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多久发生性行为合适,刚确认关系的男女朋友应该如何交往
交往多久发生性行为合适,刚确认关系的男女朋友应该如何交往?
如果是刚确认的男女朋友关系,彼此之间都不是特别了解对方,尤其是不明白对方的兴趣爱好和性格,因此在相处的前期有一些东西是要注意的,否则很有可能因为一些不经意的话,或者说是事情而夭折,那样的话就会前功尽弃,着实有些可惜,因此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保持良好的形象。在双方见面之前,适当的对自己进行一些修饰和打扮,尤其是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说出门前洗头洗脸,换一身体面干净衣服,同时保持口腔清新。有一点需要提醒的就是,很多女生自己喜欢留长指甲,但是特别讨厌男生留长指甲,更别说指甲不干净的了。
第二,尽可能多角度的了解对方。了解对方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过她身边朋友来了解,可以通过他的同事来了解。当然,还有一种更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和他的交往相处,慢慢的了解他。这样得到的信息相对来说比较真实客观,只有彼此了解,才能更好的走下去,才能明白他到底是不是你想要的另一半。
第三,在交往的时候态度一定要端正认真。只有从心底里重视起来,你才会在行动上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真诚和热情,才会和你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对待感情认真,也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表现,对对方负责的表现。
第四,在交往的过程中不要急功近利。感情的发展又其自身的规律,切记欲速则不达。很多时候,感情是需要时间,精力,金钱来慢慢浇灌的,这样培养出来的感情吸收日月精华,感受喜怒哀乐,才会变得牢不可破,才会经得起考验。因而,感情的发展要循序渐进!
第五,在交往的过程中不要忽冷忽热。无论是谁,当打算认认真真的进行一段感情的交往的时候,都想要自己遇到的感情可以细水长流,可以回味甘甜。因而,不要有兴趣了,有时间了,就对对方好的不得了。没有时间了,生气不开心了,就对对方冷淡无事。这样忽冷忽热,哪一方也接受不了,难免会心生疑惑,从而严重影响你们感情的发展。
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补偿自己?
现代结婚,没有彩礼几乎是不可能娶到媳妇的。彩礼作为长辈送给晚辈用作结婚以后的物质基础,其本质是为结婚而送。但是很多地方在结婚之前,彩礼已经给付,此时如果女方退婚,那么彩礼是否退还呢?农村的王某与朱某通过媒人介绍,两人通过了一段时间的交往,感觉挺合适的,准备结婚。之后朱某要求王某父母给彩礼30万,王某父母为孩子结婚,借到了30万给朱家送过去,两家选了一下好日子。但没过几天,朱家又通过媒人认识了另外一个比王某家境好的苟某,于是决定悔婚,并通知王家。王某找到朱某,要求立即将收到彩礼予以退还。但朱某说他家钱因为弟弟结婚用掉了,等苟某把彩礼打过来,这钱才能退。王某非常生气,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朱某报警,王某却说:我们两之前已经发生过性关系,她是我的人了,我不是强奸。
朱家收到的彩礼必须退还,《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在民法上属于附条件赠与。王某为结婚,王家给予朱家现金30万元,已经约定了这个就是彩礼,因此根据上述第10条的规定,因为王某和朱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这彩礼必须退还。而朱某家声称需要等待时日,等苟某退还才可以,这个王某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利息的。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侵犯妇女狭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妇女有权利选择与何人、在何地、采用什么方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一切违背妇女上述意志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此案中王某虽然和朱某是恋人关系,但朱某当时是反对意向,且两人并未结婚登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苟某得知这个事情后,不再与朱某交往。这是一个退婚引发的彩礼纠纷,男方坐牢,女方没人娶,结局很悲惨。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彩礼问题。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婚内强奸,在法律上是很难认定的,更多时候是不构成违法的。但这几种情况下,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是构成强奸的,是违法的行为,不法分子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夫妻本该患难与共,无论困苦还是幸福,都应该携手共度人生,在生活和工作中相互照应,共同把家庭经营好。
夫妻只有同心同力,家庭才会越有生机和活力,人丁才会兴旺,家庭才会更加和睦,日子才会越过越顺。
可在现实生活中,眼看当下离婚率高居不下,夫妻能白头到老实属不易。随着经济和生活条件的大大提高,人们的独立意识越来越强烈,工作机会和经济能力都有很大的改善,对生活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夫妻是人生路上相互的助手,之所以成为夫妻,是相互之间有各自吸引的地方。夫妻并不是结婚了就一定会很好地走下去,夫妻需要共同进步,共同努力,在人生路上才不会掉队。
当一方跟不上另一方的脚步时,夫妻之间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相互之间没有了共同语言,沟通越来越少,障碍越来越多,两人由开始的熟悉慢慢走向陌生,最终走到离婚的地步。
离婚同样也是需要双方达成共同意识才能执行下去的,不然的话,就只能通过法律将离婚进行下去。
当夫妻关系破裂时,另一方还想要继续下去的话,难免会发生一些强行之事,或过激行为,例如强行发生关系。
夫妻之间发生关系,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也是相互之间的一项义务关系。俗话说,夫妻吵架一般是床头吵床尾和,一般不会有隔夜仇,正常情况下都很容易化解矛盾。
但夫妻感情破裂时,走向了离婚的地步,就能难重归于好。如果这个时候再发生关系,一般都会存在一方的“强行”行为。作为另一方,却经常苦于无力反抗、哭诉无门,在法律上又很难取证,经常会忍气吞声,选择尽量远离。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想躲就能躲得过的。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案例回顾邱芳(化名)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会计,负责单位的一些财务方面的工作。邱芳大学毕业后不久就来到了这家单位,当时年龄才23岁。
肖强(化名)是邱芳的上司,调到这家单位工作已经十年有余了。肖强的业务能力很强,把单位的财务部门打理得井井有条。
肖强工作突出,家庭方面似乎不是乐观。肖强在单位很少提及家庭方面的事,同事们只知道肖强前两年离婚了,就一直单身。对于私事,同事之间也不好过多过问。
肖强已经35岁了,人长得很精神,业务能力很强,很受一些年轻女同事的倾慕,但肖强并没有太多在意,他曾说不想在单位内部找对象。
直到邱芳的到来,肖强变得不一样了。肖强对邱芳格外照顾,不仅在工作上还在生活上也会尽量为邱芳提供方便。有时候肖强会刻意顺路送邱芳回家。
时间一长,两人越走越近了,加上工作的关系,有时候会一同出差。不久后,肖强和邱芳恋爱了,同事们一开始感到非常震惊,慢慢地也就接受了,毕竟年轻男女在一起产生感情也是正常之事。
肖强和邱芳恋爱不到一年就结婚了。结婚后的肖强如日中天,事业上也得到了很大的晋升,直接晋升到了市里的单位。
肖强和邱芳不在一个单位工作了,邱芳在县里,肖强在市里,路程不远,车程不到一小时,只有时间允许,肖强晚上都会回家。
也可能是工作上的晋升,肖强在外的应酬越来越多,还染上了酗酒的习惯,喝酒了就不能开车,肖强就干脆住在了市里,很少回家了。
新婚夫妻聚少离多终究不是好事,肖强应酬多,邱芳选择开车出入,尽量不分开。住在一起时间长了,邱芳发现肖强回家越来越晚,每次回来都是带着一身酒味,有时候还醉得不省人事,由同事护送回家。
邱芳决定跟肖强好好谈谈,这样喝酒可不是什么好事,身体容易垮掉。一开始肖强还会好言答应,时间久了,肖强越来越不耐烦,只要邱芳一提起不要他喝酒的事,肖强就会发脾气、摔东西,弄得家里一片狼籍,甚至还对邱芳家暴了。
邱芳越来越感觉日子没办法继续下去,只能下最后通碟,只要肖强继续喝酒应酬,日子就不要过了。
肖强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嘴里大骂邱芳不理解他,不是个好女人,还对着邱芳一顿拳打脚踢。
这样的状态长达了近一年时间,邱芳觉得实在无法忍受下去,肖强没有半点悔改的意思,对邱芳越来越不尊重,动不动就是棍棒相加,一顿暴打。很多时候,打完不久又强行与邱芳发生关系。这对邱芳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根本无法接受。
苦于体格上的悬殊,邱芳只能咬牙忍痛,向一些律师朋友求助。朋友给她的建议是如果事情无法逆转,邱芳执意要离婚的话,就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肖强的家暴和强行发生关系的行为,自己保留相关证据。
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当中,邱芳掌握并保留了肖强对自己家暴以及强行与自己发生关系的相关证据。邱芳将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法院经全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判处肖强有期徒刑三年。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上面的这个案件,很多人会认为,婚姻期间发生关系是正常的事,也是很难取证的,受害方在法律上是很难获得保护的。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强奸一说。
其实,这种想法有点片面,我们一起来看下什么是强奸?在法律上强奸是如何定义的呢?强奸罪又是怎样量刑的呢?
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意愿,利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构成的犯罪。
从强奸罪的定义可以看出,强奸罪并没有排除发生关系是在婚内还是婚外,也并没有限定强奸只指非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强奸罪也可能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是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非法手段与其发生的性关系,都可能构成强奸罪。
之所以很多人会认为强奸罪不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是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特殊性。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关系是自然现象,也是人们的一种惯性思维。而且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性关系也是很难取证的,也很难鉴定对方是否出于意愿。
但从上面的案件来看,邱芳和肖强的感情已经破裂,邱芳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之间虽然仍处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判定是否出于自愿。加上肖强的家暴行为,在法律上更容易认定在发生关系时,邱芳是不情愿的,或者说是被迫的。另外,邱芳在被肖强家暴和侵犯时,保留了相关的证据,为自己在法律上争取了更多权益。
强奸罪是如何量刑的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被害人意愿,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只要构成强奸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同样会构成强奸,只是婚内的特殊性以及取证难的问题,在法律上认定强奸罪是很有难度的。受害的一方一定要充分掌握一定的证据,才能更好地在法律上保护自己。
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一旦受到不法侵害,该如何保护自己呢?1、尽量维护婚姻。都说宁拆一座庙,不灭一桩婚,任何人都是这样,包括婚姻的当事人双方,更要好好珍惜彼此,在婚姻当中相互努力、共同进步。生活在一起久了,夫妻之间有摩擦、有争吵是正常的事,我们都要尽量去调和矛盾,把日子过好。
2、婚姻破裂时,要懂得保护自己。相信任何人都不想离婚,都不想自己的婚姻走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但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一旦婚姻关系破裂,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对方家暴或强行发生关系时,保留相关的证据,为自己在法律上争取更多的保护和权益。
3、努力提升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不管是在婚内还是婚外,每个人都要想办法提升自己,让自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生活上才不会陷于被动的地位,在任何时候都有能力养活自己,对自己的生活有绝对的话语权。
写在最后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有可能构成强奸,是违法行为,但婚姻期间是很难认定的,尤其是婚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时,是很难去认定被害人是否出自自愿。
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夫妻感情无法挽回,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并保证自己被侵犯的相关证据。
情侣之间多久发生亲密关系才算正常?
在我看来,只要不是第一次见面就发生亲密关系,都算正常。
爱情可以是一见钟情的,但是如果说是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的,大多成不了情侣,更多是一种性伴侣的关系。
谈情说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涉及到性的时候,往往能够显示一个人对待感情的重视程度和对自己是否负责的体现。
为什么说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是不正常的呢?
1.显得你太随意
第一次见面,或者说刚刚确认关系,就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出去,会显得非常的随意。
这不仅仅是行为上的随意,也从侧面反映出你的为人处事方式也是比较随意的。因为你对待自己最为私密的东西都能随随便便交出去,那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吗?
2.只有性,没有爱
感情是要慢慢培养和了解的,它不像一夜情,不需要产生感情,不需要负责,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
情侣如果第一次见面或者刚刚开始关系,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未免显得太过饥渴,给人的感觉就是眼泪只有肉体,只有性,没有爱。
3.对感情不负责
我想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首先学会的一定是对自己负责,只有对自己负责,才能够对感情负责。
发生关系,意味着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与对方,这是对你的信任,对感情的珍惜。在没有深入了解对方之前,突破最后一道防线,这显然会使感情陷入危机,更容易出现问题。
性本来就是人的一种需求,你没办法去抑制这种需求,但是可以我们可以做到选择发生性的时机,对自己和他人更为尊重。
情侣都是爱得水深火热,死去活来的,发生关系只是迟早的问题,对待性的问题也因人而异,但在我看来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的,一般都不正常。
这就是我的个人见解,你有什么更独到的看法,欢迎下发给我留言!
(我是——非说人生,感谢大家的阅读,关注我,与你分享更多精彩!)
如何看待恋爱中正常的性生活呢?
性生活只是一件很普通选择不选择的事情,无关美丑,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选择,谁也无权评价,我们只需要做自己就好了。
第一,和女人上床很正常。这颠覆了青春期爱情的纯洁,男女身体的接触,成了彼此交流的一种方式。没有和谐和固定的性生活,基本没有男女之间的爱情。可以说,成年后,对异性身体的好奇和饥渴基本没有了。成了例行公事一样的互动。
第二,男女之间的关系掺杂了很多爱情以外的东西。比如性欲的宣泄,物质的支持,社会关系的相互扶持等。男人和女人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成功与否决定于你的能力。
第三,其实爱情在成年人,尤其是三十岁左右的人群中呈现的真实面目,和成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像。它在告诉人们,纯洁友谊,爱情,甚至于亲情,在你成年之后,在不断的发生着质的变化,甚至于你要规律的性生活来调节体内的激素水平的稳定,而逐渐的发生着不可逆的变化。
第四,如果你正准备要和别人相亲见面,记住,如果见了第一次之后,那个人对你也不怎么主动,那基本说明你们两个人之间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成年人的恋爱中,第一次见面的印象很重要,第一次见面,发现不合适的话,那基本就不会有第二次了。
第五,成年人的恋爱,合适比喜欢更重要,成年人的恋爱,已经不再只是玩玩就可以的了,不为了结婚,那就是不负责任。
第六,有的人,还在追求对别人的那种强烈而且浓郁的爱慕之情,但是当你年纪大了之后,你会发现你已经很难对别人有这样的感觉了。
喜欢这样一段话:现在那些真正优秀的,一个人生活不是因为我们不会爱,也不是自视清高,我们是在悄悄蓄力,等待有一天遇见那个势均力敌的人,一起拼凑未来的美好蓝图,我相信:当我们的能力还配不上自己的野心的时候,我们能做的事情是努力保持一颗宁静的心。