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装修交友群,生活圈app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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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有义务赔偿吗?
关键是赔什么?精神损失费吗?别傻了,两个真实案例“教你做人”:看好自己的老婆比什么都重要,小心人财两空!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对婚姻不忠的现象屡屡上演,都说男人好面子,如果妻子出轨,除了不可取地对第三者“大打出手”之外,丈夫能否采用更“文雅”的方式解决呢?比如向第三者索赔?或者说第三者是否因“插足”行为而有赔偿的义务呢?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先来看两个真实案例,看了案例,想必你就知道答案了:
案例一:丈夫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失费,未受法院支持湖南省浏阳市曾发生过一个案例,丈夫与妻子长期分居两地,某天终于团聚,妻子7个月后生下一个孩子,丈夫掐指一算,“不对啊,好像不是我的孩子”。
心怀疑虑的丈夫第二个月便带着孩子来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意料之中,孩子非丈夫亲生,与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进一步追问妻子,妻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在两人分居期间,妻子以未婚自居,还与第三者见了男方家长,孩子正是在两人同居期间怀上的。
得知真相的丈夫痛不欲生,在知道第三者是谁之后,丈夫克制住了愤怒的情绪,并非采取打骂等极端手段,而是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了法院,在要求第三者承担孩子医疗费用、营养费、生活费(这些都是丈夫垫付)的同时,还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婚姻法》第25条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判第三者承担17527.04元的生活费、营养费等费用;
但是在“精神赔偿”方面,法院认为,虽然第三者插足婚姻的行为不妥,但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丈夫的精神损害实则来自于妻子对婚姻的不忠,而不是来自第三者,因此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请求。
案例二,索赔不成,反倒构成“敲诈勒索”湖南襄阳市的徐某,前两年带着老婆阿秋到广州增城市打工,打工期间,夫妇二人结识了王某,相处十分不错。
虽说“朋友之妻不可欺”,但王某却不按套路出牌,硬是上演了真实版的“隔壁老王”,屡屡瞅准机会与阿秋发生苟且之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某天徐某终于意识到老婆出轨了老王,于是找到老王,刚见面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这还不算完,愤怒的徐某直接提出要老王给予他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不给,就把老王的所作所为告诉他的老婆,让他身败名裂。
顾及到自己的名誉,加上本身出轨朋友的妻子就心虚,老王答应了徐某每个月月底支付3万元“精神损失费”,连续支付10个月,共计30万“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就在老王连续支付了7个月共计21万之后,眼看还有9万就结清了,但没想到徐某再次找到了老王,要求其再支付15万。老王东拼西凑又给了徐某5万元,剩余的10万再也支付不起了,于是在2021年2月份选择了报警。
事后,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被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到法院,按照他实际敲诈所得26万元的事实,等待他的是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真是人财两空。
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合法吗?有依据吗?第三者插足、妻子出轨,给丈夫带来了痛苦,甚至原本和谐的家庭都会因此破裂,丈夫和孩子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
那么丈夫可以以精神受到损害为由,向第三者索赔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以上两个案例就说明了问题:第一个案例中,丈夫把第三者起诉到了法院,但“精神损失费”未获支持;第二个案例中,丈夫与第三者达成私下协议,以威逼利诱的方式索要精神损失费,最终被判为“敲诈勒索”。
实际上,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第三者,无过错一方是可以追偿的,但追偿的对象并非是第三者,而是婚姻关系中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妻子,这一点在之前的《婚姻法》中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另外,如果因妻子出轨最终导致离婚,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都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无过错一方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得到适当的照顾。
综上所述,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如果仅仅是发生了关系,那么第三者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谴责;但是,第三者无责,并不意味着出轨一方无责,无过错一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亦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多分得一些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很明确了:找第三者赔偿,实际上是找错了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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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山东哪个地方的人最好客?
我2006年左右在青岛,一天晚上下着大雨,我骑的摩托车出了故障,苦于随身没有携带工具,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停在我身边,问明情况后扬长而去。过一段时间返了回来,是回家取工具去了,二话不说帮我在大雨中修车。这个热心肠的哥们听口音确定不是青岛人,但是他一定是山东人。直到现在我也经常想起这段感人的经历和哪位仗义的山东好汉。愿好人一生平安!顺意!
男人再穷都不要和妻子分开两地打工?
这是大实话,两个人在外面打工,长期分居,肯定感情会越来越淡,因为已经慢慢习惯没有对方的日子,不用彼此依赖!
我以前在外面打工的时候,亲眼所见好几对临时夫妻在一起同居。
1999年,我女儿才刚刚两岁半,我就随着姑姐来到深圳某厂打工。
我们厂有一个厨师,矮矮胖胖 ,非常好色,做饭倒是非常好吃。所以老板还是挺器重他的。
他老婆跟我一个车间,我们都亲切的叫她张大姐,也是矮矮胖胖,非常朴实善良,做事勤勤恳恳。
每次我们跟她聊天,她都是含糊不清的应付 ,当问及她是哪的人时,她一会说自己是湖南的,一会又说自己是四川的。
那个非常好色的厨师我们都知道他是四川人,所以我就想,这位大姐可能是远嫁吧!
每天早上,当我们还在宿舍洗刷时,厨师就和大姐一前一后的走进工厂大门。我有时候想,这一对夫妻多好呀!在一个厂里面打工,互相有个照应。
直到有一天,厨师的儿子来找他,我兴冲冲的跑到车间跟张大姐说:“你儿子过来了,你快下去看看吧!”
张大姐尴尬的朝我笑了一笑:“嗯嗯,我知道。”
后来才知道,她和厨师是临时夫妻,厨师的老婆和张大姐的老公都各自在不同的地方打工。
那时候我还年轻 ,对于这样的结合感到特不可思议,后来张大姐跟我混得特别熟了之后,才偷偷告诉我,她当初是跟老公一起出来打工的,可是有一次吵架,老公赌气辞职跑去别的地方打工了。
张大姐在打工时,遇到了那个厨师,厨师就开始追她,时间一长,两人就住在一起了。
再后来,厨师进了这个工厂,也把张大姐一起带过来了,两个人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样,所以也很少人知道他们是临时夫妻。
问及她对自己老公的感情时,她说,这婚离不离目前还是个问号,但是对老公真的真的没有夫妻感情了。对于未来,她也是一脸迷茫,打一天算一天,等孩子长大就好了。
所以说,男人再穷,都不要和妻子分开两地打工,不然的话,真的是打着打着就散了,因为你的妻子有可能被别的男人钻了空,成了别人的新娘。
到时候真是后悔莫及,因为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了,外面的诱惑太大了!女人她也需要男人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