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交友,历史上黄巢是怎样的一个人?

2023-08-31 11:00:07 27阅读

黄梅交友,历史上黄巢是怎样的一个人?

黄巢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北)人,盐贩出身。

少年才气

黄巢家中世代以贩卖私盐为业,这种走私勾当利润不低于今天的走私毒品,毕竟盐可是生活必需品,受众更广,黄巢也因此家境富足,自然也能玩许多有钱人才能玩的东西。

黄梅交友,历史上黄巢是怎样的一个人?

黄巢幼有诗才,五岁即可跟祖父对诗,少年时期对武艺又起了兴趣,精于剑术,马术和箭法也不错,可谓文武双全。

不过黄巢最后还是败在了科举这条路上,成年后几次应试进士科,全都没考上,他在最后一次落榜后,留下了一首《不第后赋菊》: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然后便伤心地离开了长安,回家继承祖业,当了盐帮首领,真是不好好考试,那就只能回家继承万贯家财。

正式起义

但黄巢不甘心只做一个富甲一方的私盐贩子,他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科举的失败,意味着他很难步入唐朝的官场了,那要不要报复一下?

唐末的天下,名义上还是皇帝的,但实际上全国上下遍布割据地方的节度使,皇帝的政令管不了多远,甚至在中央,还有权势滔天的宦官专权,皇帝说话很多时候都没宦官管用。

如此深重的内部问题,唐朝自然不可能是国泰民安,而是民不聊生。乾符元年(874年),全国各地连年发生水旱灾,天灾使得百姓生活更加无以为继,但各州县又不上言灾情,朝廷没有救灾,导致百姓流殍,还无处控诉。

既然日子都没法过了,那就只能反了。濮阳的私盐贩子王仙芝与尚君长等人聚众数千,揭竿而起,迅速攻陷了曹州、濮州和郓州,声势大涨。

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兼"海内诸豪都统",号称草军,并传檄斥责唐朝诸多弊端,同时四处扩充势力,黄巢就在这时带着数千人入了伙。

转正之路

到当年年末,起义军已经攻掠十余个州,引起了朝廷的重视,唐朝派兵围剿,王仙芝率军转战陈、许、襄、邓,势力更上层楼。

唐廷调集五位节度使进击草军,王仙芝与黄巢采取了避实就虚的流动战术,连克河南、湖北要地。

在接连吃到败仗后,唐朝注意到了王仙芝“反抗意志”的不坚定,向王仙芝伸出了橄榄枝,封王仙芝为"左神策军押牙"。

王仙芝思想有了动摇,打算接受唐的官职,但唐朝并没有授予黄巢官职,其实黄巢的立场也是很不坚定的,科举失败的他无疑也是想当官的,既然唐朝不给,那就继续打。

黄巢大骂王仙芝,王仙芝这才没有降唐,但随后二人分兵作战,黄巢北掠齐、鲁,与王仙芝分道扬镳 ,严重削弱了义军实力。

之后黄巢和王仙芝转战各处,有胜有败,但总体上发展不利,最终王仙芝在黄梅战败被杀,黄巢成为起义军统帅,称冲天大将军,重立政权,建元王霸,设立各种官职。

转战四方

黄巢开始率众活动于淮南,继而北上河南,接着遭遇重大挫折,各地兵马相继被唐军大破死者甚众,像天平军乞降,被任命为右卫将军。

不过黄巢消停了一阵子,觉得唐朝藩镇相互掣肘,不足以收拾自己,干脆又反了,进军浙东、江西。

之后黄巢经福州进入岭南,兵围广州,请求为天平军节度使(其实节度使跟独立势力没两样),宰相郑畋等大臣觉得可行,但宰相卢携和宦官田令孜不同意,只给了一个府率。

黄巢见到诏书后,大骂宰相,然后急攻广州,仅一天就破城。黄巢本来想在岭南当个土皇帝,但他的部队多为北方人,岭南湿热,疫病流行,黄巢不得不率部向西北进发,攻取桂州(广西桂林),控制了岭南全境。

广明元年(880年),起义军沿湘江北上,纵横于今天的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等地。同年九月,起义军北渡淮河,攻占洛阳,几日后西进关中。

黄巢一举破潼关,直捣长安,唐僖宗狼狈逃出长安,黄巢在含元殿称帝,国号大齐,改元金统,封农民军将领任各官职。

战败身死

第二年,唐军向长安反扑,连续包围两年。因长期被困,粮草补给发生困难,下令撤出长安。

此后黄巢就像转了运,与唐军交战时屡战屡败,最后退至泰山附近的狼虎谷,寡不敌众,黄巢自杀。

评价

黄巢起义的目的不需要过多怀疑,反正不是为了天下苍生,因为他和他的军队就杀了不少苍生,而唐朝也不是什么好朝廷,也是压榨百姓的腐败王朝。

唐僖宗曾问黄巢的姬妾:"你们都是显贵人家的子女,世代蒙受国家的恩惠,为什么从贼?" 一名女子回答:"贼寇逞凶叛逆,国家以百万,不守宗庙,播升任巴郡、蜀郡;如今陛下以抵抗不住贼,责备一个女人,置公卿大臣将帅于何地!" 唐僖宗不言,将这些女子全部杀死。

从唐僖宗与黄巢姬妾的对话就可以看出,唐朝和黄巢,半斤八两罢了,百姓并没有盼来改变他们命运的义军首领。

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涉及到以下8种情况是违法的,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男子坐电梯被女子缠住发生关系,正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是自愿的,没有追究,两个人相安无事。

以下几种情况,是女人犯法的案件。

1、女主人强奸小偷。

看新闻,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了小区,走到一个楼上,看到一个大门没有关严实,就随手推开,没有听到屋里有人,就走了进去。

这家的主人是一个离异女性,一直处于单身状态,30多岁,身体健壮,经常锻炼身体。

这个时候,女主人刚刚和朋友喝酒约会回来了,看到大门没有关,就奇怪了,进去一看,有一个陌生的男青年在偷东西,这个小偷想跑,但是不是这个女主人的对手,被女主人按倒并且绑住了。

女主人拿起手机准备报警,小偷苦苦地求饶,女主人有点醉意,看到小偷眉目清秀,就起了色心,要求小偷配合她发生关系。

小偷拒绝了,但是女主人要挟小偷,不然就会报警,并且强行和小偷发生关系。

完事以后,女主人警告小偷,不要报警,不然她会反告小偷偷东西。

小偷回家以后,感觉很委屈,没有偷盗东西,还被女主人给强奸了,越想越生气,就报警,告女主人强奸罪。

警察把女主人传讯到公安局,女主人主动承认了,但是警察判定这个女子不属于强奸罪,而是猥亵罪。

小偷不满意,质询警察,警察告诉小偷,我国的强奸罪是针对弱势群体女人设立的,对男人不存在被强奸这个罪名。

《刑法》第236条规定: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

因此该女子没有犯强奸罪,只是猥亵罪,而小偷偷窃也是犯法的。

2、女子强奸未成年男孩。

看新闻,四川一个农村,李娅,38岁,女,留守家庭的妇女,平常作风不好,丈夫到深圳打工了。

一个邻居家夫妻双方全都到深圳打工,留下家中一个男孩,小明,16岁,初中三年级,平常上学成绩不好,家里没有大人看管。

邻居把儿子托付给李娅照顾。

有一次李娅过生日,这一天恰好是周末,小明也在家里,李娅叫上小明一起过生日。

由于心情比较好,李娅和小明都喝醉了,李娅看着小明眉目清秀,一时兴起,就抱住小明,小明年轻不懂事,以为李娅喝醉了,就把李娅送到卧室,李娅到了床上,抱住小明非礼,小明拒绝,但是在李娅的诱惑下,小明被李娅给强奸了。

小明遇到这种事情,会更加影响学业。

有一次小明爸妈回家,拷问孩子的学业,小明告诉爸妈这件事,爸妈知道以后,找李娅问罪,李娅说是小明自愿的,拒绝承认错误,小明爸妈报警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察根据案情,警告李娅已经犯罪了,李娅找到小明爸妈求情,小明爸妈和小明原谅李娅,但是还是受到应有的惩罚。

男人和女人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也是犯法的。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到酒店开房,发生关系。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发生性行为。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比如我们生活中,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的,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与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发生关系。

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男人明明知道该妇女有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症状,还故意和她们发生关系的,无论她们是否自愿,都是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看新闻,一个男人把有精神病患者的流浪汉女子带到自己家里,多次和她发生关系,被该女子的家人找到,起诉该男子,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因为精神病患者没有正常的防卫能力,很容易被人欺骗而发生关系,没有能力进行保护自己,也没有能力报警处理。

8、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这8种情况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一个深圳派出所的民警朋友 ,碰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只要双方能熟悉姓名,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

假如有一方证明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要亲属去派出所领人,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种情况最怕夫妻知道,引起家庭不和谐,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签名领走。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上8种关系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3、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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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男人的私房钱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一文钱难到英雄汉,勿论一国一家一个人,一个钱字了得!你有私房钱吗?那男人的私房钱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其实在收入充许的状况下,男人存些私房钱绝大多数应为好事,一个人的一生中总少不了感情羁绊,发小情,同学情,战友情,朋友情等,有了点私房钱,一矣有不时之需处,方可从容应对,若是手长衣袖短,岂不是方寸大乱,露了马脚。

当然,有些私房钱后,偏要去作奸范科,滋养路边野花,那就得看个人的品质了。

一般情形下,男人把收入悉数交予爱人,是为常情,但女人天生是奉进不奉出的角色,进了她的口袋儿,想再掏出来,其难度逗只有打哈哈了。

所以,男人藏几个私房钱算不了多大个事,某些时候能自己解决,也不劳烦家人,从另一角度看,也还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称其为善意并不为过吧。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保存了对方出轨的音频视频证据?

通奸和出轨不一样,通奸一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违法了,有可能受到处罚,保存对方的视频证据,只要没有散播出去,就不违法,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通奸的定义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是自愿发生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按照客观判断的必要条件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配偶关系的男女发生了关系。

2、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的。

3、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导致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

通奸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假如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还是要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J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通奸,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3、与军人的配偶通奸。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5、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通奸,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通奸和出轨有什么区别呢?

1、通奸的对象,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人士,而出轨的对象,没有要求是否是已婚。

2、通奸的男女双方通常是保持长期的关系,而出轨没有要求,一次也是出轨。

3、通奸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会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而出轨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影响。

4、通奸和出轨在法律上是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的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但是出轨有以下几种情况也是违法的。

1、出轨不满14周岁的,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强J罪。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这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J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男女为了吸D并且出轨的,触犯法律。

5、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只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法。

婚姻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无论是通奸还是出轨,一旦被抓到而且还录制视频,只要没有把视频散播出去,只是保存起来作为证据,是不违法的,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男女在入住宾馆入住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入住宾馆时,男女双方要共同登记,并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现在有电子身份证,这个也可以作为入住宾馆的有效证件。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有犯罪的行为,要求宾馆管理规定租客登记有效身份证,方便有异常可以追踪。

也是确保租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现在的宾馆登记系统与公安部犯罪分子的系统联网,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有犯罪案底,就会触动公安系统报警,警察就可以找上门来,便于抓住犯罪分子。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就去宾馆开房,却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非夫妻男女同住宾馆,发生关系,属于外遇,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遇到警察查房时,只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即可,一定要如实相告,通常情况下警察不会为难的。

写到最后。

1、男女关系住酒店,不要做违法的事情,遇到警察查房时,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如实相告即可,警察不会为难的。

2、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3、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4、无论是通奸还是出轨,一旦被抓到而且还录制视频,只要没有把视频散播出去,只是保存起来作为证据,是不违法的,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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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禅宗有什么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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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禅宗,我这里来详细说说:

一、禅宗的起源

1.禅的意思

禅宗创始于北朝,正式形成于唐高宗、武则天之际,到了唐肃宗、唐代宗时,便成为中土佛教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派了。“禅是天竺之语,具云禅那,中华谓之思维修,亦名静虑,皆定慧之通称也。”(宗密《禅源诸铨集都序》)

因为这一宗的开山祖达磨重视禅法,曾面壁九年,故而称这一宗为禅宗。由于这一宗强调即心即佛,因此亦称“心宗”。又此宗初以《楞伽经》为传法的标记,所以又曾称之为“楞伽宗”。

2.禅宗与达磨

天竺的大小乘佛教,都重视禅定的宗教修养工夫,但在五天竺,并没有形成像禅宗那样的教派。中土的禅宗僧侣,为了说他们这一教派是佛教的最上乘,于是伪造出这样一个故事来:说佛快死去前,在涅槃会上,拈花示众,众皆默然,只有佛的大弟子摩诃迦叶破颜微笑,佛对摩诃迦叶说:“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传授于汝,汝当护持!……无令断绝。”(《景德传灯录》卷一)这就是契机,这就是禅宗以心传心的起源传说。

后来禅宗僧侣又伪造出在天竺从佛到菩提达磨的二十八祖的世系来。菩提达磨,南天竺人,南天竺是大乘龙树中观宗的发祥地,因此达磨的教理,可能偏近于空宗。他从海道由南天竺来到中土,在南朝的首都建康见过梁武帝,梁武帝对他夸耀自己如何崇佛,并问他:“朕造寺度人,写经铸像,有何功德?”达磨说:“并无功德”,“此乃有为之善,非真功德。”(《历代法宝记》)

梁武帝听了大不高兴,达磨也认为机缘不契,就渡江去北魏了。关于达磨见梁武帝的事情,有人怀疑是禅宗伪造的,但在敦煌发现的古写本《六祖坛经》中,已经谈到,可见就是捏造也捏造得很早,不过后来如《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等书中,把这一事加以夸大渲染罢了。

达磨到了北魏,住嵩山少林寺,终日面壁而坐,人谓之壁观婆罗门。所谓“壁观”,主要是“安心”。《续高僧传·习禅篇齐邺下南天竺僧菩提达磨传》称:“如是安心,谓壁观也。”当时一般僧侣认为达磨的禅定,是旧禅法的异端,因此“多生讥谤”。时有僧人慧可,曾从达磨“从学六载”《续高僧传·习禅篇·齐邺中释僧可传》曾记载他向达磨求法,他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磨说“将心来,与汝安。”慧可说:“觅心了不可得。”达磨说:“我与汝安心竟。”这些话都是契机。达磨临死前,把他从天竺带来的金缕僧伽梨衣(袈裟)一领,交付给慧可,所谓“内传心印,以契证心;外付袈裟”(《景德传灯录》卷三),“以为法信”《历代法宝记》)。

另外,达磨还把从建康带来的《楞伽经》四卷授予慧可。后来禅宗尊奉达磨为中土禅宗的第一世祖。据传说,达磨也是被另一教派僧徒下毒毒死的。唐释道宜著《续高僧传》,有《齐邺下南天竺僧菩提达磨传》,好像达磨是死在邺城的,但嵩山少林寺后来有达磨塔,那么达磨是死在少林寺,葬在嵩山少室,并没有随东魏迁都去邺城。

3.唐以前的禅宗世系

早期的禅宗,不是一个大教派,有些资料缺乏就无法考定了。达磨的弟子慧可(二祖),在东魏北齐之际,居于北齐的首都邺城,唐释道宣《续高僧传》称之为《齐邺中释僧可》。他也被其他教派所排挤,称之谓“魔语”。《景德传灯录》称他是在隋文帝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为管城县(今河南郑州)县令翟仲侃所杀,时年一百零七岁。我认为慧可的年寿和死于开皇中,疑问也很多,像隋文帝统治年代一个一百零七岁的禅僧,被县令处死,这是不可思议的事件。

释道宣在《续高僧传》里不记载这件事,大概也认为这传说需要进一步证实。慧可传僧璨(三祖,死于隋大业二年,即公元608年),僧璨住舒州(治怀宁,今安徽潜山)皖公山(今潜山西)。僧璨传道信(四祖,公元580至651年),住蕲州黄梅县之破头山(亦称双峰)。道信传法融及弘忍。

法融(公元594至657年)住建业牛头山(今江苏南京南),称“牛头禅”。弘忍(五祖,公元601至674年)仍居蕲州破头山之东山寺,称“东山法门”。禅宗在法融、弘忍时期,广收门徒,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但真正发扬光大这一教派的,还是弘忍的弟子慧能(六祖)。

二、禅宗的光大

1.慧能的身世

慧能(公元638至713年),俗姓卢,本籍范阳。父行瑫,《六祖大师法宝坛经》附录法海(慧能弟子)所著《六祖大师缘记外纪》中,称“行瑫唐武德三年九月,左官新州(治新兴,今广东新兴)”。《六祖大师法宝坛经》中称:“慧能严父,本贯范阳,左降流于岭南,作新州百姓。”按武德三年,唐的势力还没有到达岭南。

这时岭南还是萧铣控制的地区,到唐武德四年,唐击败萧铣,才在岭南确立统治权。很可能慧能的父亲卢行瑫曾参加了萧铣的反隋活动,萧铣失败,所以卢行瑫也就被降为新州百姓了。慧能三岁丧父,随母由新州移居南海(今广东广州),生活“艰辛贫乏”,既长,不识书字,“于市卖柴”。

二十四岁那一年,到蕲州黄梅东山寺去见弘忍。弘忍问他:“汝何方人?欲求何物?”慧能答:“弟子是岭南新州百姓,远来礼师,惟求作佛,不求余物。”弘忍说:“汝是岭南人,又是猎尞,若为(如何的意思)堪作佛!”慧能答:“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猎尞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弘忍就叫慧能到槽厂去“破柴、踏碓”,人称为“卢行者”(带发修行而不是正式的和尚称行者)。

八个多月以后,有一天,弘忍的大弟子神秀,在走廊墙壁上写了一首偈,偈云:“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弘忍看了,说神秀“只到门外,未入门内”(《六祖大师法宝坛经》)。过了两天,慧能也听到了神秀的偈语,说:“美则美矣!了则未了!”(《景德传灯录》卷三)这天晚上,慧能就请人替他在神秀偈旁,也写了一偈,偈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第二天弘忍看到了,大为欣赏。当时也不作声,用鞋把慧能的偈擦了,晚上叫慧能来到僧房,密授衣法。并恐怕其他门徒因妒忌而杀害他,所以叫他即时回返岭南。

弘忍自己把橹送他到九江驿,慧能请弘忍坐了,他来摇橹,弘忍说“合是吾渡汝!”慧能答:“迷时师度,悟了自度,度名虽一,用处不同。慧能……今已得悟,只合自性自度。”(均见《六祖大师法宝坛经》这些都是带有机讥讽性的语言。

2.禅宗的南、北宗的

慧能去岭南后,后称南宗。弘忍的大弟子神秀,在弘忍死后,居荆州江陵当阳山度门寺,称为北宗。在开始,禅宗仍以北宗为正统,这一宗在神秀时期,势力正是全盛。神秀,《宋高僧传·习禅篇·唐荆州当阳山度门寺神秀传》称他“少览经史,博综多闻”,是一个以“义学沙门”姿态出现的僧侣。又称“四海缁徒(指僧侣),向风而靡”,可见他声誉很高。武则天还召他到东都内道场讲经。当时“王公已下,京邑士庶,竞至礼谒,望尘拜伏,日有万计”。他死后,张说为他作《大通禅师碑》,在碑文中,称他为“两京法主,三帝(则天、中宗、睿宗)国师”,所以当时他的门徒们尊他为禅宗的六祖。

神秀的门徒普寂,以少林寺为北宗的根据地,也显赫一时。普寂在开元二十七年死后谥为大慧禅师,门徒尊之为七祖。神秀另徒义福,居长安慈恩寺,开元二十年死后,谥为大智禅师。一门三国师,禅宗北统在神秀、普寂时代,可以说已经非常兴盛了。

但后来,南宗慧能系的势力,向北发展,取代了禅宗的正统地位,北宗就逐渐衰落下来了。慧能回到岭南之后,有时住在渔村里,有时又参加猎人的队伍,这样过了十五六年之久。有一天,到广州法性寺听印宗法师讲《涅槃经》,“寓止廊庑间,暮夜,风飏刹幡,闻二僧对论”(《景德传灯录》卷五),“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慧能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六祖大师法宝坛经》)

寺主印宗听了他的一套主观唯心主义论点,大为心折,并知悉慧能是传授弘忍衣法的人,于是为慧能落发剃度。慧能后来居曹溪(今广东韶关东南)之宝林寺,传布禅宗的顿悟学说,历三四十年之久。禅宗教派在他传布之下,发展得非常迅速。

他有许多门徒,其中著名者有洛阳荷泽寺僧神会、衡岳般若寺僧怀让、吉州青原山静居寺僧行思等。其中神会对禅宗南统的发展,影响较大。

在神秀、慧能时期,禅门还以北宗为禅宗正统,到了神会居洛阳,南北二宗开始争夺禅宗的正统地位。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神会在滑台大云寺开无遮大会时,正式宣称北宗“师承是傍,法门是渐”(宗密《禅门师资承袭图》),慧能亲受弘忍衣法,因此禅宗的正统应该是南宗。

开始北宗的势力还强大,因此遭到他们的反击。到了安史之乱以后,唐王朝经济困难,出卖“度牒”,以供军用,这时神会年龄已经很高,就在洛阳帮政府推销度牒。《宋高僧传·习禅篇·唐洛京荷泽寺神会传》称:“所获财帛,顿支军费,代宗郭子仪收复两京,会之济用,颇有力焉。”

这样,唐政府就转而扶植南宗,此后南宗便成为禅宗的正统,慧能也就成为禅宗的“六祖”了。禅宗从达磨以来,内传心印,外付法衣(金缕袈裟),祖师爷的心法是由一个僧侣指定另一个僧侣来继承的,这对教派的大发展是不利的。

到了慧能时期,南宗在曹溪讲禅学,一时高材生辈出,其门徒著名者有四十三人之多。为了符合当时禅宗南宗的发展形势,就废止了传袈裟这个制度,因此南宗就没有七祖,所谓“先祖人传一人,后代放任千灯千照”(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确实也只有这样做,南宗发展的速度才更快。这件金缕袈裟的下落呢?唐肃宗在上元元年(公元760年)曾宣旨取进宫内道场去供养,后来又退还给曹溪寺,但它除了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以外,已经没有实际的以传法信内容了。

三、禅宗光大的原因

禅宗顿悟学说,当时风靡一时,这不能当作偶然的现象,是有其必然原因的。唐代武则天以后至唐玄宗以迄唐德宗时中国封建社会内部,有很大变化,即世族地主经济逐渐衰落下来了,均田制已日趋崩溃了,庶族地主经济开始占统治地位,土地的买卖进一步合法化了。阶级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阶级矛盾更日益尖锐起来。

在这样情况下,过去为世族地主服务的一套佛教神学,也必须相应地要有所改变,以适应庶族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禅宗正是这种应运而生的教派。在世族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候,在均田制度尚未崩溃的时候,中土的佛教,一方面有它的寺院的雄厚经济基础,一方面它又受着当时天竺佛教界那种极端烦琐的经院哲学的影响,无论哪一种教派,都形成极端烦琐的学风。

如天台宗的智颛,一解释“止观”两字,摇笔便是几十万言;三论宗的吉藏,也不甘落后,解释他的四重两谛,又是洋洋洒洒数十万言;法相宗的玄奘,去五天竺取经的时候,正是五天竺大乘瑜伽宗唯识哲学很抬头的时候,所以玄奘在翻译《瑜伽师地论》的时候,仅分析心法就分到六百六十法,玄奘自己在《成唯识论》中,还根据《百法明门论》,把宇宙万有,分之为百法,约之为五位,这种烦琐的分析,分析得愈细腻,也就愈益支离破碎;后来华严宗出来,它综合中土大乘空、有二宗的说法,形成了自己的教派,在它的教义里,固然出现了一些新的东西,但由于它不能完全摆脱当时经院哲学那种烦琐学风的深刻影响,所以这一派的论师法藏,也是著作等身,并不输于上述几个教派的大师。

宗教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之一,如果要别人读了几十万言、几百万言,才明了他所要介绍的佛教教义,那末这一思想武器,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庶族地主阶级本身利益来讲,就必须另扶植一种麻醉药性比较猛烈的佛教教派,来帮助他们巩固统治。禅宗的出现,正适应了封建社会内部新的统治阶级的需要。

从禅宗的本身发展来讲,这一教派,虽然创始于北朝,它一开始,强调简单的禅法壁观,看轻切文字魔障,强调直指本心,使人们已经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但是在当时弥漫的烦琐学风侵袭之下,禅宗的内部也无例外,不能不受当时烦琐学风的影响,因此如北宗神秀,著《五方便论》,就反映了烦琐学风在禅宗内也在滋长起来这一倾向。南宗慧能师徒一出来,不但扫除了一切文字障和仪式障,甚至把禅定也扫而空了,它用最简明的语言,教人顿悟,直指本心,见性成佛。

这对当时佛教流于烦琐的学风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改革。从此,禅宗的南宗奠定了在佛教界的有利地位,会昌灭佛之后,中土佛教的各种教派都衰微不振了,只有禅宗的势力席卷全国,成为五代宋元明时代中士佛教中最有势力的一个教派。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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