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大衣哥女儿订婚,没订婚就和我儿子住在一起

2023-05-12 05:16:04 40阅读

曝大衣哥女儿订婚,没订婚就和我儿子住在一起?

当代没结婚就住在一起奇怪吗?不奇怪。什么也不干,你儿子什么都干吗?你只是看到别人的不好,没看自己的儿子不好,要是你的女儿这样你会怎么样?得了便宜还在卖乖巧。

我儿子谈了女朋友,没订婚就住在一起,光吃什么也不干,咋办?

只要你儿子愿意,他将来能养得起就行了,你不满意是你的问题,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婚姻自由,谁都没权利干涉,你能帮什么就帮什么,不能帮就当没看见,你儿子你拿当宝贝,人家闺女也是人家父母的宝贝。

曝大衣哥女儿订婚,没订婚就和我儿子住在一起

你儿子是孩子没长大,她也是孩子,在家里也是没长大,你可以去开导他们,引导他们怎么做事,不是一味的抱怨人家姑娘不好,她也是人生的,她也该有自己的人生。

做为一个家长首先要管好自己的孩子,未婚同居本来就不是什么提倡的好事,换做要是你的女儿这样你会怎么想?

中国家庭矛盾最多的就是婆媳之间的战争。

母爱强大,孩子永远都是妈妈的宝贝,在妈妈的眼里不管多大都是孩子,就算自己的孩子在不好,也比任何别人家的孩子好,这是做妈妈的天性。

儿子娶老婆了,在母亲的眼里,就应该和她一样来照顾儿子才对,把自己儿子像皇帝一样来服侍就对了,否则,我就是和你没完,看到儿媳一点点就毛病都是天大的错误,就算儿媳做的再好也不会满意,原因就是她不是我的孩子,我花钱把你娶进家门,你就是我的奴隶,我儿子的免费保姆,我家的生育工具。

小夫妻吵架,都是儿媳的错。

儿子永远是对的,儿媳永远不如自己的女儿好,儿媳太懒,儿媳不懂事,儿媳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感觉儿子太委屈,儿媳应该服侍儿子,儿子不应该听他老婆的话,更不应该为老婆做任何事。所以都是儿媳的错。

不要太拿自己的儿子当回事了,更不要拿女孩不当回事了。别忘了,你也是个母亲。

18线小演员为什么这么狂?

这是最近网上有一段十八线女演员大闹火车站的爱情火了起来,爱情中有一位年轻女子,因为携带易燃压缩气罐而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表示易燃危险物品不能进入火车站,建议邮寄或者是让家人来拿,但该女子却一意孤行趁着工作人员没留意偷偷溜进车站。

随后,工作人员叫来民警将该名女子拦下,该女子却态度十分恶劣和执法人员叫嚣,更是频频爆出“你完了!”“我也是公众人物”“配不上自己5000块钱的鞋”等狂妄自大的语言,这样的言论一出,引起了众多网友了评论!

这件事情在发生后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纷纷留言评论:“坐在那里的样子像个小太妹……”“首先,她配不上演员这两个字,其次,就算是普通人,也都要基本的家教和素养,公众人物更应起好带头作用。”“这应该算二十多线明星吧,比十八多一线”“本想炒一把,没想到用力过猛,糊了”“还没热 就凉了 好尴尬哦”。

但怎么做才能获得大衣哥一家的原谅呢?

最近,大衣哥曾经的儿媳妇儿陈亚男的事闹的沸沸扬扬,也着实算是给大衣哥这个老实人脸上抹黑了,大衣哥的儿子小伟长的不算英俊吧,也算是仪表堂堂的一个小伙子,结果摊上一个陈亚男这样的一个媳妇儿你说闹心吗?结婚一年多以来,两个人不仅没有同房,还让陈亚男给打发回家去了,理由是小伟做事不努力,而媳妇陈亚男却开着直播和另一个男的在卖货。这已经不是什么过不过的问题,说实话,这已经触及了很多人心里的道德底线。

陈亚男怎么才能获得大衣哥一家的原谅呢?我觉得主要有三个方面,这三点做好了,或许能修复和大衣哥一家的关系。

大衣哥成名之后,做事的想法已经和农村人不一样了

大衣哥是在央视的星光大道成名的,成名之后的大衣哥一直住在农村的老家,虽然在城里买房了,但是大衣哥还是选择住在老家,所以经常有很多人去大衣哥家里拜访他,有一些网红也都在大衣哥家门口直播。这样一来,有两个好处,第一,大衣哥永远有话题也有热度,第二,也给了一些人谋生的道路。不得不说,有这样的做法明星,全国都找不出来几个人,所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大衣哥的头脑确实不简单。

对于现在已经成名的大衣哥来说,什么才可能打动他呢?钱这一点就不用说了,陈亚男当初为什么和小伟走到一起来的,明眼人早已经看出来了。当时,媒体爆出大衣哥儿子小伟和陈亚男在一起的时候,这样的猜测早就已经满天飞了,所以,陈亚男想用钱想要让大衣哥原谅的话,基本是没可能了。

但是,陈亚男可以选择洒脱一点,既然和大衣哥儿子小伟没有夫妻之实,其实完全可以把彩礼退了,这样一来既可以堵住悠悠众口,也可以让自己有一定的热度,毕竟顶着大衣哥曾经的儿媳妇卖货的话,相信观众还是比较多的,不至于到现在的处境,被大衣哥的粉丝和一些看不下去正义之士谩骂。

前面已经说过通过大衣哥一系列的操作来看,大衣哥绝对不是一个泛泛之辈,而现在陈亚男和大衣哥一家唯一的牵扯就是关于彩礼的问题,而大衣哥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要这些彩礼了,提前堵住了陈亚男的路。大衣哥的这一招,确实高明,既表明了大衣哥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已经不屑于计较这些问题,又让陈亚男无路可退,可谓是一手神来之笔。

而对于陈亚男来说,本就是一个素人光环的女孩子,现在既然自己已经到了这一步,可以选择光明正大的退掉彩礼,反倒是能争得一些人的支持。

大衣哥的儿子小伟虽然有点内向,但是肯定会念旧情

小伟在大衣哥成名之后,很多人也在关注他,虽然小伙子有点内向,但是说实话感觉也是一个老实人。他和陈亚男这一年的相处,大家也能看出来确实喜欢上了陈亚男。每次出席活动或者两个人直播的时候,也会有甜蜜的一面,经常也有手拉手的画面。而媳妇陈亚男说实话是一个有点野心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不是真心对待小伟的话,两个人的未来确实迷茫,最近的事也确实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陈亚男现在完全可以找到小伟,和小伟把事说清楚,到底两个人现在要不要走下去,或者说怎么才能好聚好散。对于一个内向的人来说,做出一个选择是很困难的事。但是,小伟不一样,因为他背后有大衣哥,尽管如此,完全可以征得小伟的同意,两个人可以发一个声明,是再续前缘还是南北分离,这样一来,大衣哥也不会再说什么了,毕竟这是儿子的选择。

最后,和小伟说清楚之后,陈亚男必须再去找大衣哥,必须得亲口给大衣哥说这是她和小伟商量后的结果,无论结果是喜是悲,毕竟小伟人比较内向,说出来的话大衣哥或许不会相信。如此一来,大衣哥一家或许也会思考和陈亚男的关系,这样和大衣哥一家的关系或许才会有转机。

陈亚男可以选择一条路走到黑,也就是说不理睬这些舆论,做一个黑网红

说实话,陈亚男现在的做事和几百年前的某个人已经差不多了,不管是不是因为看中了大衣哥的名气才和小伟走到了一起,但是,她确实已经红了,这不直播卖货也做的风生水起,最近我看了一下直播情况,基本是是十万加,人也是比较多的,虽然直播间里面骂的人比较多,但是这也是人气啊,既然选择了成为一个网红,那么她就得有接受诋毁的能力,或许有可能逆转这个场面,毕竟前面有一个例子,宝强媳妇儿现在不也是黑网红吗,但是,想和她炒作的人那也是很多的。

如果陈亚男真的选择做黑网红的话,我觉得必须要豁出去,就打出大衣哥曾经的儿媳妇这个招牌,忍受所有人的谩骂,坚守本心(想红挣钱的心),做出一定的成绩,比如做到和李佳琦差不多,或者打到薇娅现在这样的水准,或许和大衣哥一家的关系也能缓和下来。

@小小观影记最后我想说,报应这东西不得不信,毕竟,天道有偿,或因人事而迟,终无误,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请一定相信天地之间始终会有一杆秤,秤砣是良心,秤盘上是芸芸众生。

陈亚男和朱小伟离婚后?

想多了,理论上陈亚楠什么都分不到。

首先,人家根本就没有办结婚证,法律上就不认可他们是夫妻。不但分不到财产,彩礼按照规定还得退回。

其次,即便谈分财产也是分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比如直播收入分给朱小伟一部分。根本不可能分大衣哥的财产。

朱小伟不到法定婚龄,办不了结婚证,女方的权益很难保证,这就是农村早婚在法律面前的尴尬,一直有人呼吁降低法定婚龄。

关于彩礼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返还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实践中,关于彩礼的纠纷无非就是围绕是否退还这个问题展开的,对此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有在上述三种情形,男方主张退还彩礼的,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八十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我双色球中了1000万老丈人让我给小舅子200万你们说怎么办?

我当你中了1000万来回答。你中了一个大奖,值得卖广告么?这是其一。古人常说,钱不外露。不露的真因是出于安全考虑。你一中奖,唯恐全世界不知道,别说老丈人开口要你200万,就连三姑六婆、远房姑表、邻里乡亲也会蜂涌而至,个个泪汪汪的一张脸装穷,非见到你出血才会收兵。这个10万,那个5万……你受得了么?

你中奖1000万,那是财神爷助你,是你该得的福气,至于给谁多少?那是你的权力!你不高兴给别人,别说是老丈人,即便是你的妻子、儿女也休想从你身上拿到一分钱。除非是用极端的手法,硬抢,但触碰法律底线的代价是可想而知的,明智的人是不会做那傻事!

既然,你老丈人开口要你200万给小舅子,那你首先得弄明白,小舅子拿这200万用来干啥?是赌博嫖娼还是好吃懒做?是做生意不够本还是在积极做有意义的公益事业?要么,用你的200万买间大房子,自己陶醉享用……这些,一定要弄明白,如果小舅子在做正事,尚可给他200万,但要说明是借。要小舅子写上借条,标清还款日期,最多不计利息。当然,用在公益事业上,那就是赞助,得取决于你乐不乐意了。

虽然,你的1000万是中奖得来的,但也是通过你的智慧与幸运获取的,这钱的属性合法,就没什么惧内怕谁,不要以为戴上老丈人的面罩就能唯所欲为,将你的合法财产占为己有,那是不可取的……

最后奉劝一句,能给则给,不给也不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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