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书起法律作用吗,恋爱中同居算不算有婚约

2023-03-04 21:06:04 43阅读

婚约书起法律作用吗,恋爱中同居算不算有婚约?

婚约,在以前,常被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定义。现如今,父母干预甚至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少之甚少。恋爱中的两个人,即使是同居生活,也不能算作是一种婚约。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是把同居的定义放大化,在主观上还没有点头答应婚事的情况下,默认为相处就是一种婚姻约定。实际上这个只是一种恋爱的延伸与婚前的磨合期。

婚约书起法律作用吗,恋爱中同居算不算有婚约

在恋爱自由的时代,年轻人对自己的婚姻追求,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划。若是放到了以前,只要你恋爱了,基本上是一件确定的婚事。

至于婚约,并不是简简单单同居就能够用来说事。现在的恋人同居,是一种婚前试婚。我们应正确对待试婚心态。

试婚并不等于是婚约。

1.同居是两个人的事。

在感情稳定期,对另一半尚未全面了解的时候,同居,是一种对恋爱的深入追求,是人选择对决定的探讨。

每个人的本质,都在内心潜藏着,短时间的接触不能够完全反应一个人的内心。

试婚,是两个人在一起选择挑战婚姻的方式,而不是婚约。

2.同居不具有任何承诺。

两个人双向选择在一起生活,这就是同居。同居,没有太多的权利去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更何况是夫妻呢。

没有过多的物质给予,也没有家人间地参合,只是两个人意识上的结合。

说白了就是我跟你在一起很开心,很自由,可以做最真实的自我。如果因为在一起而需要给予很多承诺,这种同居的日子名存实亡。

最怕的是用同居概念来捆绑一个人,在没有法律关系的时候需要执行同样的责任。 相对较好的一面是哪怕是同居关系,也能承担起一个家庭重任,共同承担。婚约是双方家庭主观和物质上的许可。

1.婚约没有法律束缚。

婚约,是婚前两个当事人共同默认、双方家庭确定的成果。它没有结婚证,不具备法律效应。表现出来的形式有:家长的互通确认,年轻人的抉择以及婚前摆酒下聘礼等等。

婚约,看起来没有法律效应和保障,不涉及到财产问题和权利分配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默认的方式。

2.道德和责任捆绑。

婚约,在一定程度上是确定了结婚,只是还没有确定婚礼日。更加明确一点就是,已经确认了关系,进过家门,在进一步讲,就是下过聘礼,摆过酒席,就差一个正式的婚礼与结婚证。

在我们看来,婚约距离结婚,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在责任方面,更多地是履行夫妻责任。

面对同居关系与婚约职责,我们应保持住自己内心清醒,既不盲目沉迷同居爱情,也不沉浸婚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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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婚约者什么意思?

所谓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1、婚约与恋爱不同,恋爱不当然具有婚姻关系约定的确定性。而婚约当事人之间则是确定的婚姻关系的预约,是双方对未来缔结婚姻关系的允诺。

2、婚约与同居不同,婚姻当事人之间只有婚姻的约定,而无婚姻之事实,一般没有同居行为,同居者不一定有婚约关系,同居事实不表示当事人将在未来缔结婚姻。

3、婚约与事实婚姻不同,婚约的当事人之间以未婚夫妻相待,没有共同生活;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之间以夫妻相待,而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我国自1950年《婚姻法》之后,一直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对婚约不予保护。

口头婚约有效吗?

口头婚约没有效,它不受生法律保护,

简答题我国婚姻法对待婚约持什么态度?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我国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是:

1 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是否订立婚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但订立婚约必须双方自愿。

2 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产生必然结婚的法律效力,法院不受理婚约履行之诉。婚约的解除也不需经过法定程序。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只需向对方做出意思表示,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3 对于因婚约引起的财物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应当受理。

一纸婚书真的重要吗?

明明已经不爱,为何女人还会死守一纸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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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一纸婚约呢?简单的说来,就是一本结婚证的意思,一纸婚约,就是被婚姻约束住了。有些女人,因为男人的出轨,或者家暴,或者自己的某些原因,和自家男人已经陷入冷战,无话可谈的境地,而且,这些女人并不是没有经济能力和条件走出这破碎的婚姻,但是,她们还是会死守着这一纸萧条的婚姻,不想自拔。为什么呢?

小静是一个人近三十的女人,本来她容貌端庄,而且,自己也是一家单位的小干部,一个人薪资接近八千,她和老公阿明是在一次酒会上认识的。阿明是个驻场歌手,本来,他们两人一见钟情,而且收入都不错,应该会有着美好的未来。但是,自从小静结婚生了孩子之后,阿明就出轨了,他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纠缠在了一起,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两人也是无话可谈,陷入了多说一句话都多余的境地。很多人都劝小静赶紧离婚,但是,小静含着眼泪,一直摇着头,她说,她实在无法做到。

02

大叔认为,小静不想离婚,只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小静是个传统的女人。小静的家教很好,自小接受严格的传统教育,特别是她的祖父更是一个老私塾出身的,他生前一直教育小静,女儿家,一定要恪守妇道,好好顾家,一女不嫁二夫等。这样有些类似封建意识的思想,潜移默化着小静,小静即使有了新的想法,有时候,也会被祖父的教育所推翻,这是她死守一纸婚约的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小静爱自己的孩子东东,不想让他失去父爱。小静知道,自己和阿明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了,但是,阿明却很爱他们的爱情结晶东东,每次回家,阿明再累,也会带着东东出去荡秋千,坐碰碰车,单从这一点来看,小静就知道,阿明是很爱孩子的。以后,要是有了新的家庭,碰到新的男人,这个男人会不会想阿明一样爱东东,自己可是没有把握的。所以,为了孩子,她还要死守着这一纸婚约。

第三原因:小静所在的工作,是妇联方面的工作。她从事的,就是调节家庭矛盾,夫妻婚恋方面的工作,如果自己离婚了,必然会引起众人的非议,而且,自己做起工作来,说起话来,分量也不足,有时候,甚至还会引起人为的嘲笑。所以,单从这一点来看,也是小静死守一纸婚约,难以下定离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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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这样,很多时候,当我们陷入两难选择的时候,我们往往无法自拔,即使知道很多事情,需要这样做,但是,我们却无法做出果敢的决断,于是,只能得过且过地,有一天是一天的熬着。有时候,这种熬,也有好的效果,比如,当孩子长大,阿明幡然醒悟的时候,小静和阿明也许会回到正常的亲情轨道上来,但往往,这时候的小静,已经失去太多太多。

为了孩子,单单女人的牺牲,就是一种残酷,希望类似阿明这样的男人,也能及早醒悟,和妻子一起,好好地照顾自己的子女,好好地担当起一个男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我们的家庭,才会更加地和睦,更加地幸福,世间,也会少了许多哀怨,和一个女人深深的忧伤。

南山大叔,福建省作协会员,出版有《谁拾走了你生命的麦穗》等6部书籍。(南山大叔原创头条号已经与维权骑士、快版权签约,欢迎大家关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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