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不慎导致的违纪案例,老师应不应该干涉学生的社交?
交友不慎导致的违纪案例,老师应不应该干涉学生的社交?
我是aft秀,首先分析一下“干涉学生的社交”这句话的含义:“干涉”是对别的事过度参与过问、强行干预;社交是指个体之间相互进行物质,精神交流的社会活动。
学生的社交能力是家庭和学校重点培养的德育内容之一。
但是,如果教师过度干涉学生的社交,就适得其反。比如干涉学生的人身自由:学生周末假期限制学生的活动自由,这些都是违法的,即使父母都不应该。
处于中小学生阶段的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低,作为教师应该如何正确引导学生的正确的社交观哪?
一,首先要求学生正常的社交活动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给他们提供正常的社交空间。
每接一届新生,我都非常重视对学生社交能力的培养。除了在班里公开讲,还男女生分别开会,教导如何与班内同性、异性正常交往以及与其他班级的交往。特别是如何面对交朋友及早恋现象。
更重要的是,从正面管教树立榜样:比如评选学习上、生活上的小伙伴加以宣传。
再者,鼓励学生在老师不参与没有压力的情况下,组建班级微信群QQ群,让学生通过班内充满正能量的社交,学会如何做人做事。
第二,一旦发现学生在社交中有违纪行为,就要更多的关注。比如出现了班内出现抱团违纪现象、与其他班级充满负能量的同学频繁交往、结交校内外的损友等等,作为老师都应该高度重视。
我们在班级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事例:从校外打来的谎称“表哥”的电话☎️,要求班主任传达让女生到校门口见面送东西,要么接女生出去回家……这些现象必须拒绝,而且很有必要与学生家长沟通。
其次因通讯发达信息传达极快,做为班主任更要重视学生看不到社交活动,比如利用手机与网友在QQ空间微信等的交往,重视多与学生沟通交流,才能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总之,作为老师,既要尊重学生的人身权隐私权,正确引导他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更要善于走进学生的心里,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彼此成为生命中的贵人,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南京失联被害女生李倩月自身有没有问题?
南京女大学生失联被杀:缺乏有棱角的善良
01
“一路奔向更美的风景”
近日,南京一女大学生李某月在云南省勐(měng)海县境内失联,引发广泛关注。8月4日,勐海警方发布通报,李某月的男友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李某月曾在朋友圈里写道:“我一路奔向更美的风景。”如今,花一样的女孩消失在了远方,只是没有诗,她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同学专门把她以前爱笑的照片做成了短视频,对她进行悼念,“愿天堂都是你的笑脸”。现在,她的笑脸只存在于记忆中,留给人们的是模糊的身影,心痛和惋惜。
愿李某月在天堂里没有委屈,只有笑容,希望她的魔鬼男友及其同伙得到法律的严惩。
02
坠入爱河成了傻子
关于男女之间的恋爱,木心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轻浮,随遇而爱,谓之滥情。多方向,无主次地泛恋,谓之滥情。言过其实,炫耀伎俩,谓之滥情。没条件的痴心忠于某一人,亦谓之滥情。”轻浮、泛恋、耍酷,这里所指的前三个问题,用在李某月男友洪某身上恰如其分,而第四种情况“没条件的痴心忠于某一人”,则是李某月的致命之处。坠入爱河就成了傻子,难道说的就是李某月这样的女孩?
朋友说,李某月很愿意讲述她和男友洪某的初遇。2019年年底,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专业读大二的李某月接待一名外国人,在地铁上,语言沟通不畅。一旁的洪某外语好,帮她解了围,两人互加微信,后来成了男女朋友。
洪某身高超过1.9米,长得帅,身上有肌肉,体格健硕,自称是“官二代”,又在保密单位,再加上英雄救美式的开场,几乎没有一个女孩不被征服的。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生活毕竟不是童话故事,直到得知女儿被害,李某月的父母也说不出洪某的具体身份和职业。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洪某和张某光疑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曹某青和洪某同为军迷,是水弹枪爱好者。我们可以想到,如果李某月发现自己的男友却和自己一样是职业院校的学生,扒开了洪某的画皮,结果会怎样。
一言不合就玩命,面具被戳破了,伪装不下了就杀人,洪某妥妥地就是游荡在人间的死神。
03
有棱角有锋芒的善良
一位美国心理学家说,善良的人害怕敌意,用不拒绝来获得他人的认可,大部分友善的女性一辈子都会被痛苦、空虚、罪恶感、羞耻感、愤怒和焦虑所折磨。他把这种心理称为“取悦病”,只会取悦他人而成为一种病。
拔掉牙齿,善良就是软弱;拔出刀来,善良变成邪恶;真正的善良要有锋芒有棱角,在两情相悦的同时保持自己独立的存在,就像舒婷笔下的诗句描述的那样“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但是,李某月似乎更像漂亮的笨女孩,柔弱大于坚强,依赖大于独立,纵容大于自主。
其亲属曾经劝告她要小心为好:“洪有点不可靠,感觉他是个很极端,很偏激的人,让人害怕。”也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李某月并没有把亲友的善意提醒当回事儿,也因此埋下了祸根。
善良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懂得,内心丑恶阴毒的人是读不懂别人的善良的。在韩国电影《今天》里,女主角多惠的未婚夫在雨夜被一个少年开摩托车撞伤。可是那个少年为了逃避责任,由偶然过失转为故意杀人,干脆把人撞死,其内心险恶由此可见一斑。
多惠最终原谅了肇事少年,还写了请愿书向法官求情,给对方留足了成长的空间。但是,事与愿违,多惠并没有能够感化肇事少年,他因嫉妒而杀死了同班同学。多惠陷入了痛苦的自责中:“罪人难道不应该忏悔自己的罪行吗?”
木心曾经说过,缺乏智慧的善良就是愚蠢。《教父》里有这句台词:“没有边界的心软,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毫无原则的仁慈,只会让对方为所欲为。”李某月基于利他主义,感到对别人的价值就是自己的价值,总是倾向于为他人考虑,时时事事担心对方是否喜欢自己,常常处于无所适从之中。当一个女孩迷失了自己,只能接受别人的摆布,等待她的似乎只有悲剧,区别在于这个悲剧什么时候到来,或者以什么方式到来。
所以,如果你是女孩,请记住:你无须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太低,一味地取悦别人,活在别人的影子里;脸皮不要太薄,要敢于说“不”,不能一味地忍让和退步;你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被所谓的“性本善”裹挟着前行,变得拎不清事儿。
即使善良,也要棱角分明,暗藏锋芒;即使身体柔弱,内心也要像芦苇一样坚韧;即使取悦对方,也绝不能以伤害自己半分半毫作为代价。
04
做有头脑有见识的女孩
朋友爆料称,李某月男友洪某野蛮生长,品行不佳。她说:“手机和电脑加密,总是失联,经常和月月(李某月小名)吵架。会动手,平时还打她,威胁她分手就杀了她父母,每个月还找她要钱。”
在这里,电子设备加密、失联、吵架、暴力、威胁杀人和吃软饭,只要有一桩事发生,稍有一点头脑的女孩子都不会和这样的渣子交往,更不用说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然而,李某月却在对方屡次突破人生底线和原则的情况下,并没有反抗或离开随时会爆炸的洪某,采取的却是屈服,退让和忍耐。比如,她和洪某吵架后,都是她主动提出和解。这就很难用意乱情迷来解释了。
朋友说李某月:“这么个样样都好的女孩,唯独有点坏,就是看男人的眼光太差。”李某月遇人不淑一是自己读书少,见识低,轻飘飘的,肤浅,缺乏内涵;二是自己生活的圈子狭窄,判断力高不到哪里去。这导致了一味相信洪某的话,不断被渣子骗却不断给对方以机会。
这使我联想到了某顶级明星,中专毕业,本来和自己没啥瓜葛却傻傻地往枪口上撞,由于阴阳合同补缴巨额税款和罚款,连企业颁发的“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奖”也敢领,一门心思用在闹绯闻、登热搜、上综艺,却没有一部可圈可点的作品。其本质上和李某月一样,都是学历低,见识差,没长进。但凡知识面稍微宽广一些,交往的圈子稍微扩大一些,对相关领域了解得全面深刻一些,她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
有人说,聪明人会欣赏聪明人,也只有聪明人才能欣赏聪明人。但愿女孩们从李某月的悲剧得到一个教训,就是你可以不漂亮,但是一定做一个聪明人,增长自己的见识。做到了这一点,至少识别洪某这样的渣子不是什么难事。
这里是“老学究聊书”,北师大教育硕士,聊读过的书持续精进,用读过的书透视世相。欢迎和你交流,谢谢你关注。
奸淫幼女案件中被告却辩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无论是否知道是幼女,还是幼女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按照强奸幼女罪判刑。男女发生关系,如果涉及到以下7种情况也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我有一个朋友,是深圳派出所的民警,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还是不知道是幼女,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刑法》的第236条内容: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虽然不知道是幼女,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男女发生关系,如果涉及以下7种情况也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1、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 系,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 系的,触犯法律。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4、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5、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7、民警朋友也碰到过这种事情。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入住宾馆,然后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登记。被举报行为异常,民警到宾馆检查,经过审问,发现是拐 卖儿童的,受到法律制裁。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拐卖儿童数量、产生严重后果等的不良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上这7种情况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写到最后。1、和幼女发生关系,无论是否知道是幼女,还是幼女是自愿的,一律按照强奸幼女罪判刑。2、男女发生关系,如果涉及到以上7种情况也是犯法的。3、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4、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图片来自网络。女教师被有妻男家长微信骚扰?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最近网上曝光疑似有一位男家长深夜找孩子老师聊天,这位老师是女老师,看了聊天的内容简直太无耻了,根本不像学生家长和老师之间的交流,而是一个流氓在骚扰老师。
这段聊天发生在晚上十点到12点,也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位男家长一上来就说:美女你好,然后又问:你是干什么工作的?这位女老师如实回答了自己的工作。之后,这位家长又问:你还睡觉吗?在干嘛呢?之后这位男家长还发了一段四分多钟的视频,之后被老师警告。
如果这段聊天是真实的,要么说明这个家长是喝醉了,而且醉得不省人事,要么就是家长的微信号被别人盗取了。因为一个正常的家长不可能和老师这样交流,也不敢和老师这样交流。
这段聊天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很多网友纷纷指责这位家长太无理,建议这位女老师抓紧报警,告这位家长“性骚扰”。
我相信这段视频应该是被人恶搞的,或者是被盗号了,哪个家长不知道孩子的老师呢?哪个家长敢用这种口吻和老师说话呢?再说,这位家长明显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老师,所以我觉得这位家长的号大概率是被别人盗取了。
互联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各种安全带来的其他的隐患。无论是财产安全还是人身安全。以前就发生过多起诈骗分子混入学生家长群,以班主任老师的口吻诈骗家长钱财的事情。
除了家长群还有各种QQ群,也有不少诈骗分子混入进去,这其实都给我们提个醒:自己的个人账户密码一定要保管好,而且要经常换密码。在设置密码的时候最好不要用简单的数字,更不要用自己的生日。把密码设置的复杂一些比较好。
一旦我们的账号被别人盗取,产生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之前也发生过类似老师的号被别人盗取,然后在单位的群里发送各种链接,一旦有人点击就会上当受骗,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不仅影响老师的声誉,还会给其他人带来财产安全。
除此之外,今天互联网上的信息鱼龙混杂,我们无法通过这样几张图片就判断出这是老师和家长之间的对话,也不排除有人恶搞,为了搏个名。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积极监督,净化网络环境,还我们一个健康的互联网。
当然,如果真有此事,无论家长是否真的喝醉了酒还是清醒的,我们也建议这位女老师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这样的家长也必定会被人唾弃。
探探上门600一次到付可信吗?
探探上门600一次到付服务是可信的。探探提供的一次到付服务,是指用户在探探上门服务中,选择支付600元服务费,服务提供方会在服务结束后,将服务费一次性结算给用户。这种服务方式,可以让用户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不必担心服务费用无法结算的问题。
当然,探探也提醒用户,在选择探探上门服务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在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守服务规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费用。同时,用户也可以在服务过程中,向服务提供方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想法,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