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亲提问的问题,在农村仍有不少地方结婚时要跨火盆
接亲提问的问题,在农村仍有不少地方结婚时要跨火盆?
这个提问不完整,好像特意让人猜谜语。农村结婚,是新娘出嫁走进新郎家里时要跨“火盆”,就像是设了一道门槛。
一些从来没有经过这种场面的年轻朋友,你们千万别搞错了哟,是新娘跨“火盆”,而不是新郎。至于新娘跨“火盆”是什么意思,民间传统对这种风俗的主流看法是为了避邪。至于避何种邪,避谁的邪,各地有各地的说法。
有的地方说是凶神恶煞来犯新娘子,或者附身在新娘子身上,所以进家门时要跨“火盆”,将邪气驱赶。持这种说法的地方,大多数新娘子出嫁时,胸前挂了一个大圆镜,说镜子是照妖的,所以用来避邪。据说新娘出门时还专门由伴娘为其打一把红伞,也是为了避邪。在中国地方民俗中,民间认为的邪气也够多的了,就连人也有被认为是邪的,如新娘一路走来,孕妇要避开与新娘子见面,因为她身上充满“邪气”,民间称之为“四眼人”,煞气重。这就是民俗,都是一些主观臆造,没有任何理由可讲。
有的地方说,新娘子跨“火盆”,是为了烧掉新娘子自身的邪气,到了新郎家后重新做人。这样说来,新娘子也成了邪物。当然,这些话是背地里说的,当着新娘子的面,就不能这样说了,把跨“火盆”冠冕堂皇地说,那是为了新婚夫妇以后的日子红红火火。其实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这种说法明显带有男权主义思想,最主要的还是新娘婆婆的思想在作怪。婆婆认为新娘子跨“火盆”后,熏走了新娘子身上做闺女时的傲气,当了儿媳妇后可对婆婆百依百顺。儿媳妇才进门,婆婆就想得够远的了,把以后家庭的当家权都想到了,这种想法也够自私和天直的,一盆火熏一下,真能改变人的性格吗?难怪从古至今,中国家庭婆媳关系是最复杂最维妙的,也是最让人伤脑筋的。
我个人认为,新娘子跨“火盆”风俗与所谓的凶神恶煞和邪气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古老风俗的传承,只是后来在历史长河中有太多的牵强附会,从而演变成了现在这种带有很浓厚迷信色彩的说法。
远古社会由原始人群阶段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当时最高的权力象征是什么?社会学家研究的成果认为是火种保存权。那时火种都由部落的首领来保存,母系氏族社会部落首领当然是女的。进入父系氏族后,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取火的技术有了进步,保存火种已不是一种难事,这样火种也就失去了作为部落权力的象征,但家庭的火种则继续由女人保存。
有人要问,你的这种说法有什么历史依据呢?史籍上确实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就是社会学家也只是一种大胆的推测。这里我要说的是,既然我们说的是民俗文化,这种民俗风俗还得到民间去寻找其蛛丝马迹。在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中,还真有一个这样的民族保存了女人管“火种”的风俗。这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之中最古老民族之一的苗族。
中国少数民族中,很多民族都还保存了一些原始社会时期的古老风俗,也是到了很多民族学者与民俗专家的认可。苗族人女儿出嫁时带火种的风俗便是如此。湖南湘西与湘西南的苗族村寨、贵州黔东南一带,苗族女儿出嫁时“分火”和“合火”的风俗,就是原始的火种保存与传递。
分火苗族人嫁女,女儿出家门时,娘家人从家里点一个火把(一般是竹篾片做成)送女儿出门,到了大门要将火把一分为二,一半由女儿带着上路,一半由娘家带回家里。分给女儿的火把要派专人看管,一路上不能让火把熄灭,为此,接亲的男方预备了足够的火把材料,一直让火把燃到新郎家里。
合火当接亲的队伍回到新郎家大门口时,新郎这一方也有人点着一个火把迎接,两支队伍汇在一起后,先把新娘带来的火把与新郎家的火把合在一起,让火把先进屋,放进火塘内,然后新娘才进屋。这就叫合火。
苗族婚俗中的“分火”与“合火”没有什么特殊的说法,就是一种古老的风俗。这种风俗其实就是一种带火种的风俗。
其实中国汉民族女儿出嫁时,很多地方也有类似带火种的风俗,只不过不是火把,而是火子。新娘从娘家用火桶带一钵燃烧得很旺的火子,放在花轿里,带到新郎家中去,但这种风俗被赋予了太多的民间说法,与带火种的本来含义相去甚远了。
跨“火盆”苗族新娘子进入新郎家里时,在堂屋门外的场坪里也一样要跨过“火盆”,但苗族人没有避邪这一说法,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要说迷信,苗族人是最崇拜鬼神的,但在跨“火盆”却没有任何关于鬼神的说辞,这难道不是很诡异吗?如果从苗族的另一种风俗来说,女人跨过的东西是最让人嫌弃的东西(在这方面,汉民族也有同样说法,如汉韩信的胯下之辱)。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新娘跨“火盆”实际上是抛弃了新郎家原来的火种,而是用新娘带来的火种。
煨火子苗族村寨在以前用火塘烧柴火煮饭的时候,有一种煨火子的习惯,就是煮完饭后,用草木灰把火子覆盖起来,下次煮饭时,再把火子扒开,烧火煮饭。这就是最古老的保存火种的方法。
这样看来,新娘子跨“火盆”的风俗,从一开始应该没有任何的迷信色彩,是一种与古老火种有关的风俗,只不过在后来的历史长河之中,人们怀着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附会了诸多迷信色彩,并形成了一种传统风俗。
最近贵州小伙因买内衣不合适迎亲被拒事件?
我们都不了解真相,很难判定是哪一方的过错,或许双方之前就有矛盾嫌隙也不一定,但就事论事,我觉得女方家的要求有些无理,家人的态度也不够尊重,而男方家也不愿卑躬屈膝,委曲求全,所以才闹成这样。
看了爱情,一般来说女方出嫁当天,妆容,衣服应该提前就要打扮好等待迎亲团队,而爱情中女方根本就没有化妆打扮,衣服也是便装,所以可以这么想,女方根本没打算嫁,所谓的内衣尺寸不合适只是借口而已,虽然说当地习俗要全身新衣,但新郎家已经给了两万块买衣服的钱了,为什么唯独内衣没有准备,还让新郎家自己买,而且买的合不合适女方也没想过,该不该说这是心机呢?又或许假如没有内衣事件,说不定女方还能找出别的理由,鞋子不合适也有可能。个人觉得这有些无理取闹了。结婚是天大的事,就因为这点小事而闹翻,我觉得女方根本没把婚姻当回事,如果两人真心相爱,哪怕千难万阻也会在一起的,更何况一点小事,但对方如果不想嫁,那你好话说几车都没用的。归根结底最大的责任还是女方,婚姻大事都能儿戏,在她家眼中什么才算大事。
两万块钱能买多少内衣了,新娘在没有准备内衣让新郎家买的时候,完全可以把尺寸告诉新郎,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不合适的问题了,这难道都想不到吗?以此为要挟拒迎亲,这种理由太牵强了,再说如果新娘真打算嫁,就算没有新的内衣难道婚就不结了?这就说明,新娘没有那么爱新郎,也没打算嫁,所以才以这样的理由来掩盖事实。不然早不闹晚不闹,非得结婚当天,闹得沸沸扬扬,合适吗?说新郎家不尊重人,在我看来,是新娘家的无理要求让人无法尊重才对,新娘有没有想过,自己未来婆婆半夜一点还在到处跑给她买内衣,新娘尊重过长辈吗?这不单单是礼节上的问题,这是道德上的问题了。
在说新娘父亲的讲话,嘴上说着自己不会拿女儿的幸福开玩笑,这句话太可笑了。你们已经伤了新郎一家,把人家脸给打了,反过来还是你女儿受了委屈,这么大的玩笑你都开了,还有什么玩笑不能开的。打个比方,有个人莫名其妙过来二话不说给你两巴掌,说我是开玩笑的,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而且通过新郎的陈诉可以看出新娘家一开始是没打算退彩礼的,如果不退,这就构成了刑事案件,可以列入诈骗行为,当爱情在网上传播之后,新娘家才发声会退还彩礼,这就显得有些刻意了,很难不让人联想新娘家人都想法和动机。我相信没有哪个父母会拿子女的婚姻幸福开玩笑的,但新娘家人当天悔婚,这不就是最大的玩笑了,发爱情澄清不显得新娘家心虚吗?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或许双方都存在问题,但新娘方的问题过于严重,嫁就嫁,不嫁就不嫁,等到婚礼当天,所有亲朋好友都在等待见证你们幸福的时刻,这时候随便找个理由悔婚太不尊重新郎一方了,就算有些小问题,完全可以婚后处理,没必要结婚当天闹,搞得所有人都不愉快,反过来还说新娘受了委屈,我个人觉得,受最大委屈的应该是新郎一家才是,他们才是损失最大的一方。婚姻这种东西,勉强得来的都不会有好的结果,不了解不理解,不是两厢情愿,没有包容心没有信任,即使没有内衣事件这一出,分手离婚也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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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毁三观的故事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最毁三观的故事,就是男扮女装的古代色魔桑冲。
中国古代对于强奸罪判的很重,大多都是死刑。
主要古代的观念保守,妇女被强奸以后往往只有自杀。强奸妇女等于变相杀人,还搞得人家全家名誉扫地,当然要重判。
当然,自古以来这种色魔虽少,但还是持续存在的。
比如《水浒传》中,冒充宋江强抢民女的两个歹徒,还有那个霸占良家妇女的飞天蜈蚣王道人,都是这种人了。
然而,中国历史上却有一个超级色魔。
他不但先后奸污了182个女人,更牛的是他还男扮女装混入女主人的卧室,堂而皇之的作案。
桑冲是明代山西太原人,从小就被卖给榆次县一个裁缝人家,成为这家唯一的孩子。
桑冲是个帅哥,从小就眉清目秀,肤白如玉,身材高挑。
由于没有亲生父母管教,养父对他漠不关心,导致桑冲变成了一个流氓无赖。
桑冲家里是开裁缝铺的,父亲去世还留下不少家底,桑冲从小也学得一手很好的裁缝手艺。
然而也就二三年时间,桑冲就将家产基本挥霍一空。
为啥?他好色成性,连连去妓院嫖妓,挥金如土。
到家产耗尽的时候,桑冲就无法玩女人了。
有人要问,既然桑冲是个帅哥,怎么还泡不到妞呢?
当年根本不存在泡妞。
明代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存在自由恋爱。
如果男女自由恋爱,叫做私通,是很大的丑闻。
成化元年(1465),桑冲在江湖流浪的时候,遇到经常嫖妓的一个损友。这个损友告诉桑冲,他曾经伪装成女仆混入大户人家骗吃骗喝,还迷奸过几个女主人。
桑冲颇为心动,也不管此事真假,就让损友帮忙。
损友就教会他化妆、用女声说话、用布带紧勒住下体等,伪装成女人的招数。
同损友分开后,桑冲就男扮女装,穿着女人衣服、梳着发髻、化着妆,去大户人家应征裁缝女仆。
甚至为了伪装,桑冲还裹了脚、开了脸(将脸上的汗毛除掉)。
由于桑冲天生英俊,稍一化妆真的很像女人,根本没有人怀疑。
她自称丈夫去世,无儿无女,甘愿做女仆。
这些大户人家都是分内外的,内室都是女眷,不能见陌生男人。
来了个新女仆,女眷们一般都会很新奇。
加上桑冲聪明狡猾,善于恭维,又有一手好刺绣手艺,很快就能获得女主人的信任。
等到女主人的丈夫外出的时候,一般会让桑冲作伴陪睡。
桑冲就趁机行奸。
他只选择家里的女主人,少妇,不选择没有出嫁的对象或者涉世未深的丫鬟。
遇到相对放荡的女主人,桑冲故意在陪睡时候说一些所谓之前他和丈夫的房事,挑逗少妇。
少妇动了春心以后,桑冲就会试探做一些模拟男女之事。
女主人认为桑冲是女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多会同意。
期间,桑冲突然霸王硬上弓,女主人根本来不及反抗,也不敢随便呼救。
桑冲行奸成功以后,一般第二天就会逃走。
女主人为了自己的脸面,只得隐瞒受辱的事情,好在只有两人知道。
如果遇到贞烈的女主人,桑冲就会在睡前想方设法下迷药,然后将女主人迷奸,第二天逃走。
女主人也是为了面子,不敢声张,吃哑巴亏。
就这样,桑冲自称经历大同、平阳、太原、真定、保定、顺天、顺德、河间、济南、东昌等府,朔州、永年、大谷等共四十五府州县及乡村镇店七十八处,相当于今山西、河北、山东三个行省。他共奸污182年少妇,竟然没有人去告他。
自然,其中也有几十个少妇早已看出桑冲是男人,却故意将他养在家里,以满足自己的情欲需要。
但桑冲遇到这些荡妇们,也不会住的太久,防止被人揭穿。
所谓上得山多终遇虎,桑冲在1478年被人识破。
这事说起来啼笑皆非。
当天,桑冲看上了晋州聂村地主赵文举的妻子,故技重施混入赵家。
谁知道,赵文举此人也是个色鬼。白天看到桑冲是个美貌少妇,赵文举动了淫念。
当晚赵文举混入桑冲居住的房子,要强行和他发生关系。
桑冲大惊失色,拼命抵抗,还是被撤下衣裙,竟然是个男人。
赵文举震惊之下,呼唤仆人将桑冲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一早送到衙门。
桑冲无法抵赖加上又被拷打,被迫承认了奸污182人的事实。
他还供述,准备第二天就去寻机强奸赵文举的妻子,谁知道自己倒差点被赵文举强奸。
此事是惊天大案,层层上报,连明宪宗都知道了。
明宪宗还是明事理的,他认为桑冲的行为属于重罪,判了个凌迟处死。
至于被桑冲奸污的182个妇女,其中绝大部分是被迷奸和强奸的,也是受害者。所以明宪宗命令不得将妇女们的名字保密。
虽然事后还是有二三十名妇女羞愤自杀,但还是保住了大部分人。
至于桑冲,在晋州被剐了几十刀处决。
对于此案明清著作多有著录。最详实的当属明陆粲所撰《庚巳编》,见该书卷第九《人妖公案》一条。又《明世宗实录》、《国朝献征录》、清俞樾《茶香室三钞》、蒲松龄《聊斋志异》等亦有述及。
但是彩礼问题一直谈不拢?
我的看法,是你错了,而且是真的错了,为什么这样说呢,你们在一起谈情说爱七年了,想一想,这七年是怎么过来得,在这七年里,你们双方付出了多少感情,你们双方在这七年里经过了多少风雨,而一直保持着纯洁无瑕的爱情,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当你们谈婚论嫁时,出现一个少少插曲,把你们之间的情感挡在门外,你们想一想,值得吗,难道你们这七年的谈情说爱,就是为了彩礼吗?难道你们之间根本没有真爱吗?如果你们双方真有感情的话,希望你们双方在一起坐下来,真城的沟通,沟通,千万别为了这个彩礼,伤害双方,如果你是真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为对方想一想,这样做值不值,为了彩礼使双方不能走一起,为了彩礼,你能做出违返你心愿的吗?想信你们之间是有感情基础的,你们的爱情是经得起狂风暴雨的,为了你的男友,你好好想一想,是不是,你要彩礼己经超出男方的承受范围之内呢,你再想一想,如果你就是要这么多彩礼的话,男方无力承受,只好东凑西借的满足了你条件,到结婚后,又叫你们承旦婚前的一切费用,而这样一来,你们双方结完婚后,马上就债务,想一想,这样有什么意义呢,而且还增加你们双方的烦脑,成天为债务的问题,吃不好,睡不香的,整天你们小俩口闹矛盾,是不是感觉心情特别不好,所以说,你要量力而行,关于这个彩礼,要的对方能承受的了,我相信,你的男友是不能不答应的,而且你们小俩口婚后能更加甜蜜,更加相爱,你们将来的日子,也是红红火火的啦!
大家是不是会觉得很没有面子?
婚礼在哪里办,其实只是跟形式而已。
在如今的社会,不管农村还是城市,很多年轻人结婚接亲、办酒都搞得非常隆重,其目的就是为了一个面子,可能对于家庭不太富裕的人来说,办一次酒可能需要一代甚至两代人几年的心血。
其实依我个人的看法,婚礼的办理要依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到头来受苦受累的还是自己。
办婚礼其实有很多可选的地方,如果你手里头资金够足,当然可以选个比较高档次的酒店,如果自身经济条件确实不如意的,可以选择那些较为便宜的农家小院或者环境较好便宜的酒店,搞点创新的节目,给一生难得的婚礼留下珍贵的记忆,我觉得这才是婚礼的重要所在。当然,如果你的父母思想足够开放,可以来场轰轰烈烈的西式婚礼,别样的婚礼会给人生带来一段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