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最抵抗不了女生什么动作,秦军步兵用盾牌长矛就能完虐骑兵
男生最抵抗不了女生什么动作,秦军步兵用盾牌长矛就能完虐骑兵?
最先进的科技一定是最先应用到军事上,科技领先,那么军事就容易领先。秦军步兵用盾牌长矛就能完虐骑兵,为何宋明的步兵只能挨打?这就是科技进步的实例。在古代的历史演进当中,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的矛盾仿佛无休无止,一个一个帝国在彼此的争斗中产生、消亡。秦军完虐骑兵,不是仅仅依靠盾牌和长矛。
秦军的仪容,我们感谢兵马俑的发现,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里有兵车、铠甲长兵刃步兵、弓箭兵、骑兵、弓骑兵、弩兵(看看青铜制的秦弩机括吧,很犀利)等等。使用青铜和铁质武器,可以说秦军的兵种齐全,阵容齐整、配合紧密、威武雄壮。这是当时生产力的体现。以这样的军队去对战当时的匈奴、东胡、月氏,那都可以完虐对手。游牧民族根本没有胜算,下面具体分析。如果是阵地战,那么战车和铠甲步兵的主力部队就能把对方的任意部队冲散,如果是遭遇战也差不多,如果是被偷袭的时候,秦兵也能迅速以战车和步兵为核心组成作战阵型。远距离就用弓弩,近距离就用长枪、戟、钺等长兵器,防备对方的弓矢有盾牌和铠甲,也有战车等等。追击的时候有骑兵和战车。说白了就是游牧轻兵有的秦兵有,而他们没有的秦兵也有很多,而反观这个时候的游牧民族的武器装备:
1、基本都是弓骑兵,轻骑兵,
2、使用的武器不会太重,因为没有马镫,双手没有解放出来,所以所谓的骑兵基本就是移动的步兵,最多就是马上骑射,机动性有余,但是攻坚野战并不擅长。
3、铠甲不够坚固,基本就是皮质软甲,防御能力弱。
4、武器不够精良。
5、马匹的防护不佳,射人先射马,马的目标反而大。
这个时候遇见秦军,就只能崩溃,无法正面作战,而游击又会被秦军的骑兵或者战车追逐。结果:李牧打败匈奴,蒙恬北击匈奴,夺得河套地区,匈奴不敢南下牧马,只好去天寒地冻的地区躲避。
随着科技的发展,尤其是冶铁技术的升级以及马镫的发明,军事对抗的天平开始向游牧民族倾斜。古代的坦克终于形成了:铁甲骑兵。
大约是汉代开始,马镫的出现,使得骑兵变成了最具有威胁的军队,各个时期,只要有草原牧场的帝国,都在不断地强化自己的骑兵部队,比如冒顿单于的弓骑兵、霍去病的精骑兵。游牧民族开始不断借鉴汉地的科技,来武装自己的骑兵部队。比如有名的西凉铁骑。到了后来隋唐之际,这种铁骑兵已经达到了相对顶点,李世民的玄甲骑兵就是这样的楷模。这就是重甲骑兵部队。这种骑兵部队的突击能力非常强,比汉朝的突骑兵还要凶猛。它攻击力超强,同时防护力超强,就是古代的坦克,弓箭射不动,刀剑拼不过,机动力比不过。更可怕的是,对方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哪里决战随它选择。这就使得纯步兵部队很被动。就如同宋朝的军队,总能打胜仗,但是围歼对方或者大量杀伤对方的战役却非常少,而一旦打败仗,基本就很惨,因为跑不掉。
到了安史之乱之后到宋一代的游牧骑兵,比如突厥骑兵、沙陀骑兵、回鹘骑兵、契丹骑兵、西夏骑兵、女真骑兵,蒙古骑兵都是重骑兵混合轻骑兵的模式,这样更具有威胁性。而反观宋朝的时候,汉族政权丢失了传统养马地,比如东北方向的牧场、西北方向的牧场,所以优良战马稀缺,又丢失了重要的燕云十六州以及对西夏地区的管控,使得边防任务过重。而当时的科技虽然是汉族高,但是这些科技先进性,不能弥补当时的冷兵器时代的骑兵战争科技差距。盾牌和弓箭根本就不能守住防御阵地,被铁甲重骑兵反复冲击必然溃败。而有步兵战骑兵的可能,比如明代的孙传庭或者戚家军都必须是以战车结阵配合火器才能抵挡,这在两宋是很难做到的。尤其像中原这样的平原地带。除非是江淮的水网或者是巴蜀一带的山岳地区再加上天气的因素,以及作战士兵和将领的勇猛才能有效地遏制游牧骑兵的优势,否则依然不乐观。
看过《堂吉诃德》,我们就知道了骑士阶层的没落,那骑士阶层就是铁甲重骑兵阶层,职业武士。只有当热兵器的涌现或者英国长弓之类的武器的应用,游牧骑兵的优势才不再辉煌。当这些因素没有出现的时候,混合骑兵的编队对农耕民族就是无解的难题,你不能征服对方,而对方一旦有机会就可以随时随地地打击你。更为要命的是,这些游牧民族往往趁着农耕民族内部或者外部矛盾激化的时候,趁你病要你命。每当这个时候,整个游牧民族就会出现大一统。每次中央王朝出现统一,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游牧民族部落也渐渐统一。小规模对小规模,大规模对大规模。
最残酷的酷刑有什么?
根据第13版《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酷刑源于拉丁语‘torquere’(扭曲之意),是对变态的才智所射击的造成疼痛的众多方式的一种统称。
在古代埃及,死罪通常被处以绞刑,如果弑父的话,会被一束芦苇鞭打身体,扔进荆棘从里来回打滚,直到皮开肉绽,然后在活的时候被扔进熊熊烈火。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刑罚变得越来越残忍,而且不仅仅是中国,很多外国的刑罚也是让人为之胆寒。
亚述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超级帝国,亚述帝国的征服战争以残暴闻名,亚述人会把战俘处以剥皮之刑,用来警告那些敢于和他敌对的民族。
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亚述君王阿述纳西帕二世的碑刻铭文,讲到他对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的洗劫:“我用敌人的尸体堆满了山谷,直达顶峰;我砍去他们的头颅,用来妆饰城墙。我把他们的房屋付之一炬,我把他们的皮剥下来,包住城门映墙;我把人活活砌在墙里,我把人用木桩钉在墙上,并且斩首”。
描绘亚述士兵活剥俘虏的浮雕
下面,为大家介绍西方历史上有名的酷刑
十字架古代希伯来法律中的处决方式包括:焚烧、投下悬崖和十字架,其中十字架这一处决方式早期曾被犹太人大量使用。后来,十字架变成了罗马人的独特刑罚,最为著名的一次当属于斯巴达克斯起义失败以后,罗马执政官克拉苏将6000起义军俘虏用十字架钉在从卡普阿到罗马的大道沿线。
在行刑之前,将十字架平放在地上,让犯人躺在上面。士兵们先用绳子将犯人手腕绑在横梁上固定,然后再在手心上钉上铁钉。在犯人脚下的木柱上,有一块突出的木块,让犯人双脚蹬在上面,然后双脚相叠,用铁钉穿刺固定。至于木块的位置是否合适,那士兵们就不管了,所以有些高个子还要侧着身弯着腿,而矮个子则只能踮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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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还是不足以杀死犯人,不过当十字架竖起来的时候,一切就都不同了。
十字架立起之后,犯人的体重便将他的身体往下坠,整个胸腔都被拉平。人在呼吸的时候,胸腔需要周期性扩张收缩,胸腔和腹腔之间的膈肌也要上下浮动,这样才能完成体内外空气的交换。可是在双手张开并悬挂后,胸腔和膈肌都被体重牵制,虽然有绳子和脚蹬可以分担一些重量,可是这用处不大,每一次呼吸依旧非常困难。所以犯人为了呼吸,只能把身体一下一下往上挺,可是这样每动一下,就会使手脚的穿刺伤更痛。接下来,犯人离死亡就越来越近了。具体可能的死因如下:
1.疼痛性休克。由于手脚处接连不断的剧痛,某些人可能无法忍受而活活被“疼死”。
2.失血。如果刺破了四肢的大动脉,则有可能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3.脱水。十字架上的犯人在无法饮食和遮阳的情况下,会持续被暴晒两三天,从而导致脱水而死。
4.窒息。很多仅仅手部被绑着悬吊的人,经过几个小时后都会因为肺部被拉伸而窒息,这种窒息对于体重大的人尤为明显。即使十字架上的犯人在一段时间后并未窒息,也已经进入呼吸非常困难的阶段了,最后就会因为窒息而死亡。
公元70年,罗马将军围攻耶路撒冷的时候,以每天500人的速度用十字架处死犹太人,以至于到了最后,十字架林立却抓不到足够的犹太人来受刑。
血鹰这个刑罚是由维京人传入欧洲大陆的,维京海盗在建立殖民地后,为了恐吓当地民众,往往会对当地首领或者国王实行。
一般由施刑者亲自动手将受刑者的后背在胸腔老乡沿脊柱两侧开两个口子,,然后把肋骨折断,最后用双手将受刑者的肺叶从胸腔中拽出,当肺叶离开胸腔之后 由于压力,足够空间等原因迅速收缩,而受刑者也将因为无法呼吸而窒息而死,由于从后背伸出的两个肺叶,使得可怜的人看上去很像后背长了一对血淋淋的翅膀。
轮刑先用车轮击碎骨头,再把受刑者被绑在一个大轮子上,倘若施刑人力道适中,受刑者全身骨头碎掉但不会致命,再把它们软绵绵的身体编到车轮的辐条上,这种刑罚会慢慢的将受刑者折磨到欲死不能,最后在极度痛苦的状态下慢慢死去。
有时候或是换到另一个高处喂鸟,让他们活着感受一块块肉被鸟啃噬的感觉。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好几天,直到受刑者最后脱水而死。
在英格兰,会用一个马车轮子,犯人四仰八叉的被绑在轮子上,施刑人用木棍打碎犯人的四肢关节,再用烧红的铁钳把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的撕扯下来,最后用利斧砍掉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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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年5月的一个下午,在巴黎的一个车轮刑现场,一个犯人被砸的粉身碎骨,恐怖的场景导致现场一个孕妇因为惊吓过度而早产,幸运的是母子平安。这个生下来的孩子被取名约瑟夫盖卢定,1789年由约瑟夫盖卢定发明的断头机被罗伯斯庇尔批准使用,这项法案被称为“盖卢定法案”。包括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及其皇后玛丽在内的成千上万法国人在断头机下丢掉了脑袋,当然,也包括罗伯斯庇尔本人。
绞刑早期的绞刑都是缓慢和痛苦的,犯人被吊到空中,在绳索里挣扎,直到窒息而死。对于那些健壮之人,尤其是颈部肌肉发达的,痛苦的折磨甚至长达20分钟之久。
19世纪以后,在西部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的绞刑,是犯人突然从活动的板门跌落,折断脖子瞬间死亡。
刺刑这种刑罚是从蒙古流传到西方的,15世纪罗马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性格异常残暴,每每抓获俘虏都要施以刺刑,此极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将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再从他的嘴里穿出。通常这根木棒会从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会处于下巴下面,从而避免受刑者继续下滑。幸运的话,受刑者会在受刑中途因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话,木棍或者长矛避开心脏、肺部、大脑的话,受刑者就会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并且在这个状态下可以活上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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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臭名昭著的实验?
那当然是凯洛格实验,把自己10个月大的儿子和黑猩猩放在一起,以相同的方式进行抚养会发生什么?结局让人很心酸。
凯洛格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后,开始从事教育工作。他在职业早期十分地沉迷于野孩子的研究。那时候听说有人在城外发现了两个狼女孩,但她们最终没有被人类社会同化,分别在1921年和1929年去世。
由此他就有一个想法,“要是没有衣服,没有人类的语言,没有与其他同类的人交往,那么成熟个体的本质是什么?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养成和后天养育哪个更重要?”
要是把一个婴儿扔到荒郊野外去让它自生自灭,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会违背人道,所以凯洛格就反过来想“如果一个动物生长在人类的环境里呢?”
为此他专门做了个实验,但是这动物好找,人类婴儿就难找了,毕竟没有哪个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实验,最终他决定用自己10个月大的儿子唐纳德作为实验对象。
1931年6月26日,瓜娅作为“养女”来到凯洛格的家里,这个瓜娅并不是人,而是一只七个月大的黑猩猩,让她跟着唐纳德一起生活。
凯洛格夫妇和研究人员像对待正常孩子一样对待瓜娅,给她穿上婴儿的衣服,带上餐巾,让她坐在玩具马车或高脚椅上,还让她在床上睡觉,睡觉前也会亲吻她,轻轻地对她说晚安,在这个家庭里,瓜娅完完全全就被当成一个正常的女孩。
这些人每天都会对唐纳德和瓜娅进行观察和测试,并拍摄记录下来。
实验发现,同生活在一个空间里的人类和黑猩猩进化完全不同。瓜娅长得很快,而且比唐纳德更早地学会了用勺子吃饭,还会用玻璃杯喝水和开门,还会模仿人类的手势和动作来表达爱意,比如拥抱和亲吻。
黑猩猩表现得越来越像个人类,甚至拥有了人类的情感,但是不会说话,它每次都是用低吼和尖叫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而且她上厕所的训练也比唐纳德慢了很多。
原本五年的实验进行到9个月的时候,不得不终止了,因为凯洛格发现,瓜娅越来越像是一个人,而自己的儿子唐纳德却越来越像一只黑猩猩一样,他会像瓜娅一样咬人,想要食物的时候发出咆哮声,而且语言能力发育缓慢。
实验结束后,两者也有了不同的命运。
瓜娅被迫离开这个家,被送回了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但此时的瓜娅已经无法适应原本黑猩猩的生活了,它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情绪低落表现出极大的痛苦,年仅3岁就因肺炎去世。而正常黑猩猩的寿命大约是60年。
黑猩猩被送走后,凯洛格夫妇努力地帮唐纳德去除黑猩猩的习性,19岁时唐纳德考上了哈佛大学,似乎童年的实验并没有对唐纳德造成多大的影响,然后就在42岁那年,唐纳德突然抑郁症发作,自杀身亡。
凯洛格的实验遭受到了许多人的抨击,说他这样做是不道德的行为,既不尊重自己的儿子唐纳德,同时也是对动物的虐待,甚至还有人以此为论据来证明达尔文进化论是错误的。
人们在深思,究竟是人类在影响大自然,还是大自然在影响人类?
有哪些反复看几遍都不会腻的小说?
在答案中,有很多都是无脑的回答,尤其是对当下的网文推荐,说句不好听的话,简直就是裹脚布,又臭又长,毫无营养,但是很多人竟然推荐的是乐此不彼。个人觉得,从古至今,百年不厌的书籍实在是太多了,尤其是下面几本,更值得珍藏,因为其“价值”实在是太大了,下面就逐一介绍。
首先是《西游记》,至少故事内容,就不必多言了,大人小孩都应该熟悉。西游记
其次是《追风筝的人》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作家卡勒德·胡赛尼创作的长篇小说,首版发行于2003年,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其中写作手法具有很强的写实性,有着能给人心灵震撼般的读后感。接下来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创作,1925年出版的中篇小说,农家子弟詹姆斯·卡兹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后与大家闺秀黛茜·费之间发生的故事,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作品中用很强大的故事表达了对民族理想的追求,同时还反映了当代社会生活的主题,反复读一读对会让自己在很多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提高。然后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活着》活着
《活着》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该书第一版发表于2013年,书中的故事给人十足的真实感,一下冲击到人们的心灵,让人清楚的了解到生活下的自己是不是该去珍惜,揭穿了人生的本质。最后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以小说的写作手法刻画了好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展现了在家族生活中人们如果缺乏信任和沟通该是多么的无助,在加上变幻莫测的风格还让其成为二十世纪西班牙文学界最杰出的小说作品。男人喝醉酒后进入女生的房间?
看到这个问题有些奇葩啰嗦几句。
俗话说酒醉心不迷,虽然语言意识失控,心里想的,口即刻说出,行为夸张但是还是有好歹之分,多数人借酒发疯,说平时不敢说的话,做平时不敢做的事,事后以酒精发作无意识为由,开脱罪名掩人耳目,逃避法律制裁。
从这个问题看,酒醉后,趴到女人身上,在没有了动作,第一,这是个熟悉人的女人,而且是晚上,己经休息了,丈夫未归。2.醉汉平曰包藏祸心,喝酒后色胆壮大,潜入其家装醉,触目眼前情景借机猥琐,以喝多掩盖其流氓行为,不明惰况便不敢有其它动作。3.如果一个人真的喝醉了,他便就地躺下睡觉,或者说疯跑疯闹,而不是专找女人耍酒疯,或进女厕所,他更不会钻进别人家,趴上女人身上睡觉。
我看到了好多喝醉的人,随地睡觉,呕吐秽物,任由几只狗轮流舔食脸部嘴角,而毫无意识,有的尿裤,脱衣服扔掉随身物品钱财,丑态百出。但不专门寻女人发酒疯
有的喝点洒打老婆,就是不打警察.与男同志,就是不到公路酒精发作。
这个问题明鲜是有意识的耍流氓,干嘛不趴到男人身上拭拭呢?
遇到这种情况,无论熟人陌生人都要让他长长记性,蹲蹲班房,不然续集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