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结婚意愿高于预期,但前女友回心转意想要和我结婚
大学生结婚意愿高于预期,但前女友回心转意想要和我结婚?
听完你的故事,给我的感觉,你应该抽自己一个大嘴巴。你这叫好了伤疤忘了疼。你前女友在你们恋爱时劈腿,就如你说的,他一连说了你许多的不如人,各种嫌弃。婚恋里最不可忍受的就是嫌弃,这个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一旦机缘成熟,她就会被比你优秀的多的人吸引而选择放弃和你的感情。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同情和回头。
再说你自己,在经历了前女友毅然决然的分手后,你自己颓废了很久才好不容易走出来。你需要现在的女友,这个女友一直默默支持你,隐忍你,陪伴你,帮你慢慢抚平伤痛。她也是一个本色的好姑娘,一个包背多年,这将来都是你理想中持家好妻子人选。你说过,因为家庭富裕,你喜欢天马行空的生活,你是一匹野马,就得有一个温柔包容你的贤内助帮你打理生活,这一点你前女友肯定是不具备的。
还有,你供你前女友上学,她最后选择劈腿,说实话有点忘恩负义的味道。你照顾他为她做饭,她各种嫌弃,说明她不懂感恩,如此不仁不义的人要她作甚?你现在是在犯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是病,得治。现女友也许没有前任女友有那么丰富的感情经历,但她单纯,干净,是个好姑娘,从一个过来人的角度,这样的女孩更值得重视。
最后我给你的建议是,由你和现任女友一起去和你前女友谈一次,告诉她,你和她的感情已经成为过去,你和现任女友之间很相爱,你们准备结婚。不要让前女友又一次利用你对她的爱再次主导你的情感。让她死心,祝福你和现任女友的感情。人,不要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不管她再怎么说的天花乱坠,都改变不了她薄情和劈腿的事实。这样的女人不值得爱,如果你选择错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不要在两段感情中左右摇摆,方知你当初是如何痛苦的,必须保持清醒,给自己一个交代,放下过去,你才会和现任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
大学室友和我们辅导员要结婚了?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这么大,你的大学室友还能和辅导员结婚真的不容易,很多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而你的同学却和辅导员结婚了,说明你的同学真的是非常优秀,否则也没法和辅导员门当户对呀!
而至于你的室友和辅导员结婚,只请了你们一个人,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人家不请,我还不去呢,你觉得是不是这样的?大学同学之间其实和我们社会上的人间例外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都是你来我往的事情,如果他们没有邀请你们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我觉得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学生和辅导员结婚,在他们看来可能就是想低调一点,但同学又不能不请,所以只选择一个和他关系最好的。而至于你们6个人,也并非就是关系不好,只是还没有好到那种推心置腹的地步,再加上不想高调举办这场婚礼,那不请你们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2、你们辅导员怕看到你们很尴尬。虽然辅导员和老师还有实质性的差别,但是在学生眼里他们和老师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很多大学的辅导员其实也是上课的,辅导员在和学生的婚礼当中面对几个学生就算了,如果面对大量的学生他们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点尴尬,为了让婚礼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举办所以就不邀请你们了。
另外现在的大学辅导员都非常年轻,很多都是研究生刚刚毕业,实际上比在校的本科生也大不了几岁,如果他们志趣相投而最终走到一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无疑你的室友是非常优秀的,否则可能也入不了辅导员的法眼。
所以你们宿舍另外6个同学完全没有必要介意这件事,我倒建议你们给他们送上自己的祝福,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同学之情,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祝贺辅导员,这么大的喜事很少有大学生能遇到,怎能没有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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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吗?
缘份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你不努力,女孩子看不起,你不上进,女孩子看不起。人生的缘份这东西,真的说不清道不明。但有一点就是不通过努力,又无荫蔽,是很难遇到自己可心的人。
问这题目的人,是否婚姻一直不顺而焦虑?如果你一直在努力,一直创造财富,有饱满的革命精神,和百拆不屈的战斗精神,相信幸运之神会降临,而让你在某一条路上一切顺利,而达目的,但如果干这样不顺,那样不顺,心志萎靡不振,或许机遇就会错失,而让自己最后无功而返。用实际情况来说,在制衣厂不挣钱,那么跳五金厂,仍然不挣钱,就算一年到处跑。但应该看到制衣厂有挣钱的,机修工,玩具厂的模型工是挣钱的,挣钱的有个特点,是一门艺或技术,如果钻研进去,并做好做精,可以说人生就成功了一半。有可挣钱的技艺。若果在学艺的时候而遇到困难或艰苦劳累就打退堂鼓,这就不好说了。认识一个老乡,人也高高大大,就是怕累,干三两天要休息一两天,休息时无事就出去打牌(赌博),出去七八年还没有万把元存款,这就有点不好说了,幸运之神也不好光顾。至今四十好几,也就无望了。还有个农村的三十五六,给说个带男孩八岁的女人,见了面,女方不要他买房,彩礼什么的,根本没提这些(我们这不兴),只提了个要求,在城里来,找个工干,可他真的气饱了父母,连这些跑腿的亲朋也只有干瞪眼,他嫌干建筑苦累,真的无语,亲朋发动了几个月物色一个喜欢他的女孩,竟然是摆头而收场。这就是缘份天注定。也许是与谁能结婚的冥冥定数吧!
有挣到钱的技艺,这下可以找老婆了,心志提高了,说话有底气了,去哪里相亲,一定要成熟的心态,可以过就行了,抱着今天她喜欢就行的心态,就一定能说成功,抱着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了这个店的心态就行。这时该结婚的时间到了。那么缘份天注定了。也许这就是定数。这就是缘份。其实失败N次后,就会觉得我说的正确。
没有饱满的战斗不息的精神,没有百拆不屈的斗志,没有爱思考的头脑,没有富(官)二代三代的福荫,缘份是难光顾的,当然就枉谈什么定数,什么时间等问题了。
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
生育意愿降低,先分析一波到底是哪些原因造成。
第一,目前生育适龄人口为90后,90后一出身社会就赶上了2016年的房价暴涨。然而工资并没有暴涨啊,并木有!就连猪肉价格和水果都上涨了,有专家说过买房子应该掏空全家六个钱包。好吧,现在六个钱包被掏空了,连买个猪肉都要扣了又扣。真是悲哀!
第二,当前大环境下,结婚意愿低,离婚率高。结婚意愿低是为什么,房子车子,还有彩礼。现在的年轻人背负的东西太多了,有人说,当代年轻人吃不了苦,我想问一下,如果生活已经一眼望到头。我为什么要996?生活怎么一眼望到头,家底不殷实的,一辈子都在还房贷。十几年前还有报道经常说中国人民储蓄率高,你看现在还有报道的吗?现在都是各种被平均,各种负债累累。
第三,孩子教育成本太高,孩子一出生就是各种疫苗,一支几大千,然后奶粉纸尿布这些都不说了。等孩子上了一年级,就要开始考虑报各种兴趣班,可能有的人要说,这些不报就是了,关键你孩子回家说他自己想去,你心里怎么想,而且有可能培训班就有一些老师的。。。那么你到底做何选择?
因此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孩子。
有契约结婚的吗?
大家好,首先通过分析大家就知道怎样了。
婚姻契约(Marriage Contract) 是配偶双方于婚前或婚后,在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在分居或离婚时,对于家庭财产分割、配偶扶养费(Spousal Support)、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等诸多事宜予以书面协定。如双方于婚前签订此协议,即我们通常讲的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
作为公法救济,安省家庭法对于婚姻配偶的权益予以了较完整的规定。安省家庭法视婚姻为一个平等的经济合伙契约。当您的婚姻终结,则您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您带入婚姻财产的增值部分,都应一分为二:一半归您,另一半归您的丈夫或妻子。需要注意的是,此默认平分规则也有例外情况。法律还规定您与您的丈夫或妻子有平等的住在家庭住宅内的权利。此外,当您的婚姻终结时,您本人及您的子女可能有资格获得赡养费或抚养费。
既然安省家庭法对于婚姻终结时的主要事项已作出安排,为什么配偶双方还需要签署婚姻契约呢?作为私法救济,如果配偶双方认为安省家庭法某些规定不适用于其配偶关系,则他们可以在婚姻契约中另行安排。
签署婚姻契约的最常见情况/理由如下:
• 配偶双方的财产或收入悬殊,从而要求不平等分割家庭财产;
• 避免家族企业落入旁人之手;
• 希望将特定遗产或赠予(比如祖居)保留在自己的家族;
• 需要对前一次婚姻中的子女予以保护。
根据安省家庭法,婚姻中继承的遗产或者获赠以及婚前财产均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但这部分资产的增值部分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平分。因此,如配偶一方可能获得大额赠与或者遗产且该遗赠在婚姻期间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则可以在婚姻契约中约定如何分配这部分资产的增值部分或约定对方不享有增值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配偶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做出安排,但如果双方的约定严重不合理(unconscionable),则未来有被法院变更的可能。
此外,根据安省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执行需要受制于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因此配偶双方可以在婚姻契约里对一方过世之后财产如何处理做出安排,来避免遗嘱执行时出现继承人和配偶对薄公堂的局面。
在婚姻契约中,您可以说明你们在婚姻期间对彼此的期望。您可以列出自己带入婚姻的财产,并说明其价值以及所有者。您可以确切写明,当婚姻终结,将如何分割你们的财产(无需遵循安省家庭法默认平分规则,可以写明不平等分割财产)。还可写明,当婚姻终结,将如何确定赡养费的支付。您还可以为您孩子的教育等重大事宜制定计划,即便您的孩子尚未出生。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事情不能写入婚姻契约。您不能就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如何就您子女的监护权及探视权安排作出承诺。您不能改变每个配偶都有居住在其家中的平等权利。
为保证婚姻契约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在签署婚姻契约前,配偶双方应彼此向对方披露财务信息,咨询各自的律师并获得独立法律意见(Independent legal advice)。如双方未披露财务信息,该婚姻契约有可能会受到有效性挑战,以及被法院推翻或变更。 同时,对于婚姻契约的签署,安省家庭法规定了程序性要求。配偶双方必须在证人前签署婚姻契约,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该证人也必须在这份协议上签字。一旦签署了婚姻契约,配偶双方必须遵守其规定。如果一方对协议不满意或有异议,可以协商对协议进行修改。任何修改必须是书面的,并需要在证人前签字。 尽管有很多人认为在婚前或婚姻中“签协议”有伤感情,但是出于多种目的,越来越多的配偶理性选择签署婚姻契约。大家明言在先,绕开安省家庭法的默认规则,对一些当事人重要的事宜予以特别安排,以避免有朝一日,双方分居或离婚时的纷争与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