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女征婚,丧偶征婚怎么写启事?
丧偶女征婚,丧偶征婚怎么写启事?
答:本人男(女)今年46,不幸丧妻(夫)欲寻找一位单身或者离异的女士(男士)年龄在45到50岁之间的为伴,相貌不限。有无子女均可。要求人品好,无不良嗜好者优先。
54岁丧偶女性征婚条件?
对于丧偶女性来说,重新开始婚姻生活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会被考虑的条件:
1. 心理状态和情感准备:丧偶后的女性心理上常常处于比较脆弱的状态,需要充分准备好自己的心理和情感状态,如果还没有做好重新婚姻生活的准备,则不应该匆忙行动。
2. 经济状况和生活方式:与伴侣共同度过余生需要有经济基础和相似的生活习惯,以避免因为生活方式、价值观等方面差异而引起矛盾。因此,可以考虑是否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与未来伴侣的生活方式是否相似。
3. 家庭背景和社交圈子:重组家庭需要考虑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交圈子,这也是新家庭成员适应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点。考虑到是否双方家庭背景相符、家庭文化观念是否一致等等。
4. 婚姻观念和沟通能力:婚前双方应该进行深入的交流,了解彼此的婚姻观念、沟通能力和其他价值观等。合适的婚姻观念,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增加双方婚姻幸福的机会。
这些仅是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和考虑。
二婚可以去哪里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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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信息!憨先生,离异男,现年近50周岁,有车有房有厂,儿女有工作,无负担,本人有爱心和责任感,无不良恶习!经优,现诚征35至45岁之间的有缘女仕为伴侣!具体要求如下,1,中等身材,相貌平常,身体健康,温柔贤慧,身高1米65以上,初中以上文化。2,离异带孩可考虑,单身即佳。3,婚前债权债务各自承担。4无不良恶习,无遗传病史。5,非诚无忧,本人详谈,谢绝中介!6,本信息真实可靠,负法律责任,未尽事谊,电话微信详谈,联系电话,聪先生:AAAAAA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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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邻居郝叔,早年妻子突发脑血管疾病离他而去,从此,郝叔就既当爹又当妈,拉扯着对儿女,艰难的过日子。
郝叔大的个是女儿,当时按照政策,间隔5年后准许生二胎,第二个为儿子。长女取名郝红,次子取名郝凯。
郝红读书特别行,初中到高中都在尖子班。本来可以读好学校,但见父亲如此艰辛,弟弟郝凯读书成绩同她一样的好,于是就不参加高考,去读了个护士学校,被县医院招为护士,一边工作,一边进修,后取得医生资格后,又考上了医院里的正式医生。
儿子郝凯一路青云,考上985重点大学。在姐姐的支持下读书。
郝红工作稳定后,在城里找了一个同单位的医生结了婚。
但是,丈夫李伟的父亲三年前一场车祸去世,其母亲退休在家,没事打麻将跳广场舞。
自郝红与李伟谈上了恋爱,双方认了门路,就开始往来行走。郝叔每次进次,就把自家地里种的爪果疏菜北上一背给亲家送去,逢年过节,还送自家家养的土鸡土鸭,腊肉香肠等。
李伟的母亲去两次儿媳妇郝红在农村的家,见田土肥沃,山青水秀,特别是自家饮用的泉水,清沏透明干净,爱得不得了,每次去,都会带几个空的矿泉水瓶,拉几桶回家。
后来,郝红结了婚,因考虑父亲一人在乡下孤单,又因种田种地,喂了鸡鸭猪等离不开人,两口子每周一有空,就回去陪父亲。
郝叔才50岁出头,干活不分白天黑夜,做了几亩田,收两三千斤稻谷,还喂了四五头猪,每年红苕都要挖一两万斤。
女儿女婿回来一次,每次都会在车上装上一袋大米和蔬菜。
后来,两夫妻生了个儿子,李伟的母亲每次都带着孙子,一同到郝叔家来过周末。
时间一长,两亲家心中有了爱的火花,到了农忙下种和收割时节,李伟的母亲就会带着孙子,留在农村一边带孙子一边帮亲家做饭。
郝红见了,觉得有人为父亲帮上一把手了,累一天的父亲回来能吃上热饭了,心中高兴。但李伟总觉心中不舒服。
李伟不是保守,想阻挡两人的交往。有几次两夫妻谈到此事,李伟总说不好管他妈,妈也是人,50多岁需要爱,但就是有些尴尬,怕被人说闲话。
当然,在农村,这是肯有人说闲话的,不过,多数人认为这没什么好说闲话的。很多人见两亲家一个在家干,一个在地里忙,一唱一和,还暗中议论,干脆结婚成一家人算了。
2015年,郝红与李伟的孩子要上幼儿圆了,为了成全老人,两夫妻找来医院的副院长和村里的村长做证人,为两个老人证婚,并办了几桌请双方至亲团聚了一下。他们说,这是让大家认识一大,今后碰上有个喊叫。
从此,两亲家结了婚,成了一家人,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在大家的眼里,没有分别,岳父变爸,婆婆变妈,亲上加亲,亲得不得了,一家人幸福和谐。
话回到正题,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其实,在我们这里的风俗里,儿女亲家,没有亲家母之称,男女均喊亲家。只有干亲(收干儿干女叫干亲)才叫男的为亲家女的为亲家母。
这是各地习俗,不影响亲戚关系。
但我认为,如果两亲家都是单身,搭伙过日子是可以的,不受法律禁止。因为恋爱自已,近亲才不能结婚,两亲家既平辈又无血缘关系。不过,我们要做一些调整。
即把搭伙过日子改为结婚过日子。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呢?理由如下:
搭伙是同居,不明不白下辈觉得尴尬。搭伙过日子,在今天没有了"非法同居罪"的时代里,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而且目前出现了普遍性。
不过,我们要认识到一点,就是搭为非亲戚关系的,大家才不说闲话,如果是有亲戚关系的,就会被认为是偷情,或偷偷摸摸的行为,就有人暗中说闲话。
出现这种情况,下辈人,即女儿,儿子,女婿媳妇都觉得丢人,脸上无光。
搭伙的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们国家如今不承认事实婚姻,凡一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在一起生活了。生活中有很多义务和权义,比如共同创造的财产分配,一方死后的财产继承,如属搭伙性质,都会丧失分配继承权义。
所以,搭伙过日子虽然不犯法,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把搭伙调整为结婚名正言顺亲上加亲。两个单身的男女,没有血缘关系,只是儿女亲家,结婚不受法律限制,相反还受法律支持。周而,为避免下辈人相处尴尬,不让夫妻权利丧失,不让他人说闲话,结婚,就处理好了一切。
所以,我做出将"搭伙过日子"调整为结婚过日子。
结束语: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我的回答是不丢人。因为法律没有进行限判。
只是搭伙过日子,名不正言不顺,会让下辈人觉得尴尬,会使旁人说闲话,还会丧失很多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因此,为了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把搭伙过日子改为结婚过日子,这样亲上加亲,一家人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