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结婚证词,女儿结婚庆典证词?
中国古代结婚证词,女儿结婚庆典证词?
女儿结婚典礼贺词我女儿与女婿结为百年夫妻、身为父母感到十分高兴。他们通过相知、相悉、相爱、到今天成为夫妻。从今以后。你们要互敬、互爱、互谅、互帮。 以事业为重,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去创造美好的未来。
不仅如此,还要孝敬长辈。孝敬父母。 今天,是我女儿xx和xx喜结良缘的大喜之日、各位的光临,是对新郎新娘最美好、最甜蜜的祝福,也是各位给我们父母的一份最珍贵、最真诚的情谊。
这里、我代表双方父母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谢意、谢谢大家!
这几天全网都在出谋划策?
要提建议,那我畅所欲言自己的观点了,当前应该抓住重点从她老公入手,我认为他就是凶手,疑点非常多,如果法可以诛心,她老公已经被抓进去了。
失踪女士的情况来惠利,女,53岁,职业是保洁员,拥有两套房产。(据说银行卡里存有7位数)
她跟现任丈夫是二婚重组家庭,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出嫁(她和前夫所生)小女儿11岁,根据报道是与现任丈夫所生。
现任丈夫有一儿子,但并非与失踪女士所生,是他与前妻的儿子。
(下图是失踪的来女士)根据采访她丈夫她丈夫表示,0点30分左右,他起床上厕所还发现妻子躺在床上休息,而凌晨5点30分的时候起床就已经不见人。
他可以肯定,她没有带手机,和身份证,只穿了咖啡色吊带睡衣,他以为她有事早早外出,所以没有在意。
(下图是来女士的丈夫接受采访)根据采访她邻居有居民听说,二婚丈夫曾想把来女士拆迁分得的另一套房产给自己儿子当婚房,遭到来女士拒绝,二人因此发生过争吵。
(下图是警方查看该小区监控录像)对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她丈夫表示当天7月5日0点30分前还见妻子在床上睡觉,凌晨5点30分才发现的不见,而他的报警时间是7月6日的下午6点左右,中间隔了37个小时才报警。
也就是说她妻子穿着吊带出去,做为一个男人的他完全不在乎,而且一天一夜没有回家,他竟然也不在乎。准备到两夜没有回家了还是不在乎,最后还是来女士的单位打电话来咨询没来上班的原因,才选择的报警。
以上可以证明,他根本没有说实话,欲盖弥彰,想瞒天过海,从0点30到5点30,中间隔了5个小时当中,自己妻子具体的失踪时间他是说不准的,那为什么又能肯定妻子穿的是咖啡色吊带睡衣?难不成他妻子就一件衣服?所以他记得清楚?
(下图是警方对该小区进行地毯式搜索)从一个男人的心理上分析一个男人,能确定自己的妻子是穿吊带外出,一天一夜不回家,都不着急?那只能是两口子吵架,都在堵气,或者是他知道真相。试问在正常情况之下,谁的妻子穿吊带出去,一夜没回家,而一点都不着急的男人,有吗?
(为查找来女士,水池都快被抽干了)她老公语言上有问题,他说的话中非常矛盾,他并没有说实话。可他为什么不说实话呢?他这样的行为不能不让人怀疑。
大胆的想象他是有杀人动机的,他曾跟来女士要一套房产给自己的儿子做为婚房使用,遭到来女士的拒绝,为了房产是有可能谋财害命的。
这一点可以设想成杀人动机,他现在跟来女士是合法夫妻,倘若来女士已经死了,哪怕他将来被绳之以法,他的儿子也有分房产的机会,何况据说他们还有7为数字的存款呢?
按她老公自己所述的时间进行推算,来女士已经失踪了37个小时才报警,而根据小区摄像头显示时间是7月4日17时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摄像头前。
倘若他老公所述,睡觉时还见来女士的这个话并不是实话而是假话,那么来女士真正的失踪时间是44个小时。
44个小时,完全有充足的时间对尸体进行销毁。采用化学品,或者物理的方式将尸体进行粉碎,冲入厕所,再将现场进行简单的高温杀毒,再进行喷洒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等。
(下图是失踪女士所住小区某处摄像头)根据情况我建议缩小侦查范围,从他老公入手,现在这样大范围的侦查等于大海捞针,浪费人力资源徒劳无功。
对待心理素质高的人,正常的讯问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应该采用高科技手段,测谎仪对他进行测试,不论测试结果如何,对破案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测试出来她老公有问题,那就可以锁定目标,只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证据收集,毕竟法律是讲证据的,法不诛心,测谎仪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当证据使用。
倘若检测出来,她老公没有问题,那也可以排除一个可能性,从而缩小了侦查范围。
而为了证明他自己的清白,和快速找到自己的妻子,我认为他会愿意接受测谎仪测试的。
不愿意也没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明文规定,做为一个公民,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并配合警方调查破案。
善恶到头终有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犯罪都将受到惩处!点个赞,谢谢大家。替别人证明重婚罪怎么写证词?
作为证人,如实作证,据实写证人证言即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重婚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立案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 结婚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再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重要依据。
2. 同居证明:证明当事人与另一人长期同居,可能包括租赁合同、邻居证言、物业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事实,有助于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3. 出生证明:如果当事人与他人生育了子女,出生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这表明当事人与他人存在夫妻关系,有助于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4. 证人证言:了解当事人情况的亲戚、朋友、邻居等人的证言。这些证言可以证明当事人与他人的关系,有助于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5. 经济往来证明:银行流水、共同财产证明、共同债务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与他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有助于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6. 社交媒体信息:当事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照片、动态等,如果涉及与他人的亲密关系,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7. 公共记录:当事人与他人的同居地址在公共记录(如户籍、房产证等)中的体现,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请注意,收集证据时应确保其合法性。在提起刑事诉讼前,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刘强东案涉嫌女生床单上有精液?
看到这个新闻,第一个反应是,这是要把东哥往死里整啊!
刘强东美国性侵犯事件,估计十有八九是真实的了从刘强东在美国被卷入性侵犯事件以来,我们看到以下几个事实。
第一,当事警察局对刘强东一度进行了拘留,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刘强东无罪,而且当地司法、执法机构没有宣布刘强东无罪;
第二,事件发生以后,刘强东方面并未做出任何的公开声明、以及想当地法院等提起诉讼维权,当然也包括没有公开进行无罪辩护;
第三,事件发生以后,京东公关方面也没做出任何的有力声明,为刘强东性侵犯事件进行公开说明。
假设一下,如果这件事情是诬陷,那么不管是刘强东方面、还是京东方面,估计早早就开始了维权行为,迟迟没有行动,那只能证明这件事情是真的,或者说即使是被套路了,那么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刘强东确实没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美女面前、黄汤下肚,管不住下半身是人性,但是也是没人性其实作为一个男人,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确实很正常,毕竟这是人性,我们通常说看到性感漂亮的女孩,自己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感性的是确实会有一些非分之想,不然说实话这人也不正常。
不过人与低等动物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人是有底线的,人是有人性的,正常人的理智往往会战胜自己的这种冲动的情感,不过东哥很显然在这次事件当中没有控制好自己,再加上当时喝了酒,确实估计是接着酒劲,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就爆发了。
其实虽然在之前,刘强东在公众当中的形象还是很好的,而且不管是京东也好,还是刘强东本人也好,一直对于自己的形象经营得很好,一直是一个为员工着想的好企业家,而且挂名当荣誉村长,也树立了比较好的形象。
不过在个人生活方面,刘强东确实一直绯闻比较多,多段恋情、多段婚姻,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暴露在媒体面前,而且在这次美国性侵犯事件之前,刘强东就曾经在澳洲卷入性派对的绯闻中,可以说私生活一直花边新闻不断。
目前京东股价已经要跌破发行价了,京东上市当天市值286亿美金,目前市值291亿美金,基本上已经接近发行价了,再跌下去,就真的要断崖了。要知道前两年,京东市值最高的时候,一度超过600多亿美金,当时刘强东信心满满的要超越百度,京东公关甚至跟媒体表达能不能以后不要叫BAT,叫JAT了,现在看来,京东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了。
就在刘强东已经退出了京东的核心管理层,一来是减轻舆论对于京东的影响,另一方面京东现在的业务表现也不好,发展遭遇了极大的瓶颈,天花板很难突破,也许这时候急流勇退是好事情,毕竟钱也挣够了,江山曾经有过,没人曾经、现在依然有,虽然说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功成名就,但对公司、对同事、对自己也算是有了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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