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法律,婚约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

2023-03-31 14:08:04 61阅读

婚约法律,婚约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

基本性质看,婚约关系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但是,婚约双方的特定性和婚约行为的目的性,使得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主要体现在“未婚夫妻关系”的身份和因相互赠与或共同生活而发生的财产关系方面。由于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婚约没有人身约束力,“未婚夫妻”不具有法律意义,所以解除婚约并不会产生人身关系方面的纠葛;因为解除婚约所产生的纠纷主要表现在财产方面。对于这些财产纠纷,应贯彻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利的原则,分别情况,妥善处理。

1、婚约期间相互赠与的财产

婚约法律,婚约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

毋庸讳言,婚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为了维持婚约关系和达到其最终目的,一方或双方往往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这种目的性淡化了财产赠与人的自愿性,因此,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返还赠与财产的法律依据,有学者主张“不当得利”说,有学者则主张“附条件赠与”说。我们认为,“不当得利”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具有明显人身性质的婚约关系;而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显然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婚约的目的性应当为双方所知悉,婚约期间的赠与和婚约的目的不可分割,解除婚约后双方皆知道原来追求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因此,以具有特定目的的赠与来解释解除婚约后的赠与物返还问题比较妥当。不过,在此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婚约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实践中,不少婚约双方在结婚之前便实际开始共同生活,他们共同出资购买家具、房屋,共同投资进行经营活动,经济上不分彼此。婚约解除后,双方各自的财产无疑仍归属不明或财产所有份额不明的,则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均等分割。

婚约存续期间,双方因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以及为了抚养非婚生子女而发生的债务,应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方为了自己生活或经营而发生的债务,应由一方自己承担。

3、婚约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

婚约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但是,这些子女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男女双方的婚约同居关系解除,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关于订婚的法律规定?

订婚,在法律上称为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对婚姻关系的事先约定。

1、订婚引发人身关系纠纷,法院丕予受理。 在我国,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法律对订婚既不提倡,也不禁止。男女双方只要是自愿订婚,法律也不会进行干涉。订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够结婚。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不强制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也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解除。

2、“青春补偿费”,法律不支持。 在一些婚约纠纷中,有这样一种情况:订婚后,双方经过很长时间后才解除婚约,一方有过错,而另一方已过了适婚年龄。因此无过错方提出青春补偿费的要求。这种所谓的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如果由于过错方的原因,给无过错的一方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绝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婚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我国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是:

1 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是否订立婚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但订立婚约必须双方自愿。

2 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产生必然结婚的法律效力,法院不受理婚约履行之诉。婚约的解除也不需经过法定程序。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只需向对方做出意思表示,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3 对于因婚约引起的财物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应当受理。

我们交往时买的东西可以要求赔偿吗?

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精神损失就不要考虑了,象你这种情况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不大可能得到支持。 无法律保障. 你跟她所说的婚约,并无法律效力,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最重要的是你所收集的证据和证人证词! 你可代理,大部分损失能得到赔偿

婚约的定义是什么?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

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

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

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

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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