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相亲,为什么网上关于彩礼争的你死我活?

婚嫁百科 56

浙江台州相亲,为什么网上关于彩礼争的你死我活?

大部分大额彩礼都是婚前女方向男方索要的,女方可能把这次婚姻看成了一场交易,看成了自己发财致富的一次机会。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的金额往往超出了男方心理上和经济上所能承受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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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女方往往不接受男方对大额彩礼的还价,坚持自己对彩礼的开价。

这往往就会造成由于彩礼数额的争端,而引发的婚礼的取消和男女双方的分手。

这和做买卖一样,如果卖方坚持其商品的开价,不接受买方对商品的还价。而买方从心理上和经济上又无法接受这个价格,那么这场交易很可能就不成功。这场买卖交易不但会失败,而且买方还会从心里或口头上骂卖方心太黑、太贪婪。

由此可以证明:结婚要彩礼就是买卖婚姻!

而嫁妆则不一样,往往是女方主动赠送的,而不是男方索要的。所以男女双方不存在争执,所以也就不会出现你死我活的争论了。

这也和做买卖一样,当买方购买一件商品时,不但卖方的商品价格合理,而且买方还额外收到了卖方的赠品。你说买方心里能不高兴吗?这场交易能不成功吗?买方能不从心里感谢卖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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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害明朝江浙沿海多年的倭寇?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可以肯定为害多年的倭寇,应该不是政府行为,因为那时候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封建诸侯割据。

我从三方面说一下为害明朝的倭寇之祸:

一、倭寇问题的源起

十四世纪初叶,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攻战,争权夺利。在战争中失败了的一些南朝封建主,就组织武士、商人和浪人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劫烧杀的海盗活动。历史上称为”倭寇”。

明朝初年,倭寇就对中国沿海地区进行侵扰,从辽东经山东到广东漫长的海岸线上,“岛寇倭夷,不时出没”,“乘间辄傅岸剽掠,沿海居民患苦之”。洪武二年(1369年),倭寇“数侵掠苏州、崇明,杀掠居民,劫夺货财”。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率领卫所士兵给予有力的打击,“斩获不可胜计,生擒数百人”。但倭寇并不因此敛迹,仍“时出剽掠,扰濒海之民”。 为此,明太祖朱元璋曾数次派遣使者到日本,劝告日本国王阻止倭寇的劫掠活动,但“不得要领”。

于是明朝政府便大力加强海防,筑城列寨,增置卫所,添造战船,增派戍兵。洪武四年,命靖海侯吴祯籍兵十一万增强沿海卫所。洪武五年,“命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第二年,又命沿海卫所“增置多橹快船”以便追击。洪武十七年,“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海上。筑山东,江南、江北,浙东、西海上五十九城"。

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福、兴、漳、泉四郡视要害,筑海上十六城,籍民为兵,以防倭寇”。 当时从辽东到广东沿海共设置了五十多卫,计有士兵二十余万。战船的配备也很齐全,沿海卫所,每百户设船一,每千户所船十,每卫五所,共船五十,每船旗军五十名。洪武时期,由于明朝政府加强海防,所以倭寇未酿成大患。

永乐时,明太宗朱棣一方面允许日本政府和商人来中国进行贸易,同时仍加强沿海防御。永乐九年(1411年)正月,命丰城侯李彬、平江伯陈瑄等率浙江、福建舟师剿捕海寇。十四年,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万人,于山东沿海巡捕倭寇。十七年,总兵刘荣(即刘江)又于辽东望海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抗倭战役。

望海埚,位于金州卫金线岛西北,距金州城七十余里,是辽东沿海的要塞,“凡寇至,必先经此”,而且地势高广,可驻兵千余。刘荣任辽东总兵后,巡视至此,发现其军事价值,遂上疏以石垒堡,置烟墩瞭望。有一天,守候烟墩的士兵报告:“东南夜举火有光。 ”刘荣判断定是倭寇将至,马上派遣马、步官军开赴望海埚的城堡备战。第二天,果有二千倭寇乘船前来。刘荣让都指挥徐刚伏兵于山下,又派百户江隆帅壮士“潜绕贼船,截其归路”。他与大家约定:“旗举伏起,鸣炮奋击。

”不久,倭寇来到埚下,刘荣举旗鸣炮,伏兵遂大起奋勇杀敌。倭寇大败,死者横仆草葬,余众奔樱桃园空堡。官军追上前去将之包围,纷纷请求入堡剿杀。而刘荣为了避免敌人作困兽之斗,不答应士兵的要求,采用了“围师必缺“的战术,“特开西壁以待其奔",并分两翼夹击结果歼灭了大部敌人。少数倭寇走脱找船,又被江隆所部擒拿。战斗结束,全歼了人侵者,“生擒数百斩首千余”。望海埚之役是明初对倭作战的第一个大胜仗,从此,倭寇就不敢进行大规模的侵扰。

二、明朝中期倭寇再次猖獗

1、倭患的再次侵扰

倭寇对中国沿海的侵扰,到明世宗嘉靖时又猖獗起来。日本南北朝的战乱,最后以南朝的失败而告终。十四世纪末,就由北朝的足利义满建立了室町幕府的统一政权。但到十五世纪后期,日本的封建藩侯又纷纷割据称雄,足利氏的政权“名存实 亡”,“虽号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这一时期,日本历史上称之为“战国”时代。

这些众多的日本诸侯国,都争着要与明朝通商,但又受到“朝贡”贸易的限制,于是就用武装在中国沿海抢掠,形成了,比明朝初期更为严重的倭患。 而明朝自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9年)“土木之败”以后,国势日益衰弱,尤其到了明世宗嘉靖时,海防废坏,浙、闽沿海卫所,战船、哨船,十存一二”,士兵也只剩十分之四,倭寇"剩掠辄得志,益无所忌,来者接重”,倭患日益严重起来。

嘉靖二年(13年)五月,“日本诸道争贡”,争着与中国进行通商贸易,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僧宗设,右京兆大夫高贡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宁波”。宋素卿原是宁波人,后来投奔日本。“故事,番货至,市舶司阅货及宴坐,并以先后为序”瑞佐后于宗设,但宋素卿很狡猾,他贿赂市舶太监,先阅瑞佐的货物,设宴时又使瑞佐上坐。宗设不平,遂杀瑞佐,直追宋素卿到绍兴城下,还杀了明朝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等,大掠宁波沿海诸郡邑。这次争贡事件,暴露了明朝海防的废弛、将佐的无能和吏治的腐败,使日本封建主武士、商人更加轻视中国。

市舶司是明朝政府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争贡事件的起因不在市舶,而在于掌管市舶内官贪受贿赂,应该裁撤内官,整顿加强市舶管理。但明朝的些官员却认为“倭患起于市舶,于是罢市舶不设。自罢市舶之后,目本船舶到中国就投托沿海的豪绅奸商。这些豪绅奸商有的乘机侵没商货,日本人就用抢掠来进行报复;有的则与之互相勾结,于沿海地区进行劫掠,使得倭患更加严重。

在巡按浙江御史陈九德的提议下,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明朝政府任命朱纨为浙江巡抚,提督浙闽海防军务。朱纨到任后,着力整顿了海防,“日夜练兵甲严纠察”,捕杀了与倭寇、佛郎机(葡萄牙)有勾结的豪绅奸商,海盗头领李光头等九十六人。

这就触犯了闽浙豪绅地主的利益,他们指使在朝的间浙官员“劾(朱)纨擅杀”,朱纨被逼自杀。于是“海寇大作”。

2.倭寇与中国海盗的勾结

嘉靖时期倭患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海盗与倭寇相勾结。明朝中叶时,我国沿海的商品经济有着比较迅速的发展。海外贸易可以牟取厚利,“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因此,沿海“海商大贾”、“浙闽大姓”为了牟取厚利,就大规模地进行走私贸易。明朝政府虽严加禁止,但闽浙沿海豪民仍“多造巨舶,向外洋交易”,“法不能止”。

他们起初大多是“各船各认所主,承揽货物装载而还,各自买卖,末尝为群”,后因海上“强弱相凌,互相劫夺,因各结踪,依附一雄强者,以为船头”,于是形成“或五十只,或一百只,成群分党,分泊各港”的情形。这种成群分党的结踪,成为当时武装走私集团的主要组织形式,其中的首领称为“舶主”。这种海商,起初主要是走私贸易,后来发展成为亦商亦盗,“于沿海兼行劫掠”。

这些海盗船只,停泊于渐江的双屿、福建的月港、广东琼州各港等沿海地区,在海外,如满剌加、吕宋和日本等地都有他们的行踪。 当时著名的海盗有汪直(王直),徽州歙县人,出身商人世家。嘉靖十九年(1540年),汪直和他的同伴叶宗满到广东打造了海船,“置硝黄丝绵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

起先,汪直加入许栋的海盗集团,许栋死,汪直就成了这集团的首领,建造了更大的海船,“巨舰联舫,方一百二十步,容二千人,木为城,为楼橹四门,其上可驰马往来”。 船上武装齐备,不仅有刀枪弓矢之类,并且有当时的新式武器如佛郎机(炮)、鸟铳等。当时“海上之寇,非受直节制者,不得存”。徐海是另一个有名的海盗,南直徽州人,当过和尚,自称“天差平海大将军”。

许栋也是一个大海盗,饶平黄岗人,或曰歙人,嘉靖十九年(1540年),与李光头等百余人人海进行走私贸易,“私招沿海无赖之徒,往来海中贩鬻番货”。其他有名的海盗还有陈东、叶明、许朝光等。 海盗李光头等人与葡萄牙殖民者相勾结,在我国沿海地区进行剽掠。汪直、徐海、陈东、叶明等,把日本作为他们海盗活动的大本营。嘉靖时在中国沿海进行侵扰的倭寇,往往是和他们勾结在一起的。

如徐海于嘉靖三十四年(155年)正月“率和泉、萨摩、肥前、肥后、津州、对马诸倭入寇”,先后抢掠崇德、湖州、嘉兴、苏州、常熟、崇明等地。 同年,陈东“率肥前、筑后、丰后、和泉、博多、纪伊诸倭入寇”,先后剽掠南汇、金山、崇明、上海等地。第二年,叶明“率筑前、和泉、肥前、萨摩、纪伊、博多、丰后诸倭人寇”,先后抢掠川沙、乍浦等地。汪直则更为狷獗,据日本“萨摩洲之松浦津,僭号曰京,自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听其指使”。 他经常派遣徐海、陈东、萧显、麻叶等勾结倭寇入掠。

嘉靖三十年(1553年)三月,“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渐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由于中国海盗与倭寇相勾结,所以嘉靖时的倭寇才敢于深入到中国内地。 他们熟悉当地的情况,侵掠漳州时,“凡有名士大夫及巨室,悉素知之。拘系一大寺中,命以金帛赎身,各限以数。不如数者,腰斩锯解之”。倭寇对我国东南地区大肆烧杀抢掠,使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失。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在昆山“分掠村镇,杀人万计”,“烧房屋二万余间”,“各乡村落凡三百五十里,境内房屋十去八九,男妇十失四五”。 3.王江泾大捷 由于倭寇猖獗,明朝政府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复设巡视重臣,以佥都御史王忬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及福、兴、漳泉四府。

王忬到任后,曾于浙闽沿海地区对倭寇及汪直、毛海峰等予以打击。“复广为侦刺,凡沿海大猾为倭内主者,悉系之,按覆其家。”从此倭寇如同瞎子聋子,“不复知中国虚实与所从向往”。其在海中的船只,也得不到菽粟火药等的接济,“往往食尽自遁”。王忬又巡视诸未筑城墙的府、州、县,“计寇缓急,次第城之”,建城三十余处。但不久他便被调任大同巡抚,“忬去,而浙复不宁矣”。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五月,明朝任命南京兵部尚书张经御倭,“不解部务,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便宜行事”。

当时,倭寇二万盘踞在南直华亭(松江)柘林川沙洼,“其党方踵至”。张经每天忙于选将练兵,筹划捣毁倭寇的巢穴。可是,这时却来了个工部右侍郎赵文华,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赵文华,浙江慈溪人,在国子监读书时,严嵩任祭酒,对他很看重。后来做了官,严嵩也日益贵幸,遂相与结为父子。

因东南沿海倭患严重,赵文华提出七条建议,其第条是“请遣官望祭于江阴、常熟”,企图以祭祀海神解决倭寇的侵扰。对于这种荒唐的建议,昏庸迷信的明世宗竟予批准,“即遣(赵)文华祭告海神”。 赵文华来到东南地区,适逢张经正筹划彻底歼灭倭寇的事宜。张经自以地位比赵文华高,“心轻之”。

赵文华与浙江巡按胡宗宪相亲昵,屡次催促张经出兵,张经一直“守便宜不听”,赵文华极不满意,即写密疏诬告张经“糜饷殃民,畏贼失机,欲俟倭饱飚,剿余寇报功”。 就在赵文华诬告张经而明世宗决定速捕张经的时候,张经指挥军民取得了一次抗倭大胜仗。倭寇北走平望,张经令俞大猷邀击。倭寇行至王江泾,永顺宣慰使彭翼南攻其前,保靖宣慰使彭荩臣蹑其后,遂大败之,斩首二千级,其余漏水而死者无数。残余奔窜柘林纵火焚其巢,驾舟二百余艘出海而逃。自有倭患以来,“王江泾之捷“为战功第一。

王江泾大捷后,给事中李用敬等上言:“王师大捷,倭夺气,不宜易帅。”可是,昏庸的明世宗以“党奸”把李用敬等杖打五十,并削职为民。不久,张经便被解到京城。张经详细报告了战斗经过,陈述了自己的功劳,要求恕罪。明世宗不答应同年十月,张经被斩首。有功不赏而反被处以死刑,黑白顺倒可谓达到极点。 赵文华在王江泾大捷后上疏冒功,说是由于他和巡按胡宗宪的“督师”,方才取得这次胜利。

他还推荐胡宗宪升任浙江巡抚。明世宗“益以(赵)文华为贤,命铸督察军务关防,即军中赐之”。赵文华自此“出总督上,益行无忌”。文武断吏“争输货其门颠倒功罪,牵制兵机,纪律大乖,将吏人人解体征兵半天,下贼寇愈炽"。后来胡宗宪又因赵文华的推荐做了总督。

嘉靖三十五年(56年)、三十入年胡宗宪虽然诱杀了徐海、陈东、叶麻和汪直等人,倭寇的凶焰有所减煞,但“新倭复大至”,对闽、浙沿海地区侵扰如故。

4.戚继光练兵和抗倭斗争的胜利

正当倭患长期不得平定的时候,明朝军队中出了个抗倭名将戚继光。他和另外一些抗倭将领精心组织抗倭斗争,在广大军民的支持下,终于将猖獗的倭寇彻底平定。 戚继光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父亲去世后袭官登州卫指挥金事,嘉靖三十二年升任署都指挥佥事,管理三营二十五所,专门负责防御侵犯山东一带的倭寇。

嘉靖三十四年秋天,调任浙江都司佥书,司屯局事;第二年,被推荐为参将,“分部宁(波)、绍(兴)、台(州)三郡”,不久又“改守台(州)、金(华)、严(州)三郡”。戚继光到浙江后,为了克服“卫所军不习战”的弱点,决定在“俗称懔悍”的义乌招募农民和矿夫,组织、训练一支新军。

他之所以选定义乌作招募地点,那是因为当时这里发生了规模巨大的械斗,引起了他的注意。 嘉靖三十七年,处州山区的矿夫流动到义乌城南八保山开矿。当地大族陈大成、宋廿六为首的陈、宋两家人多势大,不允许外县人在这里开矿,双方于是发生冲突。大规模的武装械斗自夏至冬发生了三次,死伤数千人。最后由于天寒雪大,械斗才告停止。这一械斗事件,风闻远近,戚继光对其自相残杀极为痛心,但也国此而发现了当地的彪悍风俗,于是他向上司要求到义乌募兵。

他的要求被批准,嘉靖三十八年(159年)秋,他亲自来到义乌,招募了三千人,组成一支以农民和矿夫为主要成分的军队。 对于招募来的新军,戚继光进行了精心的训练。在训练中他注意引导士兵认清自己的职责是“杀贼”(即抵御倭寇),不许扰害百姓。戚继光严肃军法军纪,他训导士兵说:“古人驭军,有兵因天雨,取民间一笠,以遮铠(即甲也)者,亦斩首示众。”

戚继光还创造了被称为“鸳鸯阵”的战术,用以操练士兵。这种战术将盾牌、狼筅、长枪、叉、钯、棍、刀等长短武器联合使用,各尽所能,密切配合。打起仗来,挨牌手在前面“低头执牌前进”,其余兵仗“紧随牌进”,“筅以救牌”,“长枪救筅”,“短兵救长枪”。倘情况有变,鸳鸯阵还可变为三才阵”、“两仪阵”,调整队形排列。

经过两个月的训练,戚继光招募的这支军队成为战斗力很强的精锐部队,开赴抗倭战场。由于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誉为“戚家军”。 嘉靖四十年(1561年)倭寇大掠浙东的桃渚、圻头。戚继光率部急趋宇海,“扼桃渚”,在龙山大败倭寇,追击至雁门岭。

倭寇逃遁,乘虚袭击台州。戚继光回军与战,“手歼其魁”,尽驱其残余至瓜陵江,将之全部歼灭。进犯桃渚的倭寇刚被消灭,圻头的倭寇又向台州进犯,戚继光在仙居截击,使倭寇“道无脱者”。戚继光先后九战皆捷“俘灭千有奇,焚溺死者无算”。此后,总兵官卢镗、参将生天锡又在宁波、温州一带大败倭寇,于是浙东的倭寇遂告平定。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福建成为倭患的中心自温州而来的倭寇,汇合福宁、连江的倭寇,攻陷寿宁、政和、宁德;自广东南澳转来的倭寇,与福清、长乐的倭寇相会,攻陷玄钟所,延及龙岩、松溪、大田、古田、莆田。当时,宁德老乡海中有一小岛,名横屿,倭寇在此结下大营,明军不敢攻,“相守逾年”。

新到的倭寇营于福清的牛田,而其“酋长”营于兴化东南,互为声援。福建明军对付不了,连连告急,于是戚继光被调入面剿倭。戚继光先攻横屿,他让士兵每人拿一束草,填濠而进,结果大破倭寇的巢穴,斩首二千六百级。 乘胜至福清,打败牛田的倭寇,倭巢被端掉,余寇逃向兴化。戚继光紧追不舍,“夜四鼓抵贼栅”,连克六十营,杀死倭寇一千多人。

第二天黎明,戚家军开人兴化城,兴化人才知形势大变,“牛酒劳不绝”,戚继光于是班师回浙。戚继光还浙后,又有大批新倭来到福建,围兴化城一个月,继之攻占两个月,破平海卫。 为了解决福建的倭患,明廷调俞大猷做福建总兵官,以戚继光为副。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四月,戚继光至闽,与刘显、俞大猷分三路进攻平海,戚继光所率戚家军首先登上敌垒,刘、俞的部队相继突入,“斩级二千二百”。戚继光因功升都督同知,世荫千户,并代俞大猷为总兵官。第二年春,戚继光相继败倭于仙游城下同安王仓坪、漳浦蔡丕岭等地,斩获颇多余倭“掠渔舟出海去”。福建倭患至此亦被平定。

福建倭寇平定后,广东东部还有倭寇二万多人为害人民。明廷任命吴桂芳提督两广兼理巡抚,又命俞大猷为广东总兵,负责对付倭寇。在吴桂芳的支持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俞大猷与其他将领先后击败倭寇于海丰等地,将之擒斩殆尽。于是广东倭患也得解除。

至此,中国人民长期以来所进行的抗倭斗争取得了最后胜利。 抗倭战争的胜利,是中国广大爱国军民与戚继光为代表的抗倭将领共同奋斗的结果。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广大群众的贡献。他们积极支持爱国将领的抗倭斗争,有的还自发地主动地进行了英勇斗争。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围攻嘉定,城内丁千斤、马八百两人慷慨激昂地对人说:“天既惠吾勇力,义当杀贼为地方死,宁忍倭寇跳梁,中原沦陷,以使嘉邑生灵涂炭耶!”于是,他们就组织人民守城。在一次战斗中,他们冲入敌群,击杀倭寇数十人,保卫了嘉定城,丁千斤在这次战斗中壮烈牺牲。

三、倭寇问题的平息

明朝初期与日本之间虽有通商贸易和文化交往,但当时采取的基本是闭关政策”除官方进行的“朝贡贸易”外,却不许民间岀海贸易。到了明中叶嘉靖时,因倭寇猖獗,明朝政府更推行严厉的海禁政策。 嘉靖二年(1523年)发生“争贡之役”,明朝政府便加强海禁。

嘉靖三年四月严定律例,凡“番夷贡舡官未报视,而先迎贩私货者”,或“私代番夷收买禁物者”,或“揽造违式海舡,私鬻番夷者”,都要从重论罪。嘉靖四年八月,又下令“海舡,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即非番物,以番物论,俱发戍边卫”。

嘉靖八年十二月,又“出给榜文,禁沿海居民毋得私充牙行,居积番货,以为窝主,势豪违禁大船,悉报官拆毁,以杜后患,违者一体重治”。嘉靖十二年九月,又下令“一切违禁大船,尽数毁之,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嘉靖三十六年朱纨任浙江巡抚兼提督浙闽海防军务。他为了清海道防倭寇,“于是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不但禁止民间出海贸易,连下海捕鱼等活动和沿海之间的交通也都被阻断。

明朝政府原想用这种严厉的“海禁”政策来防止倭寇的侵扰,但推行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因“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而东南沿海的农民、渔民“资衣食于海”,因“海禁太严,渔樵不通”,生活艰难,有的也就投向倭寇。所以,嘉靖二十年(1541年)后“海禁愈严,贼伙愈盛"。这样,就造成“江南海惊,倭居十三,而中国叛逆居十七”的情形。 嘉靖时期的倭寇事件,使明朝政府的一些官员认识到,“海禁”既不能限制私人海上贸易,也不能防止倭寇。“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因此,明朝政府中比较有远见的人士主张开放海禁,发展海上贸易。认为“华夷同体,有无相通,实理势之所必然。中国与夷各擅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 所以到明穆宗隆庆时,明朝政府就开始取消"海禁”,这就促进了海上贸易的繁荣和东南沿海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这个季节钓鲤鱼用什么饵料?

你好,我是野钓华少,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春末夏初正是钓鱼的好季节,下面我们来说说钓鲤鱼用到的一些饵料.鲤鱼是杂食性鱼类,用于垂钓鲤鱼的饵料有很多,荤素皆可.这里有点小攻略(三斤以上鲤鱼就很胆小了,垂钓时一定要保持安静).

钓饵:

1:荤饵:用于垂钓鲤鱼的荤饵主要有螺丝~蚯蚓~红虫~蟋蟀等等,这里主要介绍下红虫,红虫腥味比蚯蚓还浓,颜色鲜亮,含蛋白高,是鲤鱼非常喜欢的一款活性饵料,台州的钓友们非常喜欢用红虫钓鲤鱼,我爱情里面有拍过他们一天上50来斤鲤鱼.温馨提醒:红虫携带细菌,如果手上有伤口尽量不要用,可以选择素饵,下面介绍下素饵:

2:素饵:钓鲤鱼素饵种类也很多主要有两大类面饵和糟饵.

(1)面饵:它是以面粉,玉米面,米粉为原料,加入蜂蜜,曲酒,香油,虾粉搅拌均匀,揉成团后挂钩使用.

(2)糟饵:它是以豆饼粉,麦麸为原料,在加入芝麻粉,蚕豆粉,曲酒.糟饵可发酵一段时间垂钓效果更好.

3:最后介绍几样本人用的效果很好的素饵,红心薯和嫩玉米,这两款饵料作为俺们农村人是随处可见的,现在刚好是玉米快上市季节,不想花太多时间研究饵料的话直接挂嫩玉米就可以开钓了.

以上就是我小小建议,希望能帮到你.大家互相学习

女儿经常被丈夫打?

家暴,不可纵容。暂时肯定不能回去。2017年9月2日,江苏无锡的一间出租屋内,26岁的安徽女孩黄某某被丈夫戴某某虐打致死,施暴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她跟男同事吃了个饭。

2016年4月6日,内蒙古女记者遭家暴致死。原因只是因为外出和客户谈工作回家太晚了,丈夫经常醺酒,多次家暴,第一次家暴既然发生在他们刚刚订婚的时候,死者居然选择了原谅,还是和他结婚了。

2017年11月17日曝光的四川江柚27岁的赵盼被丈夫许钉殴打5个小时,送医后昏迷3天,经抢救无效死亡。许钉的母亲告诉案侦民警,儿子对儿媳实施的这场暴行从凌晨4点一直持续到上午9点,期间她多次大声训斥过儿子,并且敲门试图制止,但是儿子并没有开门。

我们大家都熟知的疯狂英语创始人、教育慈善家李阳曾在6年前制造过轰动一时的家暴丑闻,女医生张晓燕被丈夫殴打致死,台州李女士被丈夫割鼻,内蒙古记者红梅被殴死亡,孕妇李红霞被丈夫殴伤住院后又在医院被掐死,丈夫打死的赵盼……很多家暴一旦开始,不会终止,直到受害者抗暴杀夫,或者最终被打死。

很多家庭暴力都是持续施暴,大多数女人做的最多的,“被打——回娘家——缓几天——南方叫——回家”大多数往往被打了就回娘家,回去过几天,可能气消了,或者牵挂家里的孩子,丈夫上门一叫就回去了。一旦开始,周而复始,男人也感觉无所谓,打了过几天叫了就回来了。所以家暴还会继续。

个人看法:

1、从自己做起,反抗家暴。不要逆来顺受,凡事都迁就,一旦家暴开始,你再怎么妥协,怎么退让,还是会继续发生的,而且可能会更频繁更严重。我们身边好多例子都是如此,女人越是忍让,男人越是得寸进尺,如果女人态度强硬一点,坚决一点,男人反而会退步了。

2、女人要自立,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经济来源,要让自己强大,不要因为离开男人就一无是处无法生活,让男人感觉他就是你的依靠,让他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3、不要轻易回娘家。本人拙见,两口不要一套期就离家出走回娘家,这样首先让自己的亲人难过担心,另外男人认为没有给他面子,如果他上门叫你,或许还会和娘家人发生口角产生矛盾,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糕,关系更难处理。所以轻易不要离开家,最好自己解决。就算想出去走走,也可以去旅游,出去散散心,好好的冷静想想。当然如果事情比较严重,娘家永远是女人的港湾,必要时还是需要娘家人出面的。

4、女人隐忍,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这个也让好一些男人得寸进尺。有的女人感觉丢人,或者害怕别人知道了自己的丈夫没有面子,所以在家里有再大的委屈也不告诉爸妈或者公公婆婆,更不会告诉同事朋友,这样更助长了男人的嚣张气焰。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根据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反家暴法,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表示,保护令制度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者是有很大作用的。但是真正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却微乎其微。

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注意这些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记录。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收集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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