都能花多少钱?但他们都建立了幸福的家庭。现在收费标准蛮高,去屡见有那么多的人,结婚不久就离婚!唉,礼金标准到现在要是不如此暴涨就好了。

2.老人在世时,并不见得有多孝顺,而去世以后却挥金如土,大肆办丧葬之事。这未免反映了以下两种灰色心理:一是炫耀富有,二是想乘机收礼金。

对于一般人而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去进行攀比。我们应该有我们自己正确的丧葬观:最重要的是,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应多孝顺,多争气,把孝心尽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把孝心尽在当下,而老人去世以后,丧葬之事,则应简易操办为好。孝心,应当是重视老人生前得现报、活得好!

总之,婚嫁和丧葬虽然都是大事,但都应该本着节俭的原则去办才好。把更多的钱拿去发展经济、或去享受更好的生活,不好吗?

要彻底改良婚嫁和丧葬的“礼金”的不良风气,需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以上回答是否妥当,欢迎各位光临,并批评指正。

四必谈指的内容是什么?

四必谈”的内容:

1、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2、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3、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

4、对离任退休的干部必须进行安慰谈话。

廉政谈话“四必谈”制度,是指在检察干警个人生活、工作发生变化的敏感时期,纪检监察组与涉事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的一项制度。“四必谈”具体指干警职级晋升、岗位调动、检察官等级晋升时必谈;受到表彰、处分时必谈;本人或家庭有婚丧嫁娶事宜时必谈;干警本人收到两次以上信访举报时必谈

家庙和宗庙的区别?

在古代,身份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庙制。普通百姓之庙称为祠堂,官宦贵族之庙称为宗庙。皇室和诸侯之庙则称为宗庙或太庙。

一、家庙,是中国古代的宦官贵族建立的供奉祖先的地方。一般是一个家族单独建立的。古人在每年节日都要对家庙进行祭祀,如除夕、清明等节日。而且古人在出远门、升迁、婚丧等事情都需要告诉祖先一声。

现今南方一些村庄还有祠堂,其装饰豪华,是为本村本姓的荣耀。除了节日祭祀之外,族内婚姻、丧、寿、喜等事,都在祠堂里进行,同时祠堂也是在族人商议族事的地方。

二、宗庙、太庙,是古代天子或诸侯祭祀祖先的专门场所。《周礼》规定,天子七庙,即供奉六世祖以下历代先人,也称诸侯五庙。

古代宗庙一般建在君王宫殿的左侧,与宫殿右侧的社稷相对,其中社稷象征土地,宗庙象征血缘,两者共同构成国家的象征,在方位上,宗庙往往建立在宫殿中最尊贵的方位。古代君王或诸侯一年内要定期对宗庙进行祭祀,如遇出征、丧葬、婚假等重大国事或家事,均要到宗庙进行祭祀,通报先祖,并祈求先祖保佑。

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