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结婚誓词,美国宪法内容全文

2023-05-08 17:40:04 50阅读

西方结婚誓词,美国宪法内容全文?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 一 条 第一款 本宪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第二款 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每个州的选举人须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必需的资格。 凡年龄不满三十岁,成为合众国公民不满九年,在一州当选时不是该州居民者,不得担任众议员。 [众议员名额和直接税税额,在本联邦可包括的各州中,按照各自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服一定年限劳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人口的实际统计在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后三年内和此后每十年内,依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每三万人选出的众议员人数不得超过一名,但每州至少须有一名众议员;在进行上述人口统计以前,新罕布什尔州有权选出三名,马萨诸塞州八名,罗得岛州和普罗维登斯种植地一名,康涅狄格州五名,纽约州六名,新泽西州四名,宾夕法尼亚州八名,特拉华州一名,马里兰州六名,弗吉尼亚州十名,北卡罗来纳州五名,南卡罗来纳州五名,佐治亚州三名。 任何一州代表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当局应发布选举令,以填补此项缺额。 众议院选举本院议长和其他官员,并独自拥有弹劾权。 第三款 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任期六年;每名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 参议员在第一次选举后集会时,立即分为人数尽可能相等的三个组。第一组参议员席位在第二年年终空出,第二组参议员席位在第四年年终空出,第三组参议员席位在第六年年终空出,以便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得每二年改选一次。在任何一州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在州议会下次集会填补此项缺额前,得任命临时参议员。 凡年龄不满三十岁,成为合众国公民不满九年,在一州当选时不是该州居民者,不得担任参议员。 合众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但除非参议员投票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无表决权。 参议院选举本院其他官员,并在副总统缺席或行使合众国总统职权时,选举一名临时议长。 参议院独自拥有审判一切弹劾案的权力。为此目的而开庭时,全体参议员须宣誓或作代誓宣言。合众国总统受审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无论何人,非经出席参议员三分之二的同意,不得被定罪。 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出免职和剥夺担任和享有合众国属下有荣誉、有责任或有薪金的任何职务的资格。但被定罪的人,仍可依法起诉、审判、判决和惩罚。 第四款 举行参议员和众议员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每个州由该州议会规定。但除选举参议员的地点外,国会得随时以法律制定或改变这类规定。 国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除非国会以法律另订日期外,此会议在十二月第一个星期一举行。 第五款 每院是本院议员的选举、选举结果报告和资格的裁判者。每院议员过半数,即构成议事的法定人数;但不足法定人数时,得逐日休会,并有权按每院规定的方式和罚则,强迫缺席议员出席会议。 每院得规定本院议事规则,惩罚本院议员扰乱秩序的行为,并经三之二议员的同意开除议员。 每院应有本院会议记录,并不时予以公布,但它认为需要保密的部分除外。每院议员对于任何问题的赞成票和反对票,在出席议员五分之一的请求下,应载入会议记录。 在国会开会期间,任何一院,未经另一院同意,不得休会三日以上,也不得到非两院开会的任何地方休会。 第六款 参议员和众议员应得到服务的报酬,此项报酬由法律确定并由合众国国库支付。他们除犯叛国罪、重罪和妨害治安罪外,在一切情况下都享有在出席各自议院会议期间和往返于各自议院途中不受逮捕的特权。他们不得因在各自议院发表的演说或辩论而在任何其他地方受到质问。 参议员或众议员在当选任期内,不得被任命担任在此期间设置或增薪的合众国管辖下的任何文官职务。凡在合众国属下任职者,在继续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任何一院议员。 第七款 所有征税议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得像对其他议案一样,提出或同意修正案。 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一议案,在成为法律前须送交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该议案,即应签署;如不批准,则应将该议案同其反对意见退回最初提出该议案的议院。该院应特此项反对见详细载入本院会议记录并进行复议。如经复议后,该院三分之二议员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连同反对意见应一起送交另一议院,并同样由该院进行复议,如经该院三分之二议员赞同,该议案即成为法律。但在所有这类情况下,两院表决都由赞成票和反对票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和反对票的议员姓名应分别载入每一议院会议记录。如任何议案在送交总统后十天内(星期日除外)未经总统退回,该议案如同总统已签署一样,即成为法律,除非因国会休会而使该议案不能退回,在此种情况下,该议案不能成为法律。 凡须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同意的每项命令、决议或表决(关于休会问题除外),须送交合众国总统,该项命令、决议或表决在生效前,须由总统批准,如总统不批准,则按照关于议案所规定的规则和限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 第八款 国会有权: 规定和征收直接税、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防务和公共福利,但一切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应全国统一; 以合众国的信用借款; 管制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印第安部落的商业; 制定合众国全国统一的归化条例和破产法; 铸造货币,厘定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的价值,并确定度量衡的标准; 规定有关伪造合众国证券和通用货币的罚则; 设立邮政局和修建邮政道路; 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著作和发明在限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 设立低于最高法院的法院; 界定和惩罚在公海上所犯的海盗罪和重罪以及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宣战,颁发掳获敌船许可状,制定关于陆上和水上捕获的条例; 招募陆军和供给军需,但此项用途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建立和维持一支海军; 制定治理和管理陆海军的条例; 规定征召民兵,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 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规定用来为合众国服役的那些民兵的管理,但民兵军官的任命和按国会规定的条例训练民兵的权力,由各州保留; 对于由某些州让与合众国、经国会接受而成为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不得超过十平方英里),在任何情况下都行使独有的立法权;对于经州议会同意、由合众国在该州购买的用于建造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坞和其他必要建筑物的一切地方,行使同样的权力;以及制定为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和适当的所有法律。 第九款 现有任何一州认为得准予入境之人的迁移或入境,在一千八百零八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但对此种人的入境,每人可征不超过十美元的税。不得中止人身保护状的特权,除非发生叛乱或入侵时公共安全要求中止这项特权。 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或追溯既往的法律。 除依本宪法上文规定的人口普查或统计的比例,不得征收人头税或其他直接税。 对于从任何一州输出的货物,不得征税。 任何商业或税收条例,都不得给予一州港口以优惠于他州港口的待遇;开往或开出一州的船舶,不得被强迫在他州入港、出港或纳税。 除根据法律规定的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提取款项。一切公款收支的定期报告书和账目,应不时予以公布。 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凡在合众国属下担任任何有薪金或有责任的职务的人,未经国会同意,不得从任何国王、君主或外国接受任何礼物、俸禄、官职或任何一种爵位。 第十款 任何一州都不得:缔结任何条约,参加任何同盟或邦联;颁发捕获敌船许可状;铸造货币;发行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通过任何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或授予任何贵族爵位。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州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合众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控制。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征收任何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他州或外国缔结协定或盟约,除非实际遭到入侵或遇刻不容缓的紧迫危险时不得进行战争。 第 二 条 第一款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副总统的任期相同。总统和副总统按以下方法选举;每个州依照该州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的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两人,其中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本州的居民。选举人须开列名单,写明所有被选人和每人所得票数;在该名单上签名作证,将封印后的名单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交参议院议长收。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得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如获得此种过半数票的人不止一人,且得票相等,众议院应立即投票选举其中一人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过半数票;该院应以同样方式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五人中选举一人为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代表有一票表决权;三分之二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选出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在每种情况下,总统选出后,得选举人票最多的人,即为副总统。但如果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票相等,参议院应投票选举其中一人为副总统。 国会得确定选出选举人的时间和选举人投票日期,该日期在全合众国应为同一天。 无论何人,除生为合众国公民或在本宪法采用时已是合众国公民者外,不得当选为总统;凡年龄不满三十五岁、在合众国境内居住不满十四年者,也不得当选为总统。 如遇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总统职务应移交副总统。国会得以法律规定在总统和副总统两人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任职能力时,宣布应代理总统的官员。该官员应代理总统直到总统恢复任职能力或新总统选出为止。 总统在规定的时间,应得到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其当选担任总统任期内不得增加或减少。总统在任期内不得接受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的任何其他俸禄。 总统在开始执行职务前,应作如下宣誓或代誓宣言:“我庄严宣誓(或宣言)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维护、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策二款 总统是合众国陆军、海军和征调为合众国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他得要求每个行政部门长官就他们各自职责有关的任何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他有权对危害合众国的犯罪行为发布缓刑令和赦免令,但弹劾案除外。 总统经咨询参议院和取得其同意有权缔结条约,但须经出席参议员三分之二的批准。他提名,并经咨询参议院和取得其同意,任命大使、公使和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和任命手续未由本宪法另行规定而应由法律规定的合众国所有其他官员。但国会认为适当时,得以法律将这类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一人、法院或各部部长。 总统有权委任人员填补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可能出现的官员缺额,此项委任在参议院下期会议结束时满期。 第三款 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报告联邦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妥善的措施供国会审议。在非常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任何一院开会。如遇两院对休会时间有意见分歧时,他可使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间。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负责使法律切实执行,并委任合众国的所有官员。 第四款 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 第 三 条 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得到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他们继续任职期间不得减少。 第二款 司法权的适用范围包括:由于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根据合众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而产生的一切普通法的和衡平法的案件;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关于海事法和海事管辖权的一切案件;合众国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州之间的诉讼;一州和他州公民之间的诉讼;不同州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对不同州让与土地的所有权的诉讼;一州或其公民同外国或外国公民或国民之间的诉讼。 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以及一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第一审管辖权。对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不论法律方面还是事实方面,最高法院具有上诉审管辖权,但须依照国会所规定的例外和规章。 除弹劾案外,一切犯罪由陪审团审判;此种审判应在犯罪发生的州内举行;但如犯罪不发生在任何一州之内,审判应在国会以法律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地点举行。 第三款 对合众国的叛国罪只限于同合众国作战,或依附其敌人,给予其敌人以帮助和鼓励。无论何人,除根据两个证人对同一明显行为的作证或本人在公开法庭上的供认,不得被定为叛国罪。 国会有权宣告对叛国罪的惩罚,但因叛国罪而剥夺公民权,不得造成血统玷污,除非在被剥夺者在世期间,也不得没收其财产。 第 四 条 第一款 每个州对于他州的公共法律、案卷和司法程序,应给予充分信任和尊重。国会得以一般法律规定这类法律、案卷和司法程序如何证明和具有的效力。 第二款 每个州的公民享有各州公民的一切特权和豁免权。 在任何一州被控告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他罪行的人,逃脱法网而在他州被寻获时,应根据他所逃出之州行政当局的要求将他交出,以便解送到对犯罪行为有管辖权的州。 根据一州法律须在该州服劳役或劳动的人,如逃往他州,不得因他州的法律或规章而免除此种劳役或劳动,而应根据有权得到此劳役或劳动之当事人的要求将他交出。 第三款 新州得由国会接纳加入本联邦;但不得在任何其他州的管辖范围内组成或建立新州;未经有关州议会和国会的同意,也不得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或几个州的一部分组成新州。 国会对于属于合众国的领土或其他财产,有权处置和制定一切必要的条例和规章。对本宪法条文不得作有损于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的任何权利的解释。 第四款 合众国保证本联邦各州实行共和政体,保护每州免遭入侵,并应州议会或州行政长官(在州议会不能召开时)的请求平定内乱。 第 五 条 国会在两院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不论哪种方式提出的修正案,经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或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的批准,即实际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效力;采用哪种批准方式,得由国会提出建议。但在一千八百零八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任何一州,不经其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参议院的平等投票权。 第 六 条 本宪法采用前订立的一切债务和承担的一切义务,对于实行本宪法的合众国同邦联时期一样有效。 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中有与之相抵触的内容。 上述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应宣誓或作代誓宣言拥护本宪法;但决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属下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第 七 条 经九个州制宪会议的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本宪法于耶稣纪元一千七百八十七年,即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后第十二年的九月十七日,经出席各州在制宪会议上一致同意后制定。

外国文学名著中有哪些表白的句子?

外国文学名著中关于“表白”的句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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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实际上我很矛盾。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不能再抑制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允许我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我必须热切地恳求你,解除我的痛苦,答应嫁给我。

2、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 我的新娘在这儿,因为与我相配的人在这儿,与我相像的人,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3、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你是不是被鬼缠住了?在你要死的时候还这样跟我说话?你想没想到所有这些话都要烙在我的记忆里,而且在你丢下我之后,将要永远更深地啮食着我?你明知道你说的我害死你的话是说谎;而且,凯瑟琳,你知道我只要活着就不会忘掉你!当你得到安息的时候,我却要在地狱的折磨里受煎熬,这还不够使你那狠毒的自私心得到满足吗?

4、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费尔米娜,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5、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这是怎么回事?是要告诉我一个秘密?“是的——一个秘密。我爱你。”

6、小仲马的《茶花女》 或许我活在你的心中,是最好的地方,在那里别人看不到我,没有人能鄙视我们的爱情。

7、金继的《绿里奇迹》 是不是我诚心诚意的祈祷,我就能回到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一直以为那就是天堂。那时侯,我最爱的女人陪在我身旁。 中国文学中关于“表白”的句子有: 1、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2、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3、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4、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5、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什么是希波克拉底誓言?

希波克拉底誓词,俗称医师誓词,是西方医生传统上行医前的誓言,希波克拉底乃古希腊医者,被誉为西方“医学之父”,在希波克拉底所立的这份誓词中,列出了一些特定的伦理上的规范。不过希波克拉底本人可能并不是这份誓词的原作者。

康熙对赫舍里的爱有多深?

谢谢邀请,众所周知,康熙帝一生有很多的妃子,可他最爱的皇后就是赫舍里氏,虽然他俩是出于家族利益需求的联姻,但赫舍里皇后对康熙的影响延续了一辈子,这个女人真的被康熙爱到骨子里。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康熙到底有多爱赫舍里?

一、无比盛大的婚礼对于女生来说,一个男生对自己爱的表达就是送上一场世纪婚礼。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康熙纳嫡后一事是皇祖母孝庄亲自突破祖制而促成(之前的太宗、世祖两朝册立皇后都从蒙古科尔沁部落中遴选)。虽然康熙和赫舍里是家族性的联姻,但康熙对此非常重视。他俩婚礼的流程大部分都是按照汉族的传统,比如说纳彩,纳彩也就是现在的聘礼,在订婚之日把礼品送到新娘家,那时的重要礼品是马匹和马鞍。准备好这些后,在结婚前,会叫钦天监算好良辰吉日,之后康熙皇帝会派公主、摄政大臣的夫人、内侍和侍卫等一大群人把礼品送到赫舍里家。

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朝服像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远远不止,还要奉上十多匹装备齐全的精良好马、数百件盔甲还有上好的绫罗绸缎和奇珍异宝。这些东西送上门后,赫舍里家里所有的男性和女性都要出门迎礼。全家人要分两排站在院门两边,向南方叩头,感谢皇上的恩赐。

1665年(康熙四天)九月初七,到了两人大婚前夜,康熙派遣朝中大臣到太庙祭奠,告知天下和祖宗。同一天还要进行大征礼,也就是俗称的纳聘礼。聘礼可是大手笔,不仅有黄金、白银、金茶罐、银茶罐、银箱等、还有上好锦缎、马鞍、上等好马这些不计其数的珍宝。收了这些聘礼后,同样以赫舍里家父母亲属向北行三跪九叩大礼,谢恩后结束。

康熙四年七月,册为皇后。十三年五月丙寅,生皇二子允礽,即於是日崩,年二十二。谥曰仁孝皇后。二十年,葬孝东陵之东,即景陵也。

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朝服像

这些复杂的环节弄完后,到了大婚这天,也就是九月初八,紫禁城迎来了清朝入关以后第三次帝后的隆重婚礼,所有王公大臣,宫女太监都要低头相迎,在大殿中看康熙给赫舍里戴上后冠和发放皇后册宝,这样载入史册的世纪婚礼,还不能体现康熙对赫舍里的重视与爱吗?

二、赫舍里死后康熙为她多项破例,不惜得罪外国使臣

1674年(康熙十三年)五月初三,赫舍里皇后在生第二个儿子时,猝死在坤宁宫,康熙为了多看她一眼,打破了多年的祖制礼法,硬是把赫舍里的棺椁停放在自己所住的乾清宫里,陪了他一宿。清朝官方文献《皇朝文献通考》也有记载,赫舍里皇后死后,康熙皇帝把她的梓宫(棺椁)放在乾清宫,同时在乾清宫门外的右边设宴席,邀请大臣们来赴宴。也就是说赫舍里是大清朝史书上第一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把棺椁停放在乾清宫的皇后。

根据历史记载,康熙于1674年(康熙十三年)去巩华城见赫舍里皇后共34次,1675年(康熙十四年)共去24次,1676年(康熙十五年)共去15次,就连他册封新皇后以后,他也是先去吊唁赫舍里,在那里彻夜相守,不肯离去。

康熙帝剧照

康熙为发妻的破例远不止如此,不仅赐给其“仁孝”的至高谥号(雍正年间因“仁孝”与康熙庙号冲突,为避讳改为“孝诚”),而且在1681年(康熙二十年)三月初八,康熙破例将赫舍里氏葬入自己尚未完全建好的万年吉地地宫之中。按照在此之前的丧葬规制,皇后不论在皇帝去世前后而亡,都应当同时或者晚于皇帝葬入帝陵地宫,康熙如此突破,足以见得对发妻感情至深。

再有,朝鲜使臣赶路千里来面见康熙皇帝,康熙在赫舍里皇后的灵柩梓宫前留下来陪伴皇后,说什么也不愿召见朝鲜使臣。朝鲜使臣很不高兴,回去后向他的朝鲜国王报告说:清皇玄烨不恤国事,每往哭沙河宫殡后之所。你说说一个一国之君,竟然为了自己已亡故的皇后不把别国使臣放在眼里,可见她在康熙心中的地位不可撼动,重要之至!

三、爱屋及乌,宠爱赫舍里的儿子

理密亲王允礽,圣祖第二子。康熙十四年十二月乙丑,圣祖以太皇太后、皇太后命立为皇太子。

赫舍里一辈子共生下两个儿子,大儿子承祜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后来她拼了命生下第二个儿子胤礽。对于这个用赫舍里生命换来的宝贝儿子,康熙对他非常宠溺。

胤礽剧照

祖制规定,若皇帝还在世就不能公开预立太子,可康熙力排众议,说服自己的祖母和嫡母,坚决把年仅两岁的胤礽早早预立为皇太子,并按照皇太子的规格培养,把他当成自己的接班人看待。虽然赫舍里死了,可康熙的爱还延续到了他俩儿子身上,所谓爱屋及乌也不过如此。

史海君说:

赫舍里是康熙的第一任皇后,与他做了十年夫妻。虽然她本人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建树,但从康熙对她的依赖来看,她对康熙产生的影响很大。

康熙帝画像

祭文中称她“德符厚载,既表范于六宫”,康熙帝在位时,称她为“贤后”。这位贤内助影响了康熙帝十年,她对康熙帝的辅佐,可以说对之后整个王朝的发展,尤其是之后康乾盛世的出现都奉献了一份力量。如此贤惠又能干的女人,康熙如何能不深爱呢?

我是“史海甄客百晓生”,一个资深的历史迷,如果认可我的回答,欢迎大家多多关注并支持,谢谢各位。

亨利八世在没有合法儿子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私生子继承王位?

亨利八世绝对是渣男中的战斗机,他一生阅女无数,光正经的王后,就先后娶了6位,其中一位还是自己的嫂嫂,私底下的情妇就更加眼花缭乱了。

这位都铎王朝的第二位英格兰国王,为何换王后和换衣服一样频繁呢?他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她们都生不出儿子来!

好家伙,原来不光我国古代重男轻女,英国古代也是这么个德行。按道理不会啊,毕竟女性在英国也可以继承王位,为何亨利八世非要生个儿子呢?

一、亨利八世之前,并没有女性继承王位的说法。早年英国是没有女性继承王位这一说的,在亨利八世之前,英国历史上也没有一位女性是国王。当然了,事情的转变,总归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诺曼王朝的亨利一世的女儿,由于亨利一世的2个嫡子都去世了,剩下一堆私生子得不到教会的支持,无法继承王位。因此亨利一世只好把女儿玛蒂尔达立为储君。

但是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通过一系列权谋手段,在舅舅亨利一世去世后,夺取了英国王位。这使得玛蒂尔达与斯蒂芬展开了大战。

虽说玛蒂尔达没有获胜,但是她通过抗争,使得英国女性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而且斯蒂芬在权衡利弊后,将王位传给了玛蒂尔达的儿子亨利金雀花,从此开启了金雀花王朝的历史。

从1337年,百年英法战争开始以后,英法两国的男性死亡率就与日俱增了。再加上黑死病的侵袭,导致大量男性继承人丧生。

这个时候若干家庭的财产无人继承,女性继承财富的事情,才慢慢得到许可。也就是说,这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首先是民间的女性获得了继承权,此后才演化成女性可以继承王位的事实。

虽说到了都铎王朝时期,女性已经可以拥有继承权了,可亨利八世上台之前,英国历史上还没有一位女性国王,你觉得亨利八世会让女儿继承王位吗?他当然希望生一个儿子,以此保证王朝的稳定。

二、教会不承认私生子身份。罗马教会在欧洲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国王、皇帝,都需要经过教会的加冕,才能被世人所认可。一旦教会不承认你的身份,那么对不起,你很难维持自己的地位。

比如说,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曾经和教会闹掰了,教皇对他进行了绝罚,不承认亨利四世的皇位合法性。与此同时,教皇甚至要求各大贵族一起重新选举皇帝。

这下亨利四世下不来台了,只好大雪天等了教皇3天3夜,亲吻了教皇的脚以后,得到了教皇的原谅,这才重新回到了宝座之上。

由此可见,政教合一的欧洲世界,在选择国王继承人的时候,是很难避开教会的。因此,当亨利八世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想要选择私生子为储君,也必须要经过教会的点头才行。

不过很可惜的是,在那个年代,私生子是不被教会认可的。

这一点教会有自己的考虑,国王的母亲有着崇高的地位,对国王安稳治理这个国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因此,即使亨利八世有众多私生子,他也绕不过教会这一关。与其和教会闹掰了,倒不如重新选择一位王后,万一能生出个儿子呢?

三、事与愿违,亨利八世的2个女儿都成了国王。亨利八世的第一位王后是他的嫂嫂阿拉贡的凯瑟琳,两个人生了不少孩子,除了女儿玛丽活着,其他的孩子都夭折了。玛丽便是后来的玛丽一世。

因此亨利八世选择休妻,可凯瑟琳是西班牙公主,这事儿没有得到教会的允许。于是亨利八世,就偷偷和女侍者安妮·博林结婚。

事情揭发以后,教皇否认他们的婚姻合法性。而亨利八世也做出了抗争,扬言要退出罗马教会。双方拉扯之下,新任大主教最终废除了亨利八世和凯瑟琳的婚姻,承认了安妮·博林的王后地位。

安妮·博林为亨利八世生下了一个女儿,也就是后来的伊丽莎白一世。此后安妮·博林流产过一次,再也没得到亨利八世的宠爱。甚至到后来,亨利八世以通奸罪将安妮·博林给杀了。人家谈恋爱要钱,你谈恋爱要命啊!

此后亨利八世迎娶了远方亲戚珍·西摩为第三任王后。珍·西摩倒是很给力,为亨利八世生下了唯一的合法儿子爱德华都铎,也就是后来的爱德华六世。可惜,珍·西摩生下爱德华六世不久便去世了。

第三任王后去世以后,亨利八世没有停下脚步,又娶了第四任王后安妮。不过在此期间,他又搞了婚外情,和女侍官凯瑟琳·霍华德好上了,甚至为了她与安妮王后离婚了。

就这样,凯瑟琳·霍华德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亨利八世的第五位王后了。可凯瑟琳·霍华德也是个海王啊,不仅和大臣有私情,还把昔日的情人弄到身边做了秘书。好家伙,从来只有亨利八世给别人戴绿帽子,没想到自己也有头顶着青青草原的那一天。

因此亨利八世果断废杀了凯瑟琳·霍华德。此后亨利八世最终情归凯瑟琳·帕尔,凯瑟琳·帕尔此前有过2位丈夫,早就看清了爱情的真相。嫁给亨利八世以后,虽说两人感情不怎么样,可凯瑟琳·帕尔到底能够相夫教子育女。

当然了,亨利八世的这6次婚姻,并没有让他的后代枝繁叶茂,他只有玛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爱德华六世这3个孩子。

亨利八世去世以后,9岁的爱德华六世顺利继位。不过很可惜,他只干了6年就去世了,还没留下一个孩子。因此在贵族们的推举下,亨利七世的外曾孙女简·格雷成为了英国女王,她也是第一位英国女王。

可怜的是,这位英国女王在位仅仅11天,就被废黜,没多久就被砍了脑袋。此后玛丽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先后成为了英国女王,这也使得英国王位中,女性角色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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