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现-代的女性她们率性而可爱,敢爱敢恨。但是仍然有很多女性缺乏这种勇气,认为离婚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所以在男方提出离婚时,坚决不同意。那么,女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呢?让小编来告诉你答案吧!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女方一点都不尊重男方?
题主提的这个问题很好,就现在这个社会里很多,很常见,也就是女人很强势,蛮不讲道理,胡闹。
碰上这种情况很头疼,不好解决,你说你累了,我也有同感,但我你地情况不太一样,不知你现在年龄多少,你从心里讲,还爱不爱她,如果爱她,还是要调整自已。
从我地亲身经历看,如果还年轻,就和你地爱人谈一谈,向她说出你地苦恼,向她倾诉你地苦恼和心里怎么想地,取得你爱人地谅解,让她有所改变,如果她爱你地话,她会有所改变的,
和你愛人谈,一定要心平气和,不要动气,要拿出男人的温柔,要多夸夸她,多说说她地好处,功劳,多说说你爱人对家庭地付出,让她也心平气和地听你说。
夫妻一场不容易,不要斗气,男人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和爱人说说小话不丢人,不要不好意思。
你说你很累,要调整自己地心态,记得我刚结婚地时候,也是和你一样,心很累,到了不想过的地步,常常说,结婚干啥,一个人多好,如果一个男人经常说这样地话,说明他心里很苦很累。
从我地经历看,不要去做无畏地牺牲,心太累就要胡思乱想,心里老想着离婚,老想怎么逃脱婚烟,老想离婚了怎么样,不离怎么样,现在回过头来看看,那都是无味地牺牲,你看因:为你老想离婚地事,心里不好受,不好受就不快乐,不快乐就不愿意和你地爱人勾通,常此一往地下去,两人地感情就要淡薄,过着日子还难受,离婚还痛苦。
离婚不是小事,很多方面需要考虑到,就算考虑到了,也是有太多地损失,不和算,大人都好说,孩子是个大问题,父母也跟着遭罪。
考虑到这些,离婚是不能选地一条道路,害人害己,害大家,亲者痛仇者快。
只要有爱就好说话,要和你爱人保持勾通,不要不说话,我相信你爱人也不是一快冷石头,不要老看老想她地强悍,我相信她也有温柔的时候,也有柔软的一面,比竞是女人,她也要依靠男人。
然后调整自己,努力工作,甩开膀子大干,努力把自己地工作干好,干出成绩来,树立良好的形象,让你地爱人另眼相看。
那就干吧,不要老想那些家务事,那都是些鸡毛蒜皮地事,祝你幸福,会好起来的。
没结过婚的男人娶一个离婚的女人如何?
很多男人都觉得,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有了前面婚姻的失败经历,更懂得如何经营一个家,如何爱自己的丈夫?
但有过娶离婚经验的男人告诉我,一个男人永远不要碰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无论她有多爱你。
李强说,他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成熟温柔大方,更是拥有所有做老婆的优点,就让我不得不为她心动,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明白我心里面想的是什么。
很快我便有了想要娶她的想法,一开始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家里人的时候,他们都非常的反对。
他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的方法搞定了我的家人,让他们同意和我在一起。
这一点让我也非常的感动,很快我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结婚后,我却发现这一切都不太一样。经历很多事情之后,我才发现她是那么的善于伪装。甚至有些后悔和他结婚,所以我奉劝男人不要轻易地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一,有过离婚经历的女人非常敏感
有过离婚经历的女人大多都非常地敏感,很多时候你一个无心的举动,会让她非常地生气,甚至记恨在心。
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全身布满了荆棘,表面上是为了保护自己,实则是刺伤自己和他人的一根根刺,让自己遍体凌伤,也让别人不敢靠近。
对于男人而言,这样的女人是有一点神经质的,而男人都是粗线条的人,大多受不了女人这样斤斤计较,更不能揣摩她的真实内心。
二,离过婚的女人心里都有一个难忘的人
一个离婚的女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忘不掉的人,越是难以忘记一个人就越难爱上另外一个人。
如果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心里有一个难忘的人,自然也不会全心全意对待另外一个男人。她总喜欢把现实生活等那个人和自己心里爱的那个男人做比较。
而且,她会把现实生活中的那个男人的缺点和心里那个男人的优点相比较,总会觉得你不如她,所以,你很难走进她的心里。
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男人永远是被嫌弃的对象,永远不会成为她心底爱的那个人。
三,离过婚的女人大多没有安全感
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大多数没有安全感,因为有了对前段婚姻的失败,所以她们对男人没有过多的信任和依赖,更多的是持怀疑态度。
一个不被女人信任的男人,受到最多的便是女人的自已,她会用各种方法去考验一个男人的真心,就会让男人在很多时候感到疲惫不堪。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愿意生活在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怀疑中。如果一个女人对男人总是保持警惕心理,就不会对一个男人交出自己的真心。你会让男人觉得缺少亲密感,两个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墙,不能够看透对方的真实心理。
一个在婚姻中受过伤的女人,是男人很难捂热的。如果一个男人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千万不要对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动心,因为她们的内心真的很脆弱,需要男人用心好好去呵护,如果你不能给她幸福,请不要再去招惹她,让她再次受到伤害。
为什么很多夫妻即使离婚后也难舍难分甚至依然一起生活?
瑞君说回答:
有很多离婚不离家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为了孩子,有的是不想让外人知道,免得被说闲话,还有的是没有找好下家,居住问题还没有解决。没有什么难舍难分的,如果是这样就不会离婚了。
离婚夫妻还住在一起,并不是题主认为的那样难舍难分,很多现实问题,让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1,有很多离婚夫妇达成协议,在一方没有找到房子,还可以在这里居住。
我朋友就是这样的情况,他们离婚的原因据他说是感情不和,反正是两个人过不到一起了,谁看谁都不顺眼。
协议离婚的时候,房子问题让两个人犯了难,两个人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不能说感情多深,必定是夫妻一场,不能到最后让他前妻落得个无处栖身。有40多岁了。
让他前妻出去租房子吧,经济压力也不小,商量来商量去,两人最终达成协议,房子归我朋友,他前妻找不到新的住处,是还是可以住在这里。
2,夫妻俩离婚后,为了孩子还住在一起
有些夫妇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主要是因为孩子。孩子还小,想要为孩子营造一个完整的家庭,可能是大部分父母的心情。
他们想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等孩子长大后才会分开。大部分女性有孩子之后,将孩子放在第1位,虽然和前夫已经离婚,但是为了孩子还是愿意委屈自己和自己的前夫住在一起。
3,有的离婚不离家,为了父母。
有的是为了安抚父母,不想让自己的父母牵挂,会隐瞒自己已经离婚的事实,假装生活在一起让父母安心,另外,亲戚朋友也不会知道离婚。
4,一点小事冲动离婚,冷静后又后悔。
离婚后,双方都冷静下来以后,开始后悔,但是碍于情面,谁也不主动开口提出复婚,就这样一直住下去,即便是最后两人和好如初,也没有去办结婚手续,都觉得这样挺好,就这样过下去了。
5,为了达到目的假离婚。
为了买房,或者逃避什么债务假意离婚,离婚后两人还是住在一起。
很多夫妇,办理离婚手续,有原因的。为了买个房,在一二线城市应该算是很普遍了。
还有的夫妇,由于特殊原因,涉及公司利益或个人形象,不想让外界知道这种情况,上市企业股东和明星比较多。
假如两个人都不打算再娶(嫁),不打算复婚,只是不愿意脱离那种熟悉的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奉劝婚姻中的女人趁早摆脱掉这段无味的“婚姻”,既然选择了离婚,就不要再延续彼此的伤害,因为那段旧情毕竟已成往事。
既然离婚了就要彻底一点,不要离婚不离家,到最后,受伤害的只能是女人。
既然离婚了就一定不要心慈手软,分开就是分开,不要贪恋那一点点温暖,事实上,离婚自然伤筋动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是如果你永远这样过得不清不楚,界限不分明,那么把生活过成一团乱麻的一定是你。
有人说了一段很经典的话:分手后,我们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我们也不能做仇人,因为曾经深爱过,我们,只能是茫茫人海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离婚不离家,总会让人有一种潜意识在:就像题主认为的那样,彼此难舍难分,双方都认为对方没有彻底放弃自己,夫妻感情还是有希望复合的。
慢慢的变成了一种,恋人不像恋人,朋友不像朋友,剪不断理还乱,矛盾重重,却无力讨伐对方。
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瑞君说,专注回答情感、两性、婚姻、家庭等问题。希望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二婚和对方处多久?
我们的感情不会变淡,和我们相处多久没关系,而是和我们相处的方式有关系。婚姻里面的这些小技巧你需要了解一下!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曹植《洛神赋》
这句诗,大家应该很熟悉吧!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的诗人曹植写给兄嫂甄宓的,从这首诗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曹植对甄宓的爱慕之意,以及从侧面反映出甄宓的美丽。
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这句的意思是,甄宓的美丽可以和大乔、小乔相媲美。
甄宓原来是袁绍的次子袁熙之妻,曹操攻陷邺城后甄宓成为曹丕的妻室(魏文帝曹丕的正室)。
甄宓为曹丕生下了长子曹睿和长女东乡公主。
曹睿就是后来的魏明帝。
后来甄宓因被郭女王(文德郭皇后)所诬陷而被曹丕赐死,死后谥曰文昭皇后。
甄宓就是二婚,曹丕一生都很爱她。还让她做了正室。
我们今天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二婚并不是感情变淡的原因。
二婚也是结婚啊,也是两个家庭结合在一起,也是两口子过日子。
感情变淡,和时间无关,和相处的方式有关。
那婚姻里面正确的相处方式是什么呢?
听我细细道来:
第一、你要勤劳。
我们结婚之后,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家务劳动。
比如做饭、刷盘子洗碗、拖地、擦桌子、整理物品、洗水果等等。
这个时候,我们的惰性会表现出来啦,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矛盾的升级……
如果,两个人在家,谁都不愿意做饭,那都挨饿吗?
饿肚子的时候,两个人肯定会发生争吵。
所以,我们第一点要做的就是勤劳。
双方协调劳动,一方做饭、另一方洗碗;一方拖地,另一方整理物品;一方洗水果,另一方做沙拉……
这样两个人都劳动,就不会出现嫉妒心理,更公平,不容易吵架。
第二、你要勤俭,并且养成记账的习惯。
结婚之后,就不能和谈恋爱那时候似的,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结婚之后,会遇到各种各样未知的问题,我们家里一定要备有应急金。
还要备有流动资金。
夫妻吵架里面占比最高的就是因为金钱问题。
比如说,男人赚了钱之后,放在女人那里。男人不记账,花钱什么都跟女人要。
等女人手里没钱之后,男人就会觉得是不是女人把自己赚的钱都花了。
女人也觉得很委屈,钱都是让你从我这里拿走了。
这个时候,两个人就会再吵架了。
如果你们养成记账的习惯,在你们吵架之前,女人就把账本子拿出来,告诉男人啥时候拿走多少钱干什么用了。一目了然。
而且记账还会让你避免不必要的消费。
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买了很多东西,但是买回来之后发现大多都是用不到的。
这个时候记账就会让你发现这个问题了。
要勤俭,不要当“月光族”。
第三、你要善良、文明。
现在很多人都会有“口头语”。
“口头语”很容易造成什么呢?“言者无意,听者有心”。
本来夫妻两个人过日子,一方说话的时候没有那个意思,但是听你说话的另一方很容易会加上自己的判断,虽然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是都慢慢的记在心里了。
日积月累下去,积累到一定的程度,肯定会在某一天爆发出来的。
而且,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父母言传身教,孩子学的都很快。
所以,你要善良,你要文明。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是这个意思。
为什么有的时候,我们看某一对夫妻“夫唱妇随”让人羡慕,这就是善良的人无形之中影响到了身边的人,让他们慢慢有了“夫妻相”。
“人在做,天在看”。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这三个小技巧,就是婚姻里面成功相处的基本原则。
在婚姻里面,一定要学会勤劳、勤俭持家、善良待人。
有了这三件法宝,你们一定会相爱一辈子,成为让别人羡慕的那一对的!
那我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有没有婚姻里面相处的法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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